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來,痛過,哭過,被人嘲笑過,迷茫過,但我沒有放棄過。
從一審,二審,再審,抗訴,我正在度我這輩子最大的劫,度過去了浴火重生,度不過去灰飛煙滅,無論哪種結果,我都會坦然面對,因為我做的每個選擇,都不後悔……
都說風雨過後會有彩虹,我不奢求彩虹多美,只希望雨點小點就好!
忍得住破繭成蝶的痛,才擔得起展翅高飛的美,加油!
——向麗麗
2018年,這一年的奇石成交可謂是紅紅火火。
其中,最讓人羨慕的自然是超級價格的成交,所謂超級價格,就是我們嘴裡經常談到的天價。
幾天前,色大叔在網上衝浪,偶然看見一方3年前成交的188萬的海洋玉髓,但是最近有訊息,說,這塊石頭出大事了。
或許很多石友會好奇,石頭都成交了,能出什麼大事?
這個還要從3年前說起,遠在廣東,有一位女性石友,她叫向麗麗,她開了一家叫“藏石閣”的玉髓店鋪。
她有一塊引以為傲的鎮店之寶,叫《降龍尊者》,這塊海洋玉髓只有37.06克,尺寸不足5公分,她一直視若珍寶,多次在國內大型精品石展公開展出。
那麼,這是一方什麼樣的海洋玉髓切片?
只見這塊玉髓的畫面非常乾淨,主題很明確,一位黑色的光頭和尚人物剪影格外清晰,人物色彩對比異常明朗。
重點是這個人物的腦袋,被一層金黃色的佛光籠罩,看上去就仙氣滿滿。
然後往下看,這個人物還拿著一把破扇子,你也可以厚顏無恥的說這個是仙扇,寶扇,但畫面上呈現出的確實是破扇。
這讓人想到一個非常有名的、家喻戶曉的陸地神仙濟公。
要知道,濟公的前身就是降龍羅漢,他被貶下仙界後,投胎的就是濟公。
說到降龍羅漢,這個玉髓畫面上竟然真有一條龍,那個人物就那麼張揚不羈的站在那條龍上,似乎畫面寓意真真切切反映出古代神話裡的“降龍羅漢”的故事。
原寶主向麗麗取名《降龍尊者》,可謂是完全符合畫面意思。
喜歡畫面石的人,都會感嘆大自然的神奇,都會愛上這樣美妙的畫面石。
2018年的7月14日,參加雲南昆明石博會的向麗麗和往常一樣,除了和社交軟體裡幾位有意向的石友聊聊天,就是守在石展攤位前,看著人來人往的石友。
其中有位姓張的山東石友,和她聊天聊了2個月,之前他也出過30萬的高價想要請回家,由於一直被多方愛石人圍獵,向麗麗也捨不得低價拋售,畢竟有藏家大咖出過70萬,還有隱隱約約願意出百萬的神秘大咖。
在2018年的7月13日,媒體曾經對向麗麗的這方奇石做過獨家專訪,或許是基於曝光率太大,張姓石友怕潛伏的大咖會搶先下手,左思右想後,突然下定決心要買她的《降龍尊者》。
向麗麗明白,對方對《降龍尊者》的喜愛已經不是一天兩天,價格也是來來回回砍了不知多少次。
再加上,向麗麗自己對這方奇石也是尤為喜歡,就一直咬牙不肯讓步。
然後,在拉鋸戰似的討價還價後,在當天晚上,雙方確認118萬成交,張姓石友付了54萬訂金,這方奇石還是易主成交了。
但是,張姓石友主張向麗麗,要求向外界媒體發聲時,價格要虛高一點,於是就有了188萬成交的各類新聞報道。
這在2018年的石界,可謂是炒著異常熱鬧。
但是,這些都是表面的,是我們作為吃瓜群眾看見的一個“假象”。
3年後的今天,秘密才一點一點被當事者向麗麗揭開,她說,因為這樁買賣,她有那麼一段時間人生安全受到威脅,然後經歷了長達三年的訴訟路。
看到這裡,大家一定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原來,收到訂金後,向麗麗第一時間發貨,張姓石友卻沒有在最快速度付清餘款。
這給我們石友敲響了一個警鐘,如果交易達成,一定要第一時間錢貨兩清。
這樣可以避免很多沒必要的麻煩,如果當時不是網路交易,不是網路付訂金,而是實實在在拿出一麻袋現金砸到向麗麗面前,估計就沒有後續這麼多庸人自擾了。
而這種困擾絕對是雙方的,而不是單方面的。
首先是價格,張姓石友在後來法院公佈的《民事裁定書》裡,關於是188萬成交還是118萬成交都存在爭議,可見,雙方當時雖然洽談好,可惜沒有中間人介入擔保,導致公信度與約束力不夠。
最後,法院裁定是118萬。
此刻,石界的吃瓜群眾才大夢初醒、煥然大悟,原來,2018年188萬成交案例的新聞是虛假的,不管是新寶主還是老寶主,都在“推動”不可預測事件的導火索引燃炸藥桶。
