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再次看《小王子》,我留意到了一個一直被自己忽略的盲點。
為什麼我們都只是去羨慕被小王子心心掛念的玫瑰,卻很少去留意到被小王子忽視掉的另外五千多玫瑰。
這讓我想起了張愛玲的一句話:“大多數女人要的愛,其實是被愛。”
對,我們都想被愛,所以在看小說還是電視時,我們總是隻把注意力放到被團寵的主角上。因為,在那一刻,我們產生了移情,彷彿自己就是她。
但,現實生活往往不是這樣的。要遇到那個你情我願的互相馴化,甚至願意為對方而死的人,機率非常小,只能靠運氣,就跟中彩票差不多。
我們大多數人,都只能成為那花園裡的五千多玫瑰,甚至連玫瑰都不是,只是路邊的野草野花。
但是,小王子卻在書裡提出了一個關於生命的哲學問題:“沒有經過馴化的人生,是沒有意義的。”
這下就慘了,我們難道,就只能過沒有意義的人生,碌碌無為的過完這一輩子?
我想大多數人會和我一樣不甘心。
其實,我這幾年來,也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當然,我不是因為看《小王子》才去思考這個問題的。
一直以來,我的人際關係都有些問題 。我不太會拒絕別人,總想成為別人眼裡的“好人”。但是,內心裡卻壓著很多的不甘,憤怒,彷徨。
這種感覺,總讓我有被奴役的卑微感,甚至是強烈的羞恥感。我很想從這種牢籠裡解脫出來。我想找到自救的方法。
於是,我學了不少心理學的知識,甚至還為此去考了心理諮詢師,也沒什麼改變。
直到,我遇到一本書,露易絲·海的《生命的重建》。那會兒,我幾乎每天都在喜馬拉雅聽這本書。差不多,聽了一年多吧。
我留意到裡面有一個故事:“一個60來歲的老人,是教別人做廣告貿易的。他告訴露易絲·海,他想自己去做廣告貿易,而不是教學生。露易絲·海告訴他‘只要是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什麼年齡都可以去做,哪怕你已經80歲了。做你真正感興趣的事情,為你的快樂而做。’”
就是這個小故事,讓我心裡受到了觸動。
就如《小王子》裡,狐狸告訴小王子馴化的意義:“雖然玫瑰花有很多,但是你的那朵玫瑰卻是不一樣的。你為它澆水,為它捉蟲子,為它遮風避雨。它對你來說就是特別的,獨一無二的。因為,你們創造了關係。”
世間有這麼多美好的事物,偏偏你就喜歡它。我們都有各自的癖好。也許,你就喜歡吃臭豆腐,我就喜歡吃魷魚須,沒有理由,就是喜歡。
所以,我們可以回答上面提出的問題了。雖然,狐狸告訴了小王子馴化的意義,但是卻並沒有限制馴化的物件。我們也許還沒有遇到生命中的那個人,甚至可能一輩子也遇不到,但是我們有自己的志趣,有自己感興趣的事。
我們可以和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產生連結,發展關係。
其實,再往深處說。人人都會孤獨。那,在你孤獨時,什麼能夠安頓你的靈魂呢?
我想,只有你真正喜歡的事物,才能夠安頓好這顆心吧。
這時,我們會與自己的孤獨連結上,感知到自己的真實存在。
《心流》一書裡,也說過:當我們投入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會產生物我兩忘的體驗。這種全身心的投入,會讓人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其實,冥想也能達到這個效果,這是每個人都可以用的方式,不管你有沒有找到你的志趣。
我記得,我在聽心理學課時,那老師說:“當她旅行走到山裡時,她感受到了山的寂靜。於是,她安靜地坐下來,好好去體會了這份寂靜。突然,她感覺自己融入到了這深深的靜寂與黑暗裡,與天地連結在了一起。這是很深的療愈。”
我想,這就是大自然賜予每個人的禮物。
那這跟我不能拒絕別人,妥妥地“討好型”人格,又有什麼關係呢?
