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間瀏覽到了這篇,一個琴童家長抱怨李雲迪給自己的孩子樹立了壞榜樣。我很想反駁,一看評論區,其他許多網友也是這麼想的。
我想,現在全社會有許許多多琴童家長,他們有的已經就這事和自己的孩子做了妥善溝通,也有的還忙著怪罪他人,不知所措。沒主意的家長,看看這封信:
孩子,爸爸媽媽一直希望你以他為榜樣的那個人出事了,你都知道了吧?你是怎麼看待的?
爸媽也有一些想法,不知道是否和你一致,如果你願意瞭解,請往下閱讀,說不定我們可以交換一些意見。
首先有個現象最具爭議,李雲迪出事後,除了法律按規定製裁之外,還立刻被相關團體“下架”了,你覺得這是為什麼?
爸媽覺得,那是社會在努力保護你們這些“純潔的花朵”,所以嚴肅認真地告訴你們,名人是你們喜歡效仿的參照物,那麼名人的錯誤行為如果沒得到比普通人更嚴厲的懲罰,就會讓青少年誤以為不嚴重。用最快的刀狠宰那隻雞,就是為了儆你們這群小猴子。
有人說,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冠”有多閃亮我們都知道,你認為這份“重”該如何計量?爸媽為此困惑已久,因為習慣於從源頭追溯真相。首先有個問題需要得到答案,在藝術的舞臺上,是先有演員自己的努力還是先有觀眾的掌聲呢?一個人從小不惜重金拜師學藝,多年認真練琴,終於彈出了令人賞心悅目的琴聲,又在激烈的比賽中勝出,獲得盛名,他開演奏會,觀眾要不要買門票?
如果買票了,後來藝術家因某件私事違背了道德,曾經欣賞過音樂的觀眾是否可以要求退票?
這份“重”,到底該算在事前還是事後?許多人喜歡算在事後,爸媽不明白,如果這樣,那麼之前是不是乾脆從來就沒學過彈琴?
演員練本領,觀眾享受視聽盛宴,喜歡的人主動買票,不喜歡的人兩不相干,這應該是一件很公平的事,也互不相欠吧。
可是有的觀眾說,演員太美好了,我已經視演員為偶像,請演員一定要美好到底,保障觀眾永遠有精神寄託。觀眾的這個想法也得到了全社會支援,於是演員不得不在有人的地方保持美好的面貌,他們的生活變得更累更麻煩了,不過收入也更多了。一切還是那麼公平。
這種公平一直持續到演員犯了某件部分觀眾不能容忍的錯事的某天。不過,出事之後往往只是“部分”觀眾不接受,而不是所有觀眾,從比例看,有的時候演員只會因此失去了小部分觀眾。可是呢,演員完全下架了,就像一件商品,因查出成分違規,立刻禁止出售,哪怕有的人覺得並不影響自己健康使用,也是買不到了。當前,觀眾對演員終歸是沒有投票權,只能所有人統一遵守當下既定的社會規則。爸媽認為,儘管目前依然沒有實現完全的公正,但這不是我們對發展進步放棄希望的理由。
一個人要是熠熠生輝了,許多人就會主動貼上來沾光;一件物品要是刮擦缺癟了,人們又馬上競相嫌棄。人類這種心理體現在對待藝術家和藝術品上,恰好更加嚴重。藝術行業在我們的當前社會確實挺令人羨慕,但是生存難度也很大。不知道你是否依然熱情嚮往?或是望而生畏?
我們想告訴你,不論你怎樣抉擇自己的未來,爸媽支援你學鋼琴不是為了幫你走上職業道路,而是為了讓你擁有更加豐富靈動的內心世界,讓你多一種理解生活和抒發感情的方式。我想你比我們更知道,音樂給你的大腦帶來了多少生機。還是希望你記得李雲迪的勵志故事,所對藝術有敬畏之心,就大膽去追尋向他那樣登峰造極的目標,你所做的是自己所願便好。
再說說榜樣這回事吧,之所以我們認一個人做榜樣,那是因為我們看到了他的光輝,可見我們要學的只是他展現出來的光明,而不是這個人的一切。人無完人,去學別人的一切無疑是盲目的,並且人都應該愛自己,與其花時間去苛責別人,不如花時間審視自己。相信你無論看到了什麼現象,都懂得明辨是非,權衡利弊,能夠用理性的頭腦為自己的人生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