故事,是幾千年來沒有消逝過的東西,人們編造故事,讓它成為茶餘飯後的消遣,成為搭建社會道德、情感的磚瓦,成為各種重要意義的一部分,如今它更是文化工業追逐的金太陽。對小說家孫一聖而言,故事又是什麼呢?
在《夜遊神》的自序中,孫一聖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要寫困擾自己的東西,透過故事看到被人忽略的東西。除此之外,在序中,他也交代了書中收錄的每篇小說的緣起,以及他對小說的認識:什麼是小說的真?為什麼著迷於寫景物?如何理解敘事的“契訶夫之槍”?這篇如小說一般的序言會開啟一扇進入孫一聖小說世界的門。
我是我身體裡住的一隻鬼
撰文:孫一聖
01 故事
這本書原來不叫這個名字,收錄的小說也不是現在這些小說。這幾年,我寫了很多差異蠻大的小說,有些可以說是相反的小說。為了讓這本書性格相近,至少經過了不同階段的四輪篩選,原本的篇目早已面目全非,可以說這已是另外一本書了。
這些小說雖不盡相同,也沒太大差異。起碼於我來講,是拋開其他野心和慾望,在認真寫故事了。
但是,我想寫出的是什麼樣的故事呢?
我不知道你們什麼感覺。可能源於自卑,自小我便是一個沒有存在感的人。然後,這種感覺漸漸就罪孽深重,使我深深恐懼,害怕自己是個不存在的人。
因此,每到一個新地方我便害怕,不敢挪動一步,怕每一步都是錯了。我不知道的是,這個世界錯一錯是沒什麼關係的。何況,這樣一個斑斕的世界就是種種錯誤造就的,一個井然有序的世界是多麼的無聊和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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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了新的環境,我便拼命尋找自己存在的證據,又不敢越雷池一步,深陷這樣的矛盾。這時候,但凡有人跟我說一句話,抑或拍了拍我,我便受寵若驚。我的內心在呼喊:“有人與我說話了有人與我說話了。”我之所以這樣興奮,是因為我為我的存在找到了證據。因為別人看見了我,所以我是站在這裡的。
即使在相熟的環境和地方,我也有深重的不安,常常撕裂我的存在,這也可能直接導致我成了一個患有強大強迫症的人。
我稱之為鬼。
我的意思是,我沒有靈魂。我只是我身體裡住的一隻鬼,這是一隻風格委屈的鬼,常常違揹我的意願支配我的身體,雖然有時候也配合我,總之,他總是越過我的支配,推翻我的身體,我就像是這隻鬼的傀儡。
比如最常見的,每次出門的時候。無論我走出多遠,這隻鬼便出來作祟。“你沒有鎖門,你沒有鎖門。”不住地逼我回去鎖門,不得已,聽不得他嘮叨,我便回去了。每次回去,我便發現我是鎖了門的。回回如是。我知道這不是他的惡作劇,他只是以此為食。
我曾經設想過這麼一個故事,在這裡我把它找出來,原封不動地放在下面:
一個等待被槍斃的人。
一個等待被槍斃的人,是的。
到了結尾。
他說:“快點槍斃我吧。”
他手裡一直緊緊攥著什麼東西,他們說:“你手裡握的是什麼?”
他說:“什麼也不是。”
他說:“請槍斃我吧。”
他們說:“你手裡握的是什麼?”
他說:“你槍斃我我就告訴你們。”
他們說:“好,我就槍斃你。”
於是,他們把他槍斃了。
他們說:“你手裡握的是什麼?”
他,這個已經死了的人,身子還沒倒下,緩緩攤開了手。
他們把這塊東西吹了吹,扔進了河裡。他知道他們在戲弄他。他們才不會槍斃他。他們哈哈笑了起來。這能做什麼用呢?
