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我是大伊萬
昨天,一張由軍迷拍攝的、中國航空工業某研究所研製的新型戰機的飛行照片突然在網上刷屏了,儘管眾所周知,這架飛機的01號技術驗證機早在2012年就已經露面、甚至還在2014年的珠海航展上進行了飛行表演;儘管眾所周知,關於這架飛機的情況已經“吹風”許久、在月初剛剛結束的珠海航展上、孫聰總師還親口證實過它“即將首飛”。
孫總師言出必行
但是,當它真正出現在眾人視線中的時候,軍迷們依然沸騰了:從諸多技術特徵完全可以看出,這架神秘的新型戰機,就是大家期待已久的、大伊萬從2019年就開始提、在2020年7月份提過“今年首飛”、在今年年初提過“年底首飛”的新一代艦載機。
國產新一代隱身艦載機
由於諸多因素,大伊萬不打算結合照片對這架飛機的效能進行分析(咱只能說該有的都有),一切留待官方釋出正式訊息之後再做解讀。咱們今天吶,來談一談它的“研發”和“影響”,談一談這架神秘飛機給軍迷群體造成的爭議,談一談這架飛機列裝中國海空軍之後,將給咱們的“新質作戰力量”帶來怎樣的改變。
軍迷群體的爭議塵埃落定
首先談一談這架飛機給軍迷群體造成的爭議好了,從FC-31的31001號技術驗證機開始,無數軍迷就在給它各種“挑刺”:
31001號技術驗證機
比如31001號原型機,大家紛紛質疑它的製造工藝不行,表面處理拉胯(其實31001號驗證的就不是表面處理);
又比如後面的31002號原型機,大家紛紛質疑它“身板單薄”,認為這麼一架飛機就是個“隱身拉皮版米格-29”;
31002號技術驗證機
就算是現在出的這架新飛機,大伊萬照樣在新浪微博和部分軍事論壇上發現,部分中意重型戰鬥機的軍迷照樣看不上它;
認為只有重型艦載戰鬥機才能配得上咱們的“大航母”,還有些比較過分的軍迷,又開始複誦起了“鶻鷹上艦,甲午重現”這句話。
其實,這些軍迷們質疑的、攻擊的東西,大伊萬從2019年就開始解釋,解釋了這麼多年咱也不想再解釋啥了。就以大家攻擊最多的“研發”、“工藝”問題來說吧:
在沈飛展覽館公開展示的31001原型機
大伊萬之前就指出,“鶻鷹”的研發過程,其實走的是技術上快速迭代的路線,無論是01號還是02號原型機,驗證的分系統方面不同,驗證的工藝內容不同。比如那架著名的、現在已經被弄到沈飛展覽館公開展出的31001原型機,它的主要驗證內容偏重於結構;
又比如31002號原型機,它的主要驗證內容偏重於機體制造和航空電子系統。正有了這麼幾架飛機的快速迭代,才能帶來這架新型飛機的厚積薄發,後者又豈能指責前者呢?
當年同YF-22(F-22原型機)一同競標的YF-23
又比如,以一部分軍迷們質疑的“缺乏競標”、甚至前段時間還有軍迷信誓旦旦地說要搞所謂的“實機競飛”式競標來說,大伊萬覺得,這部分軍迷可能是對中國航空工業的研發、製造體制有些誤解:總體來說,中國航空工業的研發、製造體系,基本上是一種混合了“專案競爭”和“專案協作”的體制。
當年未中標的兩型飛機
說“專案競爭”,在部分機型的研發上,中國航空工業在不同總體所之間是存在競標關係的,比如當年,在三代機研發中著名的、造就了殲-10傳奇的“10/13之爭”,就是這種諸總體所之間在具體專案上存在競爭的具體體現。但是,這種“競爭”並不是絕對的,畢竟從中國航空工業的本質看,整個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還是一種類似於“總體戰”、“總動員”的體制,總的研發方向和工作目標是要服從於國家發展和軍備建設需要的,在某些情況下,也不排除各總體所會視情分工合作、分頭推進專案。
這方面最典型的情況,就是當年咱們基於T-10K-3研製的殲-15型艦載機,殲-15的研製就沒聽說搞過“專案競標”,而是直接由國家向北所下達了研製任務。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海軍新一代艦載機也是如此,畢竟一方面,作為實力最為雄厚、也最有艦載機研製經驗的總體所,北所能拿到新一代艦載機研發專案,可謂是“眾望所歸”;另一方面,從航空工業另外幾個總體所的情況看,伴隨著航空工業發展速度越來越快,幾乎所有的總體所手裡都“握”著一堆研發專案,研發力量非常緊張。因此,大伊萬覺得,大家就不要心心念念地想著“實機競標”,甚至還在以訛傳訛地說要搞“南北對決”了。
國產新一代隱身艦載機
