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生活中總有許多父母以“愛”的幌子,控制、干涉孩子的思想、行動,甚至自由,令孩子痛苦不堪,幾近崩潰,甚至離家出走,抑鬱自殺。這種“愛”,害了孩子,也讓整個家庭陷入不幸和悲劇之中。這是每個父母都需要深思和正視的問題。
美國作家斯科特·派克在其著作《少有人走的路》中說到:“不合理的給予以及破壞性的滋養,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給予者以“愛”做幌子,只是想滿足自已的需要,卻從不把對方心理的成熟當一回事”。
打著“愛”的幌子控制孩子,這不是真正的愛,而是一種病態的愛,是愛的濫用。愛的過分,還不如不愛,越俎代庖地去照顧有能力照顧自已的人或是控制慾過強,只會使對方產生更大的依賴性或者精神崩潰。
曾經熱播的電視劇《愛的釐米》中,男主角徐清風的媽媽徐秀蘭就是一個以“愛”為幌子“愛”兒子的母親。徐秀蘭與丈夫離婚後,獨自一人撫養孩子,她把兒子視為自已的一切。她愛孩子愛到了整日以兒子為中心;愛到沒有了自已,愛到了對他的事業、生活以及婚姻都要干涉,有著超強的佔有慾和控制慾。
她一方面積極幫兒子張羅介紹物件,但每次有了合適的人選,沒談幾天,她又覺得女孩“搶”了她兒子的愛,各種挑刺兒,覺得人家配不上兒子,非折騰得讓他們分手。徐清風甚至幾近崩潰地說:“媽,您放心,不會有任何人把我從您身邊搶走,我想好了,我可以不談戀愛,我放棄談戀愛,我放棄結婚,行了吧”。
徐秀蘭的愛完全是一種自私的、病態的愛。她是名副其實的“兒寶媽”,她的愛讓孩子窒息,讓孩子想要逃離。她對兒子的過分依賴和控制,導致兒子身心極度痛苦,甚至造成嚴重的心理陰影和疾病。
曾經有一則多家媒體報道並轟動一時的新聞:歌手張靚穎的母親竟然透過媒體公開反對女兒的婚姻。她認為女兒的男友馮軻不是一個可託付終身的男人,堅決反對這樁婚事。
張靚穎母親對孩子的擔憂可以理解,但她的做法既不對,也不明智。首先,這是孩子自已的事情,應該由她自已做決定。其次,她將本該關起門在家裡討論的事情放到公眾平臺上來報道,讓彼此都下不了臺,以至影響和傷害了母女感情。
吳軍在《見識》一書中寫到,要想讓孩子有出息,父母先要成熟起來;要想讓孩子將來成為精英,自已要先成為精英的父母。
真正的愛孩子,應該永遠把孩子視為獨立的個體,永遠尊重他們的獨立和健康成長,容許他們自尊自愛,學會自我照顧,而不把他們當成自已的附屬品。真正的愛孩子,應該首先是愛自已,永遠追求自我心智的成熟,同時也幫助孩子心智成熟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