他手裡一塊銀圓。是他留了一輩子的,視為生命的一塊銀圓。
這是子彈費。他說。
記錄在我的草稿本上,如果把第一句當做題目,這樣看很像一首詩。其實,這是我攥在手裡很久,還沒有寫的小說。現在拿來比喻我現在的狀態,似乎有點大材小用。
是的,沒錯。我就是那個等待槍斃的人。我時時刻刻會想到,有人在我看不見的地方拿著一把槍頂住我的後腦。我不敢扭頭,因為,我害怕看到鬼。也因為,他真有一顆可以槍斃我的子彈。
而這顆子彈的費用,正緊緊攥在我的手裡。
我想起來了,一直以來,我想要寫出的故事,都是我的故事。這些故事裡有試圖證明自己存在的人,也有證明存在以後又撕裂自己的人。到最後,我和我們都是等待槍斃的人。
讀書我幾乎只讀小說和戲劇,歷史或者社科只在寫作小說時查閱資料才會涉獵。對於哲學書,雖然也試著去讀,每次都敗下陣來。我一本也讀不懂,那些深奧的問題太大了,哪個都追問不起來。我只能從身邊著手,寫一點深深困擾我自己的東西。
這也是這部小說集,稍稍能夠涉及的問題。即便問題如此簡單,我也給不出答案,只能透過故事去重新審視一些常常被我們忽視的東西。
寫到這裡,我想舉個例子,我抬眼就能看到的一則故事。就在我的書桌前面,我看到的是:
一把破椅子快要散架了,比椅子剛剛高了半頭的小小方桌看起來是摁著椅子站了起來,好像桌子有五條腿。
02 緣起
本來,這一節才是這篇文字的開頭,畢竟我想簡單說說每篇小說的緣起。
這本書裡有五篇小說,每篇小說我都非常偏愛。
為了避免劇透,我儘量寫一點關於這些小說內容以外的東西。
這本書的同名小說叫《夜遊神》,是一篇題目等待內容的小說。因為這個題目我早早就想好了,為此,我寫了兩次。第一次那篇小說,半年以後我覺著它有點對不起這個題目,便把它廢掉。第二次的小說才是現在這篇小說。
這篇小說的緣起,來自我的一次困境,我寫在了小說的開頭,這是一個困在潔癖裡的人。這個人物,最終成型,寫完以後我才發現,她與契訶夫筆下的《套中人》相似,都是被緊緊圍困的人。而這個小說開頭的手法,我也確實借鑑了契訶夫另一部著名的小說《在峽谷裡》,以寫一個不停吃魚子醬的老人去寫村子。
小說裡有一個人物叫武松。我需要特別點一下名。這個武松不是《水滸傳》裡的武松。武松是我五年前就已寫好的長篇《必見遼闊之地》裡的主角,我從那部小說裡喚醒了他,臨時拽過來救場用的。因為這篇小說我寫到一半,發現作為敘述者的“我”,如果沒有武松的幫助,根本沒有力氣把小說撐到結尾。
第四篇小說,名叫《日遊神》。這個小說裡“兒子”的故事,來自一則社會新聞,一個年輕警察為孤寡老太太“驅鬼”的新聞。這樣細小的可能稱不上案件的案件,往往比曲折離奇的殺人案件更能觸動我。
而小說裡關於“父親”的故事,是著名先鋒作家徐星的紀錄片《罪行摘要》裡的一個人物啟發了我。我看過三次這個片子,裡面的每個人物都令人難忘,而給我啟發的這個人叫醒了我。同時,這些人物,都非常沉重,以至於過去了許多年,我才敢提筆,以一個小小手勢為基礎,虛構了這個故事。
雖然,我的故事是虛構的,但是這樣的故事從未遠去,也可以說正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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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小說,名字有點太大了,叫做《人間》。這篇小說更像是成長小說。對於這篇小說,我想說的話有很多,但是又不想暴露我的私心。就說一句吧,這是一篇以人間寫人間和以不是人間寫人間的小說。
