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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殺豬匠失業了
記得有一本小說,開頭就很引人入勝,“話說,我爺爺的爺爺那一輩就是殺豬匠,一代代傳下來,我們家就成了遠近聞名的殺豬世家,從小爺爺和父親就在十里八鄉給人殺豬,每天能吃飽喝足不是,總是能拿回來一些豬身上的部件,因而我從小日子過得很是不錯。”
然而現在農村的屠戶們開始漸漸沒落了,尤其是周邊建立起了屠宰場之後,原先一天能殺一兩頭豬的殺豬匠只能在逢年過節的時候給人殺一些豬,用作祭祖、祭神。
農村中一直有過年殺年豬的習俗,一般到年關了,殺一頭豬祭天,或者是全家乃至全族人聚會,還有結婚、喪殯辦酒席,都需要殺豬,例如四川作為養豬大省,每年春節就會有“年豬宴”,殺上幾頭,乃至更多的豬做“殺豬菜”。
以前農村人口興旺,一家好多口人,一頭豬都不一定夠吃,而現在則是一家三四口,殺一頭豬會剩下來很多肉,這些肉大多都被村民買去。
但是現在農村殺豬卻可能違法,面臨著高額處罰,例如廣西的一位村民,自己家養了一頭豬長大了,於是就找人給殺了。但是由於沒用在正規的定點機構殺豬,並且把未經檢疫檢驗,從而被查處,相關部門做出罰款10萬元的天價罰單。
根據8月1日生效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除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不實行定點屠宰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定點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
也就意味著以後農民只能自己殺豬自己吃,不得出售,那麼這樣一來就基本上杜絕了農民宰殺生豬,從此殺豬匠也就失業了。
農村“流動宴席”被整治
農村殺豬要證,這可能是考慮到傳統的殺豬方式對豬來說太殘忍,出於“豬道主義”精神,我們還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不僅殺豬要證,農村沿襲了數百上千年的“大席”也得要證。
前不久,在河南地區,澠池縣公安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協同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股、檢驗所、洪陽市場監督管理所、仁村市場監督管理所等部門開展了農村“流動宴席”專項治理行動。
對農村“流動宴席”從業人員無相關證件、拒不辦證的;對農村“流動宴席”環境衛生差,逃避職能部門監管的要進行嚴加管制,並沒收了“作案工具”,碳爐、大鍋、移動拖車等。
農村流水宴是農村較為特色的宴席,誰家有婚喪嫁娶都會辦酒席,既能節約酒席成本,又能夠熱熱鬧鬧地聚在一起,不論是遠在北京的親朋還是早已出嫁的姑娘,這時候都會返鄉。全家族人聚在一起,是增加家族團結與交流的主要機會,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
而檢察部門所說的環境衛生差,這一點農村人則是不認同。農村“大席”宴請的都是賓客,我們的而民族是好客的民族,都願意把自家最好的拿出來招待賓客,因而在酒宴之上無論是食材採購還是對大廚的要求都是最嚴格的,全程化透明操作,都是看得見摸得著的食品,相比於酒店證件合格來說,更讓人放心。
這和證件關係不大,當然如果有條件的話,從業人員最好把證件辦了,以免再次遭受被查處的困擾。
網友評論亮了
針對自家生豬禁宰、禁止出售,以及農村流水宴需要證件的問題,不少網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網友“風月無邊”:是不是豬肉又要漲價了?以後都要經過屠宰場,成本是不是要大量增加,殺一頭年豬要跑幾十上百公里,光是路費就要幾百了吧?
網友“一畝三分田”:從此以後誰要做飯必須取得資格證,不然就要沒收“作案工具”,雞鴨鵝也不能殺,統一拿到有證件和專業裝置的屠宰場,農民種的糧食只能自己吃,不得進行買賣。
任何事物也許都有其兩面性,生豬屠宰要定點、流水大席要證件也許都是為了食品健康,保證我們的身體健康不受侵害,然而“一刀切”的執法,沒有給出相應的解決之道,矛盾自然凸顯。
例如每個鄉鎮設立屠宰點,或者建立檢疫檢測中心心,不需要農民到數十乃至一兩百公里之外去殺一頭豬;對於流水大席這種農村必要的餐飲也要給予幫扶,免費辦理證件,就近指導。
把所有的事情都要做在前面,而不是等到別人觸犯了條例、規則後再去懲罰,那麼目的是什麼?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