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血腥指數而言,發生在萬曆三十四年(1606)的雲南民變毫無爭議地拔得頭籌。
萬曆二十七年(1599),太監楊榮去雲南採礦。他虐待諸生,結下第一層怨;誣告雲南府知府蔡如、趙州知州甘學書並將二人下詔獄,結下第二層怨;要麗江土知府退出所轄地盤,以便開礦,結下第三層怨。楊榮用心高氣傲、專橫跋扈和沒心沒肺、無知無畏給自己埋下很多地雷。
民眾曾經示警。萬曆三十年(1602)三月,騰越(今騰衝)民眾起事,燒燬廠房,殺死稅監衙門駐騰越代理人張安民。想必,張安民沒幹安民的事兒。
有一種殺人武器叫上峰器重。讓張安民感激涕零的,剛好是上峰器重。
鮮血在目,警鐘在耳。楊榮非但不思收斂,反而有恃無恐,繼續作惡。除了一如既往帶妝彩排杖斃民眾的慘劇,楊大太監將不聽話的衛所指揮使戴枷示眾、關押各一人,還揚言將衛所軍官全部逮捕。
衛所者,駐軍也。指揮使者,駐軍首長也。
楊榮啟動了一個危險遊戲,他摸到老虎屁股上。而且,他摸的位置有些特殊:菊花。這是找死的節奏。
不知,楊榮是一時興起,沒摟住,還是蓄意鬥狠,震山威。
碰巧的是,老虎腰裡彆著槍。彆著槍的老虎發起飆來,氣勢和力道自然不同於病貓。事實證明,貓科動物不全是貓。事實證明,軍人總是不缺血性。
N+1級預警響應瞬間啟動。萬曆三十四年(1606)三月,衛所指揮賀世勳、韓光大以暴制暴,率市民萬人衝入楊榮府第,縱火燒房,殺死楊榮,投屍於火。
混亂中,楊榮隨從兩百多人喪命。跟欺負老百姓相比,對抗正規軍的難度係數顯然要大得多。
以雷霆萬鈞的霹靂手段,軍隊和百姓獲得壓倒性勝利。
這勝利,有點兒邪乎。不知這是誰的失敗,誰的勝利?
寫罷這段文字,後來又看過一則資料,說楊榮肆行威虐,誣劾知府熊鐸等皆下獄。百姓恨榮入骨,焚稅廠,殺委官張安民。榮益怒,杖斃數千人,又怒指揮樊高明,榜掠絕觔(通筋,作者注)示眾。於是指揮賀世勳等率冤民萬人,焚榮第,殺之,投火中,並殺其黨兩百餘人。帝為不食者累日。
這資料有幾個點值得關注。一是知府熊鐸,前文沒出現過。此公下獄,動靜和影響不可謂不大,不知動手前可曾沙盤推演。或許,楊太監習慣於幹了再想,愛咋咋地。二是“杖斃數千人”,較前文“杖斃民眾”,顯然更殘忍、血腥,為禍更甚。民憤就是這樣實現從量的積累到質的飛躍的。三是將樊高明“榜掠絕觔示眾”,其行徑令人髮指。四是“帝為不食者累日”,帝者,萬曆也,為誰、為啥這般悲慼值得探究。
為官員入獄?為楊榮出師不利?為礦監為非作歹、添亂惹事?為張安民和兩百多名稅吏集體殉職?為儒生抗爭?為衛所捲入礦稅衝突?為軍隊和百姓合流,刀劍幫鋤頭說話?為開礦榷稅大業推進不力?為民變四起,動盪不止,動輒萬人武裝遊行?為社會矛盾發酵、積聚,盤根錯節?
不是說好了一起當好孩子嗎?怎麼變卦比變天還快,翻臉比翻書還快?怎麼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
據說,初到雲南,楊榮密奏神宗,說阿瓦、猛密等地有寶井,一經開採,每月可增收幾十萬。不知,神宗會不會時常想起寶井?
萬曆年間民變多發,此起彼伏,每一個稅監礦使都是驚弓之鳥。但當場斃命的,只有楊榮;兩百多隨從瞬時團滅的,只有雲南。如果說這是暴力抗稅事件,那一準是有記錄的最血腥的暴力抗稅事件。不知,有沒有底氣拒稱“之一”?
未完待續
本文節選自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說明:錢眼兒裡的皇朝》作者:李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