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域,其中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那現代意義下,表示一個地理行政區劃的“省”字,是怎麼來的呢?
“省”直接出自元朝實行的行省制,行省屬於中央行政機構中書省在地方的派出機構,全稱“行中書省”,為了好理解,或者理解為“行動的中書省”,用現在的話說,是總部,不是分公司。
“省”的名稱是從漢代開始的,但最早的省,並不是地方行政區的名稱。它的出現,是因為避諱造成的。在封建社會,王宮屬禁地,戒備森嚴,宮外人非宣召不得入,所以稱之為“禁中”。
西漢末年,有一位極有權勢的皇后、太后、太皇太后,被稱作孝元皇后,名字叫做王政君,她的父親陽平侯叫王禁。但王政君有個很牛的侄子叫王莽,於是為了避諱孝元皇后王政君之父王禁而改禁中為省中。
魏晉南北朝時,朝廷將政府機要部門設在省中,最開始的是替皇帝起草文字、謄抄記錄等基礎工作,省就成了官署之名,如門下省、尚書省、中書省等等。經過演變,到唐代,中書省正式成了全國政務中樞。
而到了元朝,忽必烈實行漢化,仿造中原打造了一套元朝制度。中書省總領百官,管理全國政務,是中央最高行政機關,可謂有中央政府之實。但是元朝畢竟屬於外族政權,不放心交於地方治理,連地方政事,也由中央政府來親自統制,就把全國分為十個行省,都由中央政府親自治理,故稱“行動的中書省”。
行省制度自元朝後一直被明、清所承襲。明朝雖然不使用元朝所開創的“行省”一稱,而改稱承宣布政使司,但元朝所劃定的省份大體不變,習慣上也仍然稱為省。
清朝時又重啟省份制度,雖近現代以來,疆域、政治制度變化都極為劇烈,但“省”這個稱呼,卻一直保留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