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官網8月30日釋出《關於契稅法實施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執行。
其中提出,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免徵契稅。
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公有制單位為解決職工住房而採取集資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單位購買的普通商品住房,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門批准、按照國家房改政策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如屬職工首次購買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徵契稅。
已購公有住房經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成為完全產權住房的,免徵契稅。
此外,外國銀行分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改製為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改制後的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國銀行分行的房屋權屬的,免徵契稅。
公告還稱,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繼續執行的契稅優惠政策按原檔案規定執行。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趙新培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