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條例》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8號)的相關要求,現就2021年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公告如下。
一、
報名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可報名參加2021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
(5)具備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包括專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學歷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1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
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和繼續教育(畢業證書必須能夠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詢或認證)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取得畢業證書人員,可以報名。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資訊,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考試成績無效。
2021年報名參加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的有效畢業證書為:
(1)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頒發的畢業證書;
(2)透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畢業證書;
(3)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納入國家招生計劃並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在黨校、軍隊院校中就讀的學生取得的畢業證書;
(4)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實施網路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遠端(網路)教育畢業證書;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軍總參謀部、原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畢業證書。
對於報名人員畢業證書是否屬於國民教育序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以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結果為準;無查詢結果的,需要報名人員承諾如考試成績合格,須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具體要求,可以查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www.cscse.edu.cn)。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2021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書以及其他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3)曾因嚴重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被基層法律服務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並納入國家信用資訊共享平臺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已經取得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A類成績合格證書的,不得報名參加2021年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
(三)放寬政策
1.全省以下縣(市、區)享受放寬地區政策,包括:
(1)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所轄縣(市),綿陽市北川羌族自治縣、樂山市馬邊彝族自治縣、樂山市峨邊彝族自治縣;
(2)敘永縣、古藺縣、平武縣、昭化區、朝天區、旺蒼縣、青川縣、劍閣縣、蒼溪縣、沐川縣、嘉陵區、南部縣、儀隴縣、閬中市、屏山縣、廣安區、宣漢縣、萬源市、巴州區、恩陽區、通江縣、南江縣、平昌縣、開江縣。
2.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地區考生,應在報名時自主決定是否申請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放寬合格分數線以成績公佈時為準。
3.非上述放寬政策地區戶籍的應試人員自願申請到以上放寬地區執業的,可同等享受放寬地區政策。
4.本考試不設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考場。
(四)報名方式
2021年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分為預報名環節與確認環節。
1.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19日0時至2021年11月3日24時。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登入司法廳網站(http://sft.sc.gov.cn/)公告欄中所示考試報名系統,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填報個人資訊、上傳照片、下載列印准考證。逾期不予補報。
2.報考人員在預報名成功後,應於2021年11月15日0時至11月21日24時的規定期限內再次登入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參加考試承諾確認,經確認後方可列印准考證。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進行確認的,當年考試報名無效。報考人員在承諾參加考試後,無正當理由未參加當年考試的,次年不得再次報考。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列印准考證的情形,可在准考證列印期限內到所在地市(州)司法局辦理。
(五)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站查詢或認證。報名時在報名網站上傳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報告電子掃描件。
3.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符合規定格式(寬413畫素×高626畫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白底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
照片必須清晰完整,顯示雙肩、雙耳,露雙眉,衣著端莊。不得佩戴粗框眼鏡遮擋眼睛或佩戴首飾、化濃妝,不得上傳全身照、半身照、風景照、生活照、揹帶(吊帶)衫照、圓領衫照、藝術照、側面照、手機自拍照、制式警服(軍裝)照等,不得對照片內容進行拉伸等PS製作。
照片將作為考生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唯一使用照片。考試期間,照片將與考生進行人像比對,上傳不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會影響身份核驗。請務必按要求上傳,並妥善保管。在報名期間上傳的照片不符合規定要求,又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要求更新並透過報名的,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不利後果。
4.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5.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條件所在縣(市、區)戶籍,並在網上報名時上傳戶口簿首頁、本人頁的電子照片,上傳資訊應當內容完整,清晰可辨認。
6.非放寬政策地區戶籍人員申請享受放寬地區政策,自願到放寬地區執業的,在報名時需簽訂承諾書。
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和繼續教育(包括網路教育、成人教育、開放大學等)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且年度內取得畢業證書人員,須提交個人書面承諾,在規定的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資訊,對報名資訊作出真實有效承諾,並對填報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將納入考生失信懲戒系統且報名無效,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六)准考證
報名人員應於12月6日0時至12月18日24時考試前登入四川省司法廳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
(七)考試費
2021年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不收取考生報名考試費。
二、
考試內容及方式
(一)考試時間及內容
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時間為2021年12月19日(星期日),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考試分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場,上午和下午各考一場,每場考試時間180分鐘,每卷150分,總計300分。