不過,這句話似乎已經揭發了我寫作這篇的秘密。
第一篇小說《還鄉》的寫作多少有些意外。一開始寫的時候我並不知道我在寫什麼。只是一次無目的的遊蕩,寫到什麼是什麼,寫到哪裡是哪裡。所有的場景都油然而來,即使中斷了半個月,也不妨礙我繼續寫下去。
而且,《還鄉》這篇小說是在衛生間裡寫出來的。我記得很清楚。那時候白天要上班,晚上回家寫作。正值冬天,暖氣根本負擔不起足夠的熱量,家裡幾乎沒有一片暖和的地方。我又不能坐進被窩裡去寫,因為很快就會睡著,於我來說床上真不是能夠寫作的地方。我只能嘗試,把桌子(就是宜家 99 元一張的那樣簡易長桌)搬進衛生間。在僅能容我鑽進去以後,桌子便頂住了門。我便坐在馬桶蓋上寫東西。衛生間狹小,開啟浴霸以後,我就能獨享這片暖和,不受干擾地寫作了。每天晚上只能寫一點點,就要睡去,因為第二天我還要早起去上班。馬桶蓋被我坐碎一次。再買新的,叫我很心疼。但是又有什麼辦法呢。
有些人是在書桌上寫作。有些人則是在桌布上寫作。
《還鄉》雖然只有短短兩萬字,寫作跨度,我記得大概有兩三個月,寫到過年回家。在老家期間,一個字也沒寫成。是過完年回來續寫的。
時隔四年,第三篇小說《山海》才姍姍來到我的眼前。這篇小說也是過年期間寫完的。正月十六那天晚上,趁著圓月,我才勉強改好。本來初稿是年前花五天寫出來的,修繕反而花了四十天,貫穿整個過年期間。這個年嘛,同樣人來人往,事情也多,不定什麼事就要離開書桌。這次的書桌是虛擬的。寫《還鄉》的時候,雖然是在衛生間寫完的,起碼還有個書桌。《山海》呢,是沒有書桌的。為了把自己困住,不方便出去,也為了腳不被凍著,我是盤在沙發裡(雙腳埋在腿下)寫完的。在沙發上橫亙一條長長隔板,電腦就放在隔板上。這樣我每次下沙發,都要花費巨大的力氣,先挪開電腦,再掀開隔板,才能給自己放風出去。那也防不住老是有事,隨時像戰時狀態。我以為這個也會寫兩萬字,到成稿竟然有五萬字,是我寫過的最長的中篇小說了吧。小說取名《山海》,我是有私心的。因為爸爸的名字叫做海山。爸爸他們那輩是海字輩,輪到爸爸取名的時候,老爺爺給他摘了個山字搭配。不過這個小說跟父輩也沒什麼關係,不過是借了名字過來用用。而這兩個字為什麼要顛倒了用呢,因為寫著寫著不知道怎麼搞的,突然翻了個跟斗,我也沒辦法。
接下來,我想說一說關於小說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不一定對,也不一定完全針對這部集子。
03 真
於我來說,小說便是虛構,便是假的,無奈我爸喜歡代入。本來我與爸爸關係很好,好到無話不談,稱兄道弟了。就因為爸爸看了《還鄉》這篇小說,我把父子關係寫成了仇敵,爸爸竟然學起小說裡的爸爸把我看做了仇敵。爸爸很生氣,他說,雖然我看不懂你在寫什麼,但是裡面的“爸爸”那個人也太壞了。你把我寫得如此不堪,還有其他人,沒一個好人。我與爸爸說,這都是假的,不是真的啊,何況那也不是你啊。但是爸爸不聽,堅決要我把他,還有其他人一律改成好人。退一萬步,把爸爸改成兒子,把兒子改成爸爸也行,這樣他就是一個好人了。其實,我想說,兒子也不是什麼好人。但是我沒敢頂嘴,連說好好好。
其實,我已經有心無力,對於這篇小說(豈止這一篇),我一個字也動換不了了。於這些小說而言,雖然事情都是假的,但都是真誠的寫作,寫的都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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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小說是虛構的,但是在小說裡說真話是難能可貴的品質。
