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美利堅,槍戰每一天”。據美國福克斯新聞網報道,當地時間10月30日晚,在美國加州薩克拉門託縣一場數百人參加的萬聖節舞會上發生了一起槍擊案,造成2人死亡,5人受傷。該案件目前還在調查中,嫌犯在逃。
在搜尋引擎輸入“美國槍擊案”,相關的新聞總是一搜一籮筐,而據統計,截至目前,全美國死於非自殺性槍支暴力的人數已超過1.7萬人。按照預測,2021年的槍擊案事件將達到20年來之最。
槍擊案的頻發,或是受到了疫情、種族主義等因素的影響,但究其根本原因,是美國的槍支普及率。建國之初,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就明確規定:“人民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被侵犯”。在美國人民心中,“持槍”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所以,儘管每年的禁槍遊行那麼多,槍支暴力氾濫,但禁槍法案卻遲遲不能兌現。要想改變美國心中根深蒂固的持槍思想,太難了。
但事情都有兩面性,有人認為,美國公民大規模持槍,在國家危急存亡的時刻,便可以全民皆兵,發揮出巨大戰鬥力。那事實真的如此嗎?
據統計,美國平民持槍數量已超過人口數量,達到了將近4億把,持槍人數也將近一億。儘管美國1986年出臺的《火器持有者保護法案》規定:禁止平民擁有1986年以後新生產的機槍。但這些流落在民間的長槍短炮,足以武裝起一支數千萬青壯年組成的民兵隊伍。這無疑是一支龐大的力量。那這些人上了戰場能發揮多大作用呢?其實非常有限。
首先,美國持槍民眾並未經受專業的軍事訓練,要指揮如此龐大的一支軍隊,幾乎要從零教學,所耗費的時間成本與徵兵沒什麼區別。
其次,美國平民所持槍械絕大多數都是手槍、半自動步槍、霰彈槍等,比之M-16等步槍的威脅性要小得多。在現代戰場上,這些武器幾乎已經被淘汰,遇上正規軍完全不夠看。
再次,現代戰爭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早已不是長槍短炮,而是水面艦艇、戰鬥機、無人機、以及各類精確制導武器等。至於大國間的戰爭,早已上升到制空權、制電磁權、甚至是太空霸權等更高的領域。比如在伊拉克戰爭中,百萬大軍面對奪取了制空權的北約空軍,完全是被“吊起來打”,絕大部分陣亡士兵連掏槍的機會都沒有。
當然,槍械作為一種延續了上百年的單兵武器,在戰場上依然在發揮著重要作用。所有國家的所有兵種,無論在什麼樣的崗位,槍械和兵刃都是最後的保命手段。而在一些小規模衝突、城市作戰、深入敵後的特種作戰中、槍支依然是主要作戰工具。換言之,槍械作為單兵武器之王,儘管它的威力早已被五花八門的新時代武器所超越,但它永遠都不可能被淘汰。
可我們同時也要明白,儘管美國民間的槍械多達數億,槍支商店更是一座座單兵武器庫,但在真正的大規模戰爭中,根本起不到多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