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場常見規禮二字,那到底什麼是規禮呢?
康熙五十六年,江西巡撫白潢在奏摺中皇帝彙報當地的陋規收入,白潢具體列舉了江西省的五項陋規:一是節禮,下屬官員過年過節送的錢,每年大約五千兩。二是漕規,糧道衙門所送,每年四千兩。三是關規,轄區內兩家稅關衙門所送,每年兩幹四百兩。四是鹽規,鹽務衙門所送,每年一萬兩。五是錢糧平頭銀,每年八千兩,布政使衙門所送。
從這份清單可以清楚地看出,“規禮”由“規”和“禮”組成。“規”,是由下屬部門以部門名義送的錢,“禮”,則是官員以個人身份送的。
“規”的來源,用今天的話說是各部門的“亂收費”,過去叫“耗羨”或者“加徵”。清代州官向百姓徵收稅款時,通常要比國家規定的數目多收一些。多收的部分,得給上司分點肥,叫“錢糧平頭銀”。有些權力部門也有大筆收入。比如海關和稅關會收到大量稅款。他們也巧立名目多收,其中送給上級的叫“關規”,總而言之,只要是有油水的部門,都得給上級分點肥。
至於“禮”,基層官員要向上級贈送的禮金名目繁多,以至於不得不建立一本專門的賬簿來統計。他們一年要送五種禮。
一是“見面禮”,上司剛剛到任,下屬要前往參拜,要送“見面禮”。
二是"市禮"。三是重要的傳統節日,即三節,端午節、中秋節、春節時,一定要送禮。
三是“賀禮”,就是上司家紅白喜事及生日時送的禮金,比如官員的妻子、父母做壽。
四是“謝禮”,是為了感謝上司提拔而送的禮,也就是如今我們說的買官錢。
五是與“上任禮”相對應的“離任禮”,它在上司升遷、調動離任時送。
禮也不能亂送,直線送禮也可能曲線倒黴。
乾隆年間,有官員進貢上好徽墨,墨上有“萬壽無疆”四個金字,乾隆皇帝很喜歡。沒想到,磨到後來變成了“萬壽無”,進貢墨的人因此受到嚴懲。
沒有給領導身邊人送禮後果很嚴重。
晚清大臣張蔭桓出使西洋歸來,在巴黎花重金購得一顆綠寶石,曾為拿破崙所有,獻與慈禧太后。但他忘了帶禮物給大太監李蓮英。一日,慈禧在賞玩綠寶石,讚不絕口,李蓮英接了一句:“真難為張蔭桓想得周全,難道咱們就不配用紅寶石?”慈禧聞之勃然變色,因為她一生的心病就是沒當過皇后,而傳統習俗中,妻穿紅,妾穿綠。張蔭桓從此失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