這個真除了真誠,還有不迴避。不迴避他人的,特別是自己的缺陷,甚至內心深處諱莫如深的頑疾。因為,人本身從來就是一潭深淵,只有透過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的狀態才能窺見一點真貌。
往往,寫作小說的過程,是漫長的拉鋸戰,很難保持真,那些廉價的道理或者情感很容易乘虛而入,墮入虛假的泥沼。因此,小說寫作中需要時刻警惕。
特別是近幾年,我越來越注重真。在寫作的過程中,除了附身貼著(只是字面意義上的貼著)小說寫,有時候甚至是半個身子泡在某部小說裡,以致不得不寫一段歇一段,透透氣。我看到過這樣一則小畫,是卡夫卡的半截身體埋在文字之中。我想如果形象一點說,可能我也是被我寫下的文字淹到胸口,大口大口喘氣的。同時,又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生怕一不小心踩漏了薄薄的稿紙。
因此,我需要的是,真,且小心翼翼。
我始終堅信這樣一句話 :只要有真,生活裡俯拾皆是洞見。
04 景物
以前我寫過一個比喻,是對巴別爾的小說做的比喻。
俄羅斯盛產寫長篇的作家,不止是長篇,還是超大部頭,可能跟廣袤的國土有關。而巴別爾是個例外,他的小說給人的感覺甚至沒有小說里人物的名字長,就像是一根竹籤穿透了的烤腸。
這個比喻,叫我想到的一句話,便是:一天長過一輩子。
一天就像這根竹籤,而一輩子就是這根烤腸。有時候我們總是覺著一天過得過於漫長,當我們臨死回首往事的時候,一輩子又不過是短短一瞬。我甚至覺著這句話某種程度上揭穿了些許生命的真相。只是,我還未能明悟。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有過這麼一個奢望。無論我寫一部小說花一天一個月還是一年,我都希望我的小說能夠穿透我,比我更長,能夠在我死後儘可能地多活幾年。
這樣說起來,好像有一個具象的長度問題。
小說也是一個可以度量的長度,它徐徐向前,總會行到結尾。
在寫《山海》的時候,很多東西也蜂擁而來,特別是生活的東西四處蔓延,我能夠隱約體會到一種寬度,但畢竟是故事。不過在寫故事的過程中,我特意寫了很多景物,大片大片的景物,甚至還有物體描寫。並非是我有意要在非字面意義上拓展寬度,而是,我試圖讓這篇文字溢位小說的邊界。
一旦寫景寫物,我便有些把持不住,想要多寫一點,在這篇小說裡我還是儘量剋制住了。不過,寫景的文字仍舊吸引著我,使我不再侷限於人與人,或者人與物,或者人與景,甚至有把人攤平的嫌疑。
我老是對寬闊的景物著迷,特別是坐車的時候,景物的流動,一次一次令我驚歎。我想這與我們現今乘坐的交通工具有關。因為我們不再像以前一樣,步行或者坐轎,而是坐汽車、火車以至動車。速度上的更快,使我對平原(寬闊)這個詞有了最大限度的瞭解。我視野達不到的地方,速度會幫我追逐,加長了我的視野,哪怕幫我拓寬了一釐米的視野,也意義非凡。
契訶夫小說成熟的標誌,我以為是《草原》這一篇七萬多字的短篇小說(沒錯,我稱之為短篇小說)。這篇小說以後,他才真正走向嚴肅且深沉。
《草原》是這樣一部傑作,通篇以一個小孩子的視線穿越廣袤的草原,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一路走來,沒有故事,只有可憐的幾個場景,可以說根本無事發生,全程都是草原的風貌和景物。大片大片的景物描寫委實叫人讀得開心。
我想要寫一部較之更獨斷專行的小說的念頭已經很久了。什麼樣的小說呢?