沒了“實機競標”、“南北崑崙決”這種大家喜聞樂見的戲碼,大家質疑的焦點估計再度轉移到了“重型艦載機”的怨念上:畢竟前邊有殲-20型戰鬥機,還有上一代的殲-15型艦載機這種重型戰鬥機,無數人都心心念念地指望著,咱們的下一代艦載機還是一種重型戰鬥機。在這部分軍迷的想法裡,裝備殲-20海軍型的中國航母,可以在1500千米外建立防空攔截線,攻勢制空和防空能力世界第一,對於強敵的F-35B/C和F/A-18E/F Block2/3可以做到“通殺”。相比之下,一個有些中型戰鬥機底子的FC-31,被戲稱為“拉皮版米格-29”,用來作為新一代艦載機研發底子,怎麼看都不太科學的樣子。
部分軍迷對艦載機運用的誤解
其實,大伊萬覺得,這部分軍迷是不是對艦載機的兵力運用、作戰模式存在一定的誤解,對艦載機的艦機匹配、研發的邊界條件等也存在一定的誤解:
圖源:大包00
就拿艦載機的研發看,它並不是越大越好,越重越好的,而是要充分考慮到航空母艦的飛行甲板設計,充分考慮到航空母艦的航空作業能力,才能綜合確定的。如果不考慮航母的實際情況,一味追求大機體,最後的結果就是艦機匹配出問題,不僅發揮不出、反而會影響艦載機戰鬥力。
而以航母艦載機的兵力運用來說,在建立防空攔截線上,它也不是作戰半徑越大越好的,或者說,艦載機的攻勢防空作戰半徑上,是存在著邊際效應的:以美國海軍來說,F-14A型戰鬥機在遂行“鏈鋸”戰術時,距離本艦最遠的攔截線基本上擺在400海里內,完全沒有發揮出F-14A戰機作為一款重型戰鬥機的作戰半徑優勢(大約只發揮了50%到60%)。
究其原因,並不是F-14A飛不了這麼遠,而是防空攔截作戰是需要多種因素綜合考慮的結果:
從空情態勢感知和戰場情報來看,攔截機距離本艦過遠,空情態勢難以保障,尤其是在本艦1000千米外作戰,意味著預警機需要控制300萬平方千米以上的空域,以艦載機聯隊中預警中隊的力量,這一任務幾乎是無法完成的;
從攔截機兵力分佈和運用的情況看,如果艦載機將攔截線前推到1000千米外,則需要1個4機中隊(再往下減的話兵力太弱)控制60度主要威脅軸向上1000千米寬的正面,同樣難以完成;
同時,距離本艦距離太遠,攔截機的往返航時過長,在海戰中需要反覆爭奪制空權的時刻,將給作戰帶來極大的不確定性因素,弱化艦載機總的出動架次數。
因此,透過以上簡要分析,我們可以發現,航母艦載機的作戰半徑、尤其是制空攔截作戰半徑,並不是越遠越好,艦隊防空作戰也遠不是很多人想象中的那樣,把幾架飛機扔到1000千米、甚至1500千米外就完事。在缺乏空情態勢保障的情況下,就算你的飛機能飛到1000千米之外,它也找不到來襲目標;而在正面過大的情況下,就算你能把4機編隊部署在1000千米之外,組成的攔截線估計也快要漏成篩子了,會導致大量來襲敵機無法被捕捉到。在存在邊際效應的情況下,重型戰鬥機的優勢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大,中型(其實也算是準重型)戰鬥機的劣勢當然也遠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小。
當然,很多讀者可能會抱怨,認為在現代戰役、戰術反艦導彈射程越來越遠的情況下,如果艦載機前推攔截線前推的不夠遠,則無法將對手攔截在航母打擊群防空圈之外。
圖源:大包00
關於這個問題……大伊萬隻能說,目前現代海戰中,攻強守弱的總體趨勢已經無法改變,就算咱們能把艦載機放在1000千米外,馬上3M22“鋯石”一類的高超音速反艦導彈已經可以在1500千米、甚至在1800千米外實施打擊了,那咱們有什麼辦法,難道再接再厲研製作戰半徑1800千米的超重型艦載機?因此大伊萬認為,既然單純往上加作戰半徑的路徑已經行不通、存在極大的邊際效應,不如“反其道而行之”,強化航母編隊的電磁射頻管理(EMCON),增強航母行動的隱蔽性,才是真正的王道。
這兩天,咱們的老讀者一直瘋狂的喊話"日電風扇那位呢?"。其實如果非要找補的話,這位策凡的讀者說的也沒毛病,畢竟上艦的是殲- XX
一不留神,又說的有點多了,看來新一代海軍艦載機對中國海軍、包括未來中國空軍的影響,似乎只能留待下一篇接著說了。最後,大伊萬要提一下一樁陳年舊事——兩年前,某位讀者許下了如果FC-31上艦,他就要和電風扇“親密接觸”的誓言,目前這個情況,看樣子是兌現誓言的時候了——但大伊萬覺得,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建議這位讀者就不要跟電風扇“親密接觸”了,咱們的目的都是為了中國海軍的強大,只要中國海軍能夠越來越好,新一代的海軍艦載機無論是在哪個所,又有什麼關係呢?
圖片來自網際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