找到自己的興趣愛好,認真投入,就能療愈這個問題嗎?
如果要追根溯源,所有的心理問題,都是成長經歷裡,愛的匱乏造成的,甚至是害怕被拋棄。
這都會導致一個結果——自我價值感低。
自我價值感低,說通俗點,就是覺得自己不夠好,不配得,總比別人差一截的似的,對獲得愛沒有信心。再通俗點,其實就是自卑。
如果,再現實一點來說,這個世界上真正自信的人很少很少。大多數人,都在這樣的心裡怪圈子裡:“不是你強我弱,就是我弱你強。”長期都處在比較與競爭關係裡。這都不是真正的自信。
真正的自信是什麼?
是我覺得你很好,但是我自己也不差;我覺得我很好,但是你也不錯。
那,如何建立自信?
當我們能同自己感興趣的事創造關係,每獲得一點進步,就真心的在心裡為自己點贊高興。這是自尊感提升的很好方式。
當一個人自我感越來越好時,她會在內心深處感受到自己的價值。最核心的是,我們打心眼裡覺得,自己是珍貴的,值得擁有美好的事物。
這需要一個過程,同時也是一個值得嘗試的方向。
找到了這個方向,接踵而至的問題又來了——怎麼找到自己的志趣呢?
那就看,你做什麼時,能產生愉悅的滿足感。
我之前一直花了很長時間,來找到自己真正的志趣。這每個人都不一樣。我只能說說我的經驗。
我嘗試了很多,比如畫畫、學古琴、跳舞、服裝搭配師等。那會兒,我好像進入了叛逆期,什麼都想去試試。
最後,我發現,真正能安頓自己的是文字。
那會兒,我是隨心所欲的寫。本來我對心理學很感興趣。所以,長期在看這方面的書。自己也考心理諮詢師。本來是想從事這方面的工作。但是,在學的程序中,我發現要走這條路,會花很多金錢。而且,以我的經濟實力是不夠支撐的。想想看,各種工作坊,各種流派,長期需要督導老師的對洽。不是富二代,真是難。
於是,我想也不一定非要去做這份工作。我的主要目的是自我療愈,當然也想把自己知道的,寫下來。以便於,讓更多有同樣問題的人,能看到,也許會有所幫助。
順理成章,我走上寫字這條路,又進入了新媒體的投搞大軍中。想著,自己的寫作水平有限,為了讓文字看起來更順些。我又一邊投搞,一邊學習寫作。
但是,這條路,卻讓我迷惑了。我越寫越不開心。因為,很多時候,投稿會違背自己的初心,甚至難免會說謊,以迎合市場的需求。比如,一個新媒體文的寫作套路,就把自己吃得死死的。哪個時候,該敘事了,哪個時候該議論了,哪個時候又該煽情了,總之一件興趣所致的事,變成了一件功利的事。
就如,美學大師朱光潛先生說的:“習寫作,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則須牢記在心,就是有話必說,無話不說,說須心口如一,不能說謊。心裡有東西要表現,才拿文字來表現。一個作家須有一個我在,須勇敢地維護他的我性。這事雖不容易,許多人有意或無意地在逢迎習俗,這終究是不長久的。”
如果,只是為了掙錢而從事這件事,我個人覺得做我的老本行會計都比它更舒服。
前面,我說過要找到一個自己喜歡的事來互相馴化,創造關係,安頓自己的心。既然,我選擇用文字來安頓自己,那真誠相處肯定是最重要的基礎。
寫作最重要的是興趣,一個安頓自己靈魂的事,一定是樂在其中的。
想明白這一層,我決定不再投搞。
我申請了號,自己寫。不過,問題很快又出現了。
我想找到自己的寫作方式。其實,同樣是寫作,賽道是很多的。有的寫故事,有的寫散文,有的寫雜文也就是觀點文,還有如學者型寫科普知識的等。
我最初寫觀點文。就是那種寫點事件,又來一個議論,就是說清楚一個道理,一個觀點。但是,很快,我發覺自己還是逃不出新媒體時學來的套路框架。
我感覺得自己像陷入了一個牢籠裡出不來了。
