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0月5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13次會議決定:
1.恢復佛岡縣,以合併於從化縣的原佛岡縣行政區域為佛岡縣的行政區域。
2.恢復定安縣。以合併於定昌縣的原定安縣行政區域為定安縣的行政區域。
3.恢復屯昌縣。以合併於定昌縣的原屯昌縣行政區域為屯昌縣的行政區域。
4.撤銷定昌縣。 5.恢復臨高縣,以合併於澄邁縣的原臨高縣行政區域為臨高縣的行政區域。
6.恢復白沙縣,以合併於東方縣的原白沙縣行政區域為白沙縣的行政區域。
7.設立昌江縣,以東方縣的部分行政區域為昌江縣的行政區域。
8.恢復陵水縣,以合併於崖縣的原陵水縣行政區域為陵水縣的行政區域。
9.恢復焦嶺縣,以合併於梅縣的原焦嶺縣行政區域為焦嶺縣的行政區域。
10.恢復平遠縣,以合併於興寧縣的原平遠縣行政區域為平遠縣的行政區域。
11.恢復豐順縣,以合併於揭陽、大埔2縣的原豐順縣行政區域為豐順縣的行政區域。
12.恢復惠來縣,以合併於普寧縣的原惠來縣行政區域為惠來縣的行政區域。
13.恢復珠海縣,以合併於中山縣的原珠海縣行政區域為珠海縣的行政區域。
14.恢復龍門縣,以合併於增城縣的原龍門縣行政區域為龍門縣的行政區域。
15.恢復廣寧縣,以合併於廣四縣的原廣寧縣行政區域為廣寧縣的行政區域。
16.恢復四會縣,以合併於廣四縣的原四會縣行政區域為四會縣的行政區域。
17.撤銷廣四縣。
18.恢復德慶縣。以合併於德封縣的原德慶縣行政區域為德慶縣的行政區域。
19.設立封開縣。以德封、懷集2個縣的部分行政區域為封開縣的行政區域。
20.撤銷德封縣。
21.恢復鬱南縣,以合併於羅定縣的原鬱南縣行政區域為鬱南縣的行政區域。
22.恢復雲浮縣,以合併於新興縣的原雲浮縣行政區域為雲浮縣的行政區域。
23.恢復恩平縣,以合併於開平縣的原恩平縣行政區域為恩平縣的行政區域。
24.恢復陽江縣。以合併於兩陽縣的原陽江縣行政區域為陽江縣的行政區域。
25.恢復陽春縣。以合併於兩陽縣的原陽春縣行政區域為陽春縣的行政區域。
26.撤銷兩陽縣。
27.恢復吳川縣,以合併於化州縣的原吳川縣行政區域為吳川縣的行政區域。
28.恢復廉江縣。以合併於雷州縣的原廉江縣行政區域為廉江縣的行政區域。
29.恢復遂溪縣。以合併於雷州縣的原遂溪縣行政區域為遂溪縣的行政區域。
30.恢復海康縣。以合併於其雷州、徐聞2個縣的原海康縣行政區域為海康縣的行政區域。
31.撤銷雷州縣。
32.恢復信宜縣,以合併於高州縣的原信宜縣行政區域為信宜縣的行政區域。
33.恢復曲江縣,以合併於韶關市的原曲江縣行政區域為曲江縣的行政區域。
34.恢復仁化縣,以合併於韶關市的原仁化縣行政區域為仁化縣的行政區域。
35.恢復連縣,以合併於連州各族自治縣的原連縣行政區域為連縣的行政區域。
36.設立連山瑤族瑤族自治縣,以原連州各族自治縣的部分行政區域為連山瑤族瑤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
37.撤銷連州各族自治縣。
38.恢復肇慶市,以合併於高要縣的原肇慶市行政區域為肇慶市的行政區域。
⊙揭陽縣的湯坑、湯西、湯南、豐良、八鄉、潘田6個公社劃歸豐順縣。
◎江門專員公署改名為肇慶專員公署,專員公署由江門市遷至肇慶市(國務院1961年10月7日批准)
⊙1959年國務院批准的專員公署遷駐江門市沒有執行,實際仍駐肇慶。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首府由海口市遷至保亭縣通什鎮。
◎東方縣駐地由新街遷至八所鎮。
◎大埔縣駐地由茶陽遷至湖寮。
◎珠海縣駐地由唐家鎮遷至香洲鎮。
◎平遠縣駐地由平城鎮遷至大柘鎮。
◎1961年8月汕頭市撤銷街道人民公社。復建18個街道辦事處,同時,區轄內農村大隊全部劃回郊區管轄。 ??
◎汕頭市恢復安平、同平、公園、郊區等4個區公所。
◎潮陽縣的東紅公社劃歸惠來縣;惠來縣的雷嶺公社,汕頭市郊區的河浦公社劃歸潮陽縣。(1961年3月1日)
◎汕頭市郊區的達濠農業公社、達濠漁業公社劃歸潮陽縣;外砂、新溪2公社劃歸澄海縣管轄。(1961年3月21日中共汕頭市地委決定)
1962年3月27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15次會議決定:
1.恢復連山僮族瑤族自治縣。以合併於連南瑤族僮族自治縣的連山僮族瑤族自治縣行政區域為連山僮族瑤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
2.恢復連南瑤族自治縣。以合併於連南瑤族僮族自治縣的原連南瑤族自治縣行政區域為連南瑤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
3.撤銷連南瑤族僮族自治縣。
★恢復連平縣,以合併於和平、新豐2個縣的原連平縣行政區域為連平縣的行政區域。(1962年12月1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23次會議決定)
◎保亭縣駐地由通什鎮遷至保城鎮。
◎撤銷廣州市芳村、黃浦、江村3區,設立郊區。
設立乳源瑤族自治縣,以合併於樂昌縣和曲江縣的原乳源縣和韶邊瑤族自治縣併入行政區域為乳源瑤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1963年6月29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33次會議決定)
★1963年9月14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35次會議決定:
1.設立欽州僮族瑤族自治縣。以撤銷欽縣的行政區域為欽州僮族瑤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
2.撤銷欽縣。
◎肇慶專區的江門市和高鶴、新會、台山、開平、恩平5縣劃歸佛山專員公署領導。(廣東省人民委員會1963年6月8日批准)
◎廣州市領導的佛岡縣劃歸韶關專員公署領導(國務院1963年7月3日批准)
◎設立惠陽專員公署。惠陽專員公署駐惠陽縣。佛山專員公署領導的惠陽、博羅、保安、東莞、增城、龍門6縣和韶關專員公署領導的河源、連平、和平、龍川4縣及汕頭專員公署領導的紫金縣劃歸惠陽專員公署領導。(國務院1963年7月3日批准)
◎撤銷廣州市芳村、黃浦、江村3區,設立郊區。
1964年10月31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48次會議決定:
1.恢復惠州市。以惠陽縣的惠州鎮行政區域為惠州市的行政區域。
2.恢復北海市。以合浦縣的北海鎮行政區域為北海市的行政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