色大叔也查找了一些當初向麗麗向媒體提供的交易證據,裡面有54萬的訂金支付記錄,但是聊天記錄裡卻沒有188萬或118萬的成交確認的聊天記錄。
這說明,當時他們當時確實是有所隱瞞的。
這種隱瞞也可以理解為炒作某個石種的成交案例,價格虛高一點,只要是成交了,鬼才知道事件背後的真面目。
今天色大叔把這件事拿出來說,絕對不會站在任何一方,不管是張姓石友,還是向麗麗。
而後,他們或許也達成了退貨合同,遺憾的是談崩了。
法院就網路買賣也有明確的引導,雙方屬於網路交易,享受7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
至於為什麼會談崩?估計他們自己才能真正明白,反正有錢人願意花幾十上百萬買一塊石頭這樣的事,屬實不是什麼大新聞。
但是買家見到實物後,一定是經歷了各種掙扎,甚至是很多不瞭解海玉朋友的挑撥離間。
筆者甚至可以猜到一定會有這樣的聲音:你都不懂,就花100多萬買一個連玉都算不上的石頭。
因為在很多玩家眼裡,花100萬買和田玉一定會比買一塊海玉要有價值的多,畢竟,海玉的正確解讀是馬達加斯加瑪瑙,是瑪瑙!
這裡要有迴音,必須重複三遍。
但是,海玉的玩法是它的畫面,不是它的質地。
這是大家公認的,玩畫面的哪裡還有玩質地的?玩質地的那是玩翡翠玩和田玉。
我們站在買家角度思考,據說張姓石友當時只是一個玩了兩三個月的新手而言,筆者猜,他可能反悔了!
可是為什麼張姓石友沒有第一時間與向麗麗交涉?
或許,這也是賣家向麗麗在超出限定範圍的時間內、在退貨問題上沒有讓步,或者,她有讓步,只是我們都不知道事情的原委。
但是後來的發展卻是越發不可控制,向麗麗一定要討要貨款,這是無須質疑的。
試問,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們自己身上,也會義不容辭的去討要餘下貨款。
而張姓石友不知和賣家之間產生了什麼樣的隔閡,甚至“誘騙”向麗麗到棗莊,非法限制她與家人的自由。
這一點,在向麗麗的朋友動態裡的一段話,講訴的清清楚楚:
今天,我將2018年9月23日,張某將我誘騙止棗莊搶奪了降龍尊者的一段影片公佈出來。
第一是,讓大家知道事情的起因, 第二是警示我們所有的同行不要像我一樣被人挖坑陷害。
張某把降龍尊者拿到手就攥著說,這不是他要的石頭,直接說我涉嫌欺詐,要求我退款並三倍賠償給他, 我讓他拿回石頭給我,他甚至不承認他拿了。
退款退貨的話,我感覺可以,但張姓石友卻莫名其妙讓向麗麗付出3倍162萬賠償款就比較可疑了,這難道是陰謀?這不是正常買家應該有的套路。
無奈,我錄拍了當時的一段影片。
這個紫色衣服的人就是張某,四五個彪形大漢連吼帶嚇,我表示可以報警去法院解決。
而張某卻說,大家都知道你賣了降龍尊者給我, 就算降龍尊者給你,你也賣不出去了,大家都知道是我的了,我可以讓他更有價值也可以讓他一文不值,我無所謂;但,你是海玉知名商家,我不相信你會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整整關押了我十多個小時後,半夜三更我才得以趁機逃離棗莊。
接下來,我回到廣東,整理公證了交易記錄過程。
而張某在拿到了降龍尊者,並沒有付我尾款的同時,竟在多個群裡炫耀。
之後,就有了長達三年的訴訟,我起訴他付我尾款, 他起訴我欺詐退54萬定金賠162萬, 而他起訴我欺詐的理由竟是海洋玉髓這個名字, 因為國檢證書上標註的是瑪瑙,他說他不知道這個是瑪瑙。
而在我跟他長達兩千多頁的聊天記錄公證書裡,有近十幾次我明確告訴他這是馬達加斯加瑪瑙, 在這裡我提醒所有的海玉商家玩家如果你們買賣一定要告知對方瑪瑙這個材質, 反正糾紛起來會被判決高額賠償。
萬幸,我在交易前告知了這個是瑪瑙材質,才在之後的幾次訴訟裡得到公正的判決, 然而在法院進行強制執行階段,他再次向檢查院提起抗辯, 半年時間直至昨天收到了那一紙價格認定中心出的荒唐報告。
這裡面的故事簡直比連續劇都精彩,但卻確確實實發生了。
作為一個小說出道的寫手,色大叔個人感覺,這很蹊蹺,不是片面的某個當事人說什麼就什麼的。
這讓我突然思考到另一個重要的問題,奇石這東西能不能退貨?