直到,我再次看到朱光潛先生的一段話,他說:“從前私塾國文教員往往入手就教學生作論說,至今這個風氣仍在學校裡流行,實在不妥。說理,需要豐富的學識和嚴謹的思考。”
我突然明白,也許我真的不適合說理,沒有那個思辨能力,沒有豐富的學識,邏輯能力也不行。
也就是說,我根本不適合寫那種觀點文。走上了,自己不適合的寫作方式,真的會越寫越鬱悶的。
老先生,接著又說:“有志學習文學的年輕人,一定要趁想象力豐富時期,學會駕嘆具體的情境,讓世界本其光熱色象活現於眼前,不只是一些無血無肉的理。舍想象不去發展,只耗精力於說理,結果心裡就只會有‘理’而不會有‘象’,那就是說,養成一種與文藝相反的習慣。”
這段話,讓我聯想到,平時我要理解一個事,很多時候都不是透過邏輯去理解的,而是透過形象思維,畫面感去理解的。
只要在大腦裡形成了一個形象的畫面,我幾乎就能理解到一個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明白,要發展形象思維,並能夠寫出來,就要先學習敘事描寫。
我平時很喜歡看小說。其實,小說的主要寫作方式就是人物的各種描寫,環境描寫,還有就是敘事。日常生活裡,我也很喜歡觀察。知道,小說裡的人物生活雖與我們不同,但究其本質是一樣的。
就如,國學大師王國維在《人間詞話》裡說:“自然中之物,互相關係,互相限制。如虛構之境,其材料必求之於自然,而其構造,亦必從自然之法則。”
還是那句老話,藝術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我需要先從生活中找素材,練習好敘事與繪態。總之,寫得形象具體有畫面感,成為我寫作方式的宗旨。
有了這個寫作追求,那內容呢?
前面,我曾說,我主要看的是心理學。但是,後來,我漸漸發現。真正療愈自己的不是心理學的認知,而是去“體驗”。
就如,那句老話:“道理懂了一大車,但是還是走不出來。”
根本還在於,沒有真正去“體驗”。
武志紅老師,在心理學課裡就說:“很多時候,我們常常覺得某個說法或者某件事很有道理,但真正被觸動,是非常難的事。被觸動,就意味著一個理性的知識,和你自身的體驗結合在一起,真正成為了自己的東西。”
你知道了這個道理,有了新的認知,但是沒有內化進心裡,也是沒用的。道理認知,只是給了我們一個方向,但做不做得到那是另一回事了。
那這與我要寫什麼內容,又有什麼關係呢?
當然有。
我發現,人類不是透過“道理”來感知的,而是透過“移情”。也就是說,再多的道理,都沒有觸及到深層情感那麼深刻。
那些頑固的認知,不是這麼容易透過一些道理,就能解決掉的。
所以,心理學很重視共情。這就是一種生命體驗。為什麼,會有心理諮詢師這個職業。不是,因為他懂得這方面的認知,有系統的理論。當然,這也很重要。但是,要說讓一個人花這麼多錢,去諮詢一小時,我覺得還不如自己看書呢。
其實,心理諮詢師最寶貴的,不是他告訴你這個認識,而是他用自己的專業知識與你共情了,你們在某個情感上鍊接了,他顛覆了你以往人生裡的經驗。你有了新的體驗,這才是真正的改變。
現代社會越來越重試認知的提升,如果是學一個技能,那還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說要改變自己內心深處那些頑固的信念卻是很難。而且,如果你學過靈性課程或是東方古老的智慧就會知道,它們都在說一個事,放下頭腦,不要把它認同為“我”。
如《當下的力量》一書中說:“頭腦不能成為你整個身心靈的主人,它只能是其中一部分。”
精神分析中也有一對概念,即為“真實自體”和“虛假自體”。