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實行全省統一命題。具體考察科目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基層法律服務相關管理規定、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實務、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民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人民調解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
(二)試題型別
試題型別為單項選擇、多項選擇、不定項選擇、法律文書寫作、案例分析、論述等。
(三)考試方式
2021年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客觀題全部採取計算機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介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考生使用計算機滑鼠或者鍵盤在計算機答題介面上進行作答。主觀題考試如應試人員使用計算機考試確有困難的,可根據需求設少量主觀題紙筆答考場,主觀題的題幹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考生在答題紙上進行主觀題的作答。
主觀題考試如需紙筆答題的考生,需提前在報名時提出申請並經核准透過,可在答題紙上進行主觀題的作答。
三、
考點設定
2021年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考區及考點設在成都市,具體資訊詳見准考證。
四、
評卷、合格分數線、公佈
2021年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評卷。四川省司法廳將在評卷結束後,確定全省合格分數線、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參加考試人員可登入報名網站進行成績查詢和成績複核。
五、
考試合格證明
考試成績公告期結束後,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符合報名條件,並不具有本公告前述不得報名參加核准考試或考試成績無效等情形的考生,由四川省司法廳統一出具考試合格證。考試合格人員可登入報名網站自行列印考試成績單。
六、
考試要求和紀律
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紀律,維護考場秩序。
1.各類鐘表及手機等電子裝置不得帶入考場。
2.各考點入口處或考場門口設定安檢通道,應試人員須提前配合工作人員安檢,有序入場。應試人員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離考試結束30分鐘內方可交卷離場。
3.考試結束後,考生不得將考卷、草稿紙帶出考場。
4.考場統一為應試人員免費配備考試文具。應試人員自備文具不得帶入考場。每場考試結束後,將考試文具放回原位置,不得帶出考場。
5.所有考場將使用高畫質影片監控全程錄音錄影,以及金屬探測儀、無線電監測等多種防作弊裝置,請應試人員誠信參考,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
6.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應當遵守考場所在地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規定,及時關注司法行政機關釋出的相關公告、通知,自覺配合做好安全查驗檢測、資訊情況登記等疫情防控工作。
7.對於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視其情節、後果,分別給予口頭警告、責令離開考場並取消本場考試成績、確認當年考試成績無效;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8.具體考試要求以及考試紀律見考試准考證。
七、
其他事項
1.報名人員務必牢記報名時設定的登陸密碼,以便進行報名資訊查詢、資訊修改、列印准考證、列印考試成績單等操作。
2.報名人員自行列印准考證的,務必內容清晰完整,能夠準確識別面部特徵以及相關資訊(彩色、黑白列印均可)。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或自行列印准考證的,可在有效期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3.2021年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不公佈試題及參考答案。考試成績公佈後,應試人員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15日內,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
4.四川省司法廳和各市州司法行政機關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21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5.四川省司法廳將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和司法部安排,對考試組織實施工作進行相應調整併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試人員及時關注。
6.本公告在四川省司法廳官網、12348四川法網、四川司法微信公眾號釋出。
關於2021年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考試的其它事宜,應試人員可登入四川省司法廳官方網站查詢,或在工作日的工作時間撥打四川省司法廳和各市州司法局諮詢電話,諮詢考試政策及相關問題。
1.成都市司法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錦悅西路2號
諮詢電話:028-61881865
2.自貢市司法局
地址:自貢市自流井區西林街169號
諮詢電話:0813-2120155
3.攀枝花市司法局
地址:攀枝花市炳三區佳聯路5號
諮詢電話:0812-3336096
4.瀘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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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德陽市司法局
地址:德陽市廬山南路二段239號
諮詢電話:0838-2905406
6.綿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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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遂寧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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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內江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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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樂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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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南充市司法局
地址:南充市順慶區北湖巷89號
諮詢電話:0817-5258962
12.宜賓市司法局
地址:宜賓市敘州區南岸西區龍金廟街1號
諮詢電話:0831-8224745
13.廣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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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達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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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巴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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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雅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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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甘孜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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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涼山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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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0834-2162282
八、
四川省司法廳諮詢電話
028-86756557、86756257
四川省司法廳
2021年9月18日
關於公佈四川省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十四督導組郵政信箱的公告
中央第十四督導組對四川省司法廳開展駐點督導
編輯:胡芳
校核:榮飛
稽核:李燦、鄭濤
來源:廳律師工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