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開始品讀《論語》第十四篇“ 憲問篇”,本篇比較集中的內容是對諸侯、大夫的評說,同時對德行、才幹、修身等方面多有論述。
本篇也體現了孔子對仁的強調,不僅是抽象的精神存在,能夠最大限度地造福於社會和群眾,才是仁者的價值所在。
在上文品讀了“《論語》: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文中先是提到孔子說,一個有學識的賢人來訓練百姓的話,七年亦可上戰場。
在古代有些兵力不足的國家,百姓也是需要訓練的,當做民兵使用。
正常是步兵一年一次;車兵三年一次,然後五年一次混合大操練。這就是古時候訓練民兵的方法。
而孔子強調七年,是因為在他看來訓練民兵不僅是體能上的提升,還得有思想上的教育。
不能只是教他們如何戰鬥,還要讓百姓知道為什麼而戰,要提高心理及思想素質。
在後章,孔子又提到,如果把這些沒有經過訓練的百姓送上戰場,就等於是讓他們去送死。
在當時遇到突發的戰爭時,國君會讓很多未成年而且沒經過訓練的男人直接送上戰場。
在孔子看來如此做法,就等於直接讓百姓們去送死。
接下來,開始品讀《論語》第十四篇“ 憲問篇”,第一章。
憲問恥。子曰:“邦有道,谷;邦無道,谷,恥也。”
“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仁矣?”子曰:“可以為難矣,仁則吾不知也。”
註譯:
谷:這裡指做官者的俸祿。
伐:自誇。
原文解析:
原憲問孔子什麼是可恥。
孔子說:“國家太平時,做官拿俸祿;國家政治黑暗時,還做官拿俸祿,這就是可恥。”
原憲又問:“好勝、自誇、怨恨、貪婪,這幾種毛病都沒有的人,可以算仁嗎?” 孔子說:“可以說是難能可貴,至於是否是仁,我就不能斷定了。”
有感解讀:
原憲,是孔子學生,孔門七十二賢之一。原憲出身貧寒,為人正直,一生安貧樂道。
有一天,他來問孔子什麼樣的人是“可恥”的。
孔子告訴他,一個人在國家政治清明,百姓安居樂業,這個時候拿國家俸祿是可以的;但是國家已經昏亂了,百姓都亂套了,這個時候還拿國家的俸祿就是“可恥”了。
隨後原憲又問,一個人如果不會好勝、自誇、怨恨、貪婪,可以算仁嗎?”
這應該就是原憲在問自己,因為這就是他所要學習的道路。
孔子告訴他,有這樣修為的人,已經很難得了,但至於是不是仁,我也無法斷定。
在前面很多章節中就提到過,孔子不會輕易地把某一種行為表現就判斷有沒有仁德。
因為仁並不是一時的狀態,不能因為一兩件事就判斷一個人有沒有仁德。
所以孔子告訴原憲,有這樣的修為已經是很難得的表現了。
所謂的“仁”,不但是外表言行舉止上的克己復禮,也包括運用自身的智慧與堅定精神,徹底清除內心深處的那些惡習。
不管是不是仁,都需要不斷加強個人的修養,從內心深處修煉自己高尚的情操。
繼續下章:
子曰:“士而懷居,不足以為士矣。”
原文解析:
孔子說:“士如果留戀家庭的安逸生活,就不配做士。”
有感解讀:
士,這裡指讀書人,有較高修養的人。
在古代,讀書人經常要到處遊學的,一離開家就可能幾個月,幾年。
孔子認為“士”不應該貪戀故土安逸的生活,應當志存高遠,行走四方。
所以,“行己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這和我們今天所說的“好男兒志在四方”是一個意思。
一個真正想要做大事的人,是不會安於現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