“真實自體”是由感覺和體驗組成,並結合了頭腦。而“虛假自體則由頭腦認知層面構成。
武志紅說:“頭腦因為是想象層面,可以脫離物質、時間和空間,因此它容易停留在幻想層面,認為可以無限的快。而身心體驗,是受物質、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是慢的,需要過程的。”
以上,都在告訴我一個道理,與其說“理”,不如談“情”。
這是,心理學帶給我在寫作內容上的領悟。
再從,寫作本身來說。
前面提到寫作,首先要重視敘事和描寫。這是藝術的形象化思維,也更能夠讓人直觀看到。而不是在那裡生硬的說悲,說喜,再加幾個驚歎號。
只要用心看過賦體,還有古言長詩,還有柳永的慢詞,就會知道,要寫長的文體,就要透過敘事描寫來鋪排。所以,對於寫作的人來說,這很要緊。
再者,“宇宙間一切現象都可以納到四大範疇裡去,就是情、理、事、態。”事與態是寫作的呈現方式。那如果,不重視說理,就只有說情了。
另,汪老在慢煮生活的序言裡曾說:“寫字作畫,首先得有激情。要有情緒,為一人,一事,一朵花,一片色彩感動。有一種意向,一團興致,勃勃然鬱積於胸,勢欲噴吐而出。”
前段時間,我一直在B站反反覆覆聽《長恨歌》、《琵琶行》。因為,這兩首詩太難記住了。我只能選擇讓自己更加舒適,情感更投入的方式,來代入自己,這樣才能在這個過程中不是死記硬背,而是一種享受的體驗。
我在這過程中體會到了,兩個字“情”和“美”。
然後,我開始在思考“情”和“美”有什麼關係呢?
為什麼,往往我體驗到一種情感時,會同時體驗到一種美。這讓我想去尋找答案。
我記得,我在羅伯特·麥基的《故事》一書裡,看到過關於這方面的解答。於是,我又翻找出來,查到那一章上面說:“事實上,在生活中,思想和情感融合的瞬間極為罕見,當它們發生時,你會感受一種宗教體驗。但是,儘管生活將意義與情感分得很清,故事藝術卻能將二者統一起來。這種現象就是審美情感。”
“當一個想法被包裹在一種情感中時,它會變得更加強烈、更加深刻,更加難忘。更確切的說,藝術家和觀眾之間直接透過感覺和知覺、直覺和情感來表達思想、進行交流。”
這讓我明白了,很久以前看白先勇先生的《紅樓夢》解讀,他說雅俗共賞才是藝術的最高水平。高不能高得讓人夠不著,俗不能讓人覺得淫邪淺薄。
很多偉大的作家,都在用一種更加使人親切的方式在包裹自己的想法和觀點。
就像,《如何閱讀一本書》裡說的:“小說能滿足我們潛意識或意識中許多需要。如果只是觸及意識層面,像論說性作品一樣,當然可以學知識。但小說可以觸及人的潛意識層面。”
“小說故事賜予我們去體驗自己生活以外的生活,置身於千姿百態的世界和時代,去體驗感受生存狀態的各種不同深度。”
所以,說理並不能走近人的心,真正更容易入心的其實是——深刻的情感體驗。
這與心理學所說的“體驗”不謀而合。
寓教於樂,故事裡含深情,情感裡包認知。
這樣才能真正延伸我們的人性,給我們一種生活中不曾有過的情感體驗。我們為此感動,為之醒悟,這樣的共情體驗,才能讓我們心甘情願的,改變自己以往並不適用的認知。
最後,我發現,每個人最寶貴的東西其實都在自己身上。那就是,我們的情感和感受。
一個寫作的人,更是如此。
從羨慕《小王子》裡,那朵被愛的玫瑰,到主動去發現自己的志趣。很多時候,我們都不必被動地去等待愛,而是可以主動出擊去選擇安頓自己的方式。那個歸宿,無論是人還是其它事物,只要我們認真去連結相處,都一樣會使自己收穫幸福與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