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則外國幽默故事,講一個億萬富翁整天為商務奔忙,一次抽空去海邊散步,看見一個漁夫仰臥在海灘上憨睡。富翁推醒了漁夫:“你為什麼不打魚?”漁夫道:“我已經打了一網!”富翁道:“你還可以打第二網、第三網......”“哦”漁夫驚愕地問:“為什麼?”富翁道:“你可以買一隻小船,甚至兩隻、三隻......”“然後呢?”“然後你就可以買許多隻船,僱傭工人打魚,你就會富有起來。”“然後呢?”“你將擁有一隻龐大的漁業公司,”富翁激動地說:“最後你就可以周遊世界了。”“然後呢?”漁夫接著追問,“然後?然後......哦......你當然可以在這裡曬日光浴、睡覺。”漁夫笑了,“可我現在就可以曬日光浴、睡覺啊!”說完又睡去了。
這則故事表現了漁夫恬淡的生活以及知足超脫的心態,或者說是一種大徹大悟的處世態度。可是現實生活中能夠領悟其中道理,並身體力行的又有幾人呢?倒是一味仰慕追求榮華富貴、物慾橫流者不在少數。
明朝朱載堉寫過一首《十不足》的散曲,寫盡了人心不足、慾壑難填的貪態:“終日奔忙只為飢,才得美食又思衣;置下綾羅身上穿,抬頭又嫌房屋低;蓋下高樓並大廈,床前缺少美嬌妻;嬌妻美妾都娶下,又慮出門沒馬騎;將錢買下高頭馬,馬前馬後少跟隨;家人招下十數個,有錢沒勢被人欺;一銓銓到知縣位,又說官小勢位卑;一攀攀到閣老位,每日思想要登基;一日南面坐天下,又想神仙下象棋;洞賓與他把棋下,又問哪是上天梯;上天梯子未做下,閻王發牌鬼來催;若非此人大限到,上到天上還嫌低。”
這首散曲雖有誇大之詞,但在現實的生活中貪得無厭的人確是不少。俗話說:人逢利處難逃,心到貪時最硬。有人只為一個“貪”字,其用心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真可謂: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貪慾故,二者皆可拋。他們貪汙手段之高、鯨吞國家資財之巨令人咋舌。總之, 一個“貪”字就會使人理性泯滅,人性喪盡。當一個明智的人在貪慾發作時,他往往連最簡單的判斷力都會喪失,而最終身敗名裂。等到鋃鐺入獄,才恍然大悟,涕淚縱橫,悔不當初。真是個,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
人有物慾本屬自然,但是當他抱著極度的貪慾去謀求金錢和物質時,它就只會使人異形化;當人遵循靈魂的規則去謀求金錢的時候,人就可以超脫金錢,悠閒而自由地徜徉在生命的樂趣之中。也就是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雖說那個漁夫“食求飽,居求安”的人生目標中少了一個“貪”字,也畢竟是一種消極的人生觀。我們只能汲取他對金錢物慾的達觀態度,不要被“貪”所束縛,而應該追求自由淡泊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