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錢,即銀質錢幣。《後漢書•西域傳•大秦》:“大秦國……以金銀為錢,銀錢十當金錢一。”
不過,真正意義上的銀錢,在我國的出現大約是西漢時期。
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曾以銀、錫合鑄過銀幣,其中一種名為“白撰”的圓形銀幣,值銅幣2000枚。
以後,歷朝歷代大多數鑄成銀錠、銀餅、銀鋌,以自身的重量參與流通。據史書載,元朝時,蒙古大將伯顏滅宋後,回到揚州,把掠奪到的銀子鑄成銀錠,稱“揚州元寶”和“遼東元寶”。後來元政府也鑄銀錠,通稱“元寶”。
自此,我國古代硬幣的錢本位開始為銀本位所代替,這在我國經濟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實際上,明朝建立之初,考慮到紙幣還是十分方便,且可以與前元的紙幣對接上,易於老百姓接受,於是發行寶鈔,禁用金銀銅錢。
價值在百文以下的交易,基本用銅錢支付的。這些銅錢,主要來源是當局新鑄的制錢。也有很多是民間私鑄的錢以及前代的制錢。如唐錢、宋錢等,但萬曆以前新鑄制錢並不算多,這樣一來制錢的購買力一直很高。
不過,由於鈔價大跌,白銀的使用屢禁不止。永樂二年,湖廣江夏縣就有人以銀進行“非法”交易。宣德三年十一月江西又有人主張禁銀,也證明了當時江西民間還在使用白銀。
最終,朝廷的政令還敵不過經濟規律。至英宗即位時,“弛用銀之禁,朝野率皆用銀,其小者乃用錢”(《明史》)。此後,銀錢就成為重要的貨幣,在人們的經濟生活中變得越來越重要。
明代銀錢的來源一般有三種:一是歷史遺留的;二是開銀礦;三是美洲流入。
只是,終明一朝白銀的數量並不算多,人們生活的需要沒能得到滿足,於是白銀的購買力始終較強。
明朝中葉後,白銀成為稅收、貿易及生活消費等方面的貨幣,海內外貿易一律用銀錢。
萬曆時代,西班牙銀幣進入我國,在福建的漳州、泉州一帶通用,每年輸入量達百萬之多。
但是,此後明朝國事漸繁,國政漸亂。為應付財政困難,明廷大開鑄局,增加鑄錢;同時還減輕銅錢分量,降低銅錢成色;民間大量私鑄,出現大量“惡錢”。導致白銀與制錢兌換逐漸偏高。
清沿明制,亦稱制錢,但清代又把本朝的通行錢幣稱為清錢。清朝初期,銀錢和制錢(含前朝舊錢)都可各自在社會上流通,並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兌率。官方頒定的兌率,總是變來變去,民間無所適從。
到十七世紀後期,漳州地區自己鑄造過“漳州軍向”銀元,這是我國鑄造較早的新式銀元。鴉片戰爭後,各省紛紛鑄造銀元,因帶龍圖案,又被稱為“龍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