還是說你買了後,你後悔了,就要打落牙齒往自己肚子裡咽?
也許正是這個原因,石界組織一直就這麼幾個有錢的玩家在壟斷,別的行業幾乎進不來新鮮血液的輸送。
但是,石界許許多多的成交都是口頭允諾,都能很完滿的達成交易。
然而最為可笑的是,張姓石友最後出具的價值鑑定書,明目張膽的公示《降龍尊者》鑑定只值250元。
這就不應該了,奇石的價格可不是什麼機構可以亂下結果的,就好比我自己玩的石頭,3000元買來也可能500元就賣了,200元買來可能賣了3000元,奇石的價值就和藝術品一樣,為什麼藝術品書畫陶瓷都可以賣千萬或者億元以上,道理應該是互通的。
事情的發展,最美的188萬成交,結果為了逃避與推卸責任,結果在張姓石友委託鑑定機構鑑定下卻變成了250元。
這是打石界的臉,這個巴掌太大了,如果按照張姓石友這個推斷,那些長江石,質地都不是玉化的,但成交都是幾十萬的是不是都是幾十元一塊?
這是不現實的,更是侮辱奇石這種華夏特有的文化裁體。
如果放任這樣的悲劇發生,那麼整個石界還不亂套?
這一點,在向麗麗的動態裡,她自己說著一些話,也非常接地氣:
降龍尊者成交前,張某明確表示海洋玉髓不是普通的石頭,是藝術品,那就應該遵照觀賞石藝術品成交規則。
合同簽訂前,張某購買過幾百、幾千、幾萬塊錢的海洋玉髓,不止一次說過,這個東西增值也罷,貶值也罷,對我沒有影響,我是真心喜歡。
在預見不管之後這個東西升值或貶值,雙方自願公平原則下籤訂的合同。
知道這個東西可能會升值、也可能會貶值的風險,我沒有脅迫、恐嚇 、詐騙 ,更沒有賣假的給他 ,之後合同是秉承雙方自願原則下達成成交協議的。
成交之後,他補充了一句,別人給一千萬也不能給別人,因為這是緣分,也是誠信。
這個可以理解為:這個東西已經是我張磊的了,物權已經轉移 。
就算有人出更高的價,向麗麗無權轉賣,否則向麗麗就違約了。
在法院,兩次判決張某支付尾款,他向檢查院提出一個250元的價格認定,想證明什麼呀?
想證明你張某腦子進水了還是腦子被驢踢了?
想用什麼狗屁機構無理無據的鑑定價格推翻法院判已經判決認定的合法合同?
整個事件高價成交法院都認可的,海洋玉髓價值是已經認定的,沒毛病,有毛病的是這個腦子生鏽叫張某的人。
既然法院已經判決了,我尊重法院判決。
我賣的海洋玉髓國檢是真的是天然的,118萬是雙方當時都接受的買賣價,就該認同和接受。
至於什麼專家給了什麼估價,都是不合法的,因為無法無規可依,給出什麼評估,我不相信、也不贊同。
張某提出這個價格評估的行為就是,誘導檢察院矇騙檢察官,擾亂觀賞石藝術品的交易規則, 可恥可惡。
從字裡行間,我們可以解讀為,向麗麗的憤怒、憤恨,法院判決的事,張某一再逃避,或許他早就後悔了,他壓根就捨不得118萬來玩這個遊戲。
奇石高價,與天價成交,坦白說,沒有錢,真心玩不動,它本身的消費群體就是那些特別有錢的人,不是普普通通的上班族,試問,有幾個人願意拿出一百多萬買石頭,重點是買來後你還不知道能不能出手,甚或接盤俠都找不到的前提下,你會買嗎?
在色大叔個人看來,自己有多大經濟能力,就買什麼樣的石頭玩,如果這塊石頭價格貴了,就直接砍價,砍不動就換一個。
玩不起,咱就換別的石頭玩,何必非要玩出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