我想寫一部沒有人的小說,只有景物,只有物體,或者只有靜物的小說,無論長度,寬度,都沒有邊界。當然,這將是未來我的另一種嘗試。
就像餘華當年遇到《許三觀賣血記》的時候,興奮地想到,他終於逮到機會寫一部純粹是對話的小說了。
而這是一個純粹靜態的小說嗎?不是這樣的。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看過阿巴斯的電影《24 幀》。這個電影太奇怪了,同時也太好看了,每一幀都是一種靜物的流動。
電影《24 幀》
不知道我有沒有說清楚,沒有說清楚也沒有關係。我想說的並不是景物描寫或者景觀小說,而是靜物的敘事。
05 敘事
關於敘事,有過一把契訶夫之槍。他說過這樣的話:“第一幕掛在牆上的槍,第二幕中一定會發射。不然這把槍就沒有必要掛在那裡。”
那麼,我們在小說的敘事中,遇到這樣一把槍,到底要不要開槍呢?如果開槍,雖然遵循了這樣的敘事規則,但有時候也會留下刻意的把柄。但是無論如何,這也是一種經過檢驗的敘事技巧,比巧合要高明許多。
我想討論的並非可不可取,而是想說說這個方法的來源。我想契訶夫可能是從生活中得到過某種啟示。
我曾不止一次有過這樣的時刻,譬如,我今天下午下班回家,就在公交站看見了劉德華的電影海報在公交棚下的廣告位。因為下雨,我便坐在劉德華的旁邊避雨。等我坐上晃晃悠悠的公交車回到家裡,爸爸媽媽正在看電視。播放的是香港老電影,吃飯的時候我也跟著看了一會兒,電影的名字叫做《龍在江湖》,主角叫做韋吉祥,劉德華扮演的。
冥冥自有天意,一定是神指引了什麼事情。是的,這裡便是神蹟,是神存在的證據。
但是,到底是不是神在給我東西呢?
又為什麼會這樣?我苦思不解。
直到有一天我坐在一個飯館吃飯,透過巨大的玻璃牆,能夠清晰看到外面的世界。那天,我也是閒極無聊,邊吃邊看窗外。外面的世界有什麼東西?我的視線不得不一個事物一個事物地追逐。我看到青石鋪就的地面,我看到柏油路,我看到冬青叢,我看到天橋,我看到公交,我看到電瓶車,我看到太陽,我看到雲層。我看到很多人騎車,還有很多人走路,等等。我數到手抽筋也數不過來。就在這時,我突然就看到美團外賣員,我看到他穿著黃色的工作服。與他迎面而來的是另外一個騎電瓶車的男人,這個男人戴著黃色的頭盔。啊呀不好,一輛公交車擋住了他們。待公交車行駛過去,他們早已沒了蹤影,於是我不得不看到公交車尾巴的部分刷的是一圈黃色。很快,就在柏油路邊,我看到另外一個人,這是個女人,她正走向天橋,她走路很輕,因為她穿的不是高跟鞋,而是運動鞋,這雙運動鞋是黃色的。
我陷入了深深的憂慮,不過眨眼工夫,我為什麼看到了這麼多黃色?
就像靈光乍現,我突然想起來,在我看到這些黃色之前,剛剛有一個女人從我眼前走過。這個女人長什麼樣我沒看清,大致輪廓很好看,關鍵是我看到了她很大的胸脯,簡直是波濤洶湧。她穿著薄薄的黃色短袖。
事到如今,也趨於明瞭了。
本來大多事物都毫無聯絡。如果我上午看到了 A 事物,下午我又看到了 A 事物,不是巧合或神蹟,而是上午的事情讓我有了印象,下午我再看見只是在加深這個印象。其實,上午也可能有 B 事物,但是我沒有看見,下午即使再看見 B 事物,我也不會有什麼感觸。這也許只是個機率事件,被發現或者不被發現。
因為這個穿著黃色衣服的女人給了我強烈的印象,使我注意到了黃色,所以,後面我的眼睛所到之處都是黃色的東西了。如果沒有第一次這個黃色的印象,後面的所有攜帶黃色的事物也會出現,只是我很大可能不會看見他們,也就認為他們沒有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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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發現有著強烈的個人意願,是我強加給黃色的意義。
好像是我們偶然發現了某種規律,並把這個規律總結成一個公式,當做真理髮表出來。
其實,這些毫無意義。
但是,我們需不需要意義呢?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去做了,跟意義無關。說到底,只是第一個劉德華幫我發現了第二個劉德華,與神無關。
這也許就是契訶夫發明了契訶夫之槍的由來吧。
在此基礎上,我們能否想象另外一種可能,我不知道對不對,只是胡思亂想。那就是在我們關注兩個劉德華的時候,也許有個張學友已經從我們身後默默走了過去。
06 故事
本來說完敘事,我想說說故事的部分。很可惜,關於故事的部分被第一小節劫走了。讀者朋友可以翻到開頭再讀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