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查詢我們自己名下的房產呢?這個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你清楚嗎?
前段時間,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發布了一個檔案《關於開通利害關係人線上查詢不動產登記資訊並獲取查詢結果的通知》,這裡面涉及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查詢的不動產登記資訊都包括什麼?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誰能查詢我們名下的不動產(主要是房產)資訊呢?
我們就分別來介紹一下:
一、查詢的不動產登記資訊範圍,以房產為例
第一,包括房產證上能體現的資訊
房屋的自然情況:產權面積、產權性質、坐落位置等
房屋的權利狀況:產權人姓名、共有權人、共有比例、是否有抵押權登記(有幾次抵押等都可以體現)
總之,房產證上體現的內容,都可以查詢到。
第二,包括不在房產證上體現的,但是在政府登記備案的,例如:
預告登記
異議登記
查封登記:例如司法查封
登出登記、變更登記等等
還可以查詢房屋上是否有居住權,如果他人有居住權,那這個房子我們絕對不能買,也不能住。
二、誰能查詢房屋產權登記資訊呢?
房屋產權登記資訊是個人的重要資訊,屬於個人隱私,一般情況下,別人是不能隨便查詢的。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來說,有三類主體
第一類:不動產權利人
產權人自己
繼承人或者受遺贈的人
清算組、破產管理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證明(針對未成年人而言的)材料(公司破產清算了,財產由清算組或者管理人管理的)
第二類:有關國家機關
比如:公檢法、監察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拿工作證就可以查詢
律師也可以查詢,一類是權利人提供委託律師的委託書,另外一類是律師持有法院開具的調查信
第三類:利害關係人,其中包括三種類型
第一種型別:購房人、房屋互換人、受贈人、承租人、抵押權人,這些都可以,為了證明你是利害關係,你必須提交證明,比如買賣合同、贈與合同、互換合同、抵押合同等。所以,那還沒有簽署合同的人,這是不能查詢的
第二種型別:因不動產訴訟發生糾紛的
我們注意是不動產訴訟,不是其他的訴訟。
比如,因為房屋買賣糾紛,申請查詢的可以。因為離婚分割房產,查詢房產狀態的,可以。
比如,僅僅因為債權債務,a欠b500萬,現在b起訴a還款,b要求申請查詢a名下的房產,這個是查詢不了的,因為不屬於不動產訴訟。
第三種類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配偶可以查詢。
對於這些法律知識,趕緊收藏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