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一、溫度
1、溫度:物理學中通常把物體的冷熱程度叫做溫度。
2、攝氏溫度:
(1)單位:攝氏度,符號℃,讀作攝氏度。
(2)攝氏度的規定:在一個標準大氣壓下冰水混合物的溫度是0攝氏度,沸水的溫度是100攝氏度,0℃和100℃之間分成100等份,每等份代表1℃。
要點詮釋:
1、華氏溫標(F):華氏溫標是由德國物理學家華倫海特(Fahrenheit)在1714年制定的。
2、熱力學溫標( K):熱力學溫標是英國科學家開爾文(Kelvin)於1848年建立的。國際單位之中採用的溫標是熱力學溫標,單位是開爾文,簡稱開,符號是K。熱力學標T和攝氏溫度t的關係是:T=(t+273.15)K。
3、我國最低氣溫約為“-52℃”,讀作“負五十二攝氏度”或“零下五十二攝氏度”。
4、要特別注意攝氏溫度的寫法(30℃)與讀法(三十攝氏度),不能寫成“30C”或讀成“攝氏三十度”,以免與別的溫標混淆。
知識點二、溫度計
1、用途:測量物體溫度的儀器。
2、原理:常用溫度計是根據液體熱脹冷縮的性質製成的。
3、構造:玻璃外殼、玻璃泡、玻璃管、液體、刻度等。
4、特點:常用液體溫度計的內徑是粗細均勻的,溫度計的分度值設計的越小,溫度計的靈敏度越高。
5、常用溫度計:
(1)實驗室溫度計(圖甲):量程一般為-20℃—110℃,分度值為1℃,所裝液體一般為水銀或酒精。
(2)體溫計(圖乙):量程為35℃—42℃,分度值為0.1℃,所裝液體為水銀。
(3)寒暑表(圖丙):量程一般為-30℃—50℃,分度值為1℃,所裝液體一般為煤油或酒精。
知識點三、溫度計的使用
1、溫度計:
(1)使用前:①觀察它的量程;②認清分度值。
(2)使用時:
①放:溫度計的玻璃泡全部浸入被測液體中,不要碰到容器底或容器壁。
②看:視線要與溫度計中液柱的上表面相平。
③讀:溫度計玻璃泡浸入被測液體後要稍侯一會兒,待溫度計的示數穩定後再讀數;讀數時溫度計的玻璃泡繼續留在液體中。
④記:記錄結果必須帶單位,用符號表示零下溫度。
2、體溫計:
(1)結構特點:玻璃泡和直玻璃管之間有一段非常細的縮口。
(2)體溫計離開人體後縮口處的水銀斷開,直玻璃管內的水銀不會退回玻璃泡內,這樣體溫計離開人體後仍然表示人體的溫度。但是每次使用之前,將縮口上方的水銀甩到玻璃泡中(其他溫度計不用甩),消毒後才能進行測量。
要點詮釋:
1、估計待測液體溫度,以選擇合適的溫度計。
2、對刻度模糊的溫度計和刻度不標準的溫度計,根據它們的讀數或水銀柱的變化來確定正確的溫度比較困難,可採用標準點法來確定正確的溫度。其步驟為:
(1)確定標準點及其對應的兩個實際溫度;
(2)寫出兩個標準點之間的格數變化或長度變化及與其對應的實際溫度的變化;
(3)寫出待求點與其中一個標準點之間的格數變化或長度變化及與其對應的待求溫度與一個實際溫度的變化;
(4)利用溫度變化與格數變化或長度變化之比相等列出比例式;
(5)根據題意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