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2家科創板IPO企業上會接受審議,結果是1家透過1家被否。值得注意的是,兩家企業均是二次上會,今年7月份先後上會遭暫緩審議。
據瞭解,去年12月份科創板上市委審議增加暫緩審議機制。從上述2家企業兩次上會的問詢中,啥是“暫緩審議”可見一斑。
兩次上會信披都是核心
北京華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卓精科”)科創板IPO在2020年6月獲受理,2021年7月底上會遭“暫緩審議”;經過一輪問詢後,9月17日順利過會。
華卓精科主營業務為光刻機雙工件臺、超精密測控裝備整機以及關鍵部件等衍生產品的研發、生產以及銷售和技術服務。公司長期專注於奈米級超精密測控技術,是國內領先的積體電路製造裝備及其核心部件、精密/超精密運動系統及相關技術供應商。
華卓精科首次上會,上市委現場問詢了3個問題,包括是否具備持續的自主研發能力等。需進一步落實事項要求,結合光刻機雙工件臺業務尚未實現產業化的情況,說明發行人申報期內的主要業務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和發行上市條件,光刻機雙工件臺業務及02專項相關資訊披露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科創板發行上市資訊披露要求。
9月17日華卓精科再次上會,上市委現場問詢再次涉及業務的資訊披露問題,並在“需進一步落實事項”中要求發行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與客戶的合同義務要求,進一步完善招股說明書的資訊披露內容。
透過兩次上會的經歷來看,華卓精科的業務如何對外“解釋”(即資訊披露),是上市委始終關注的問題,而這一問題,也關聯著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
尖銳提問頻現
另一家二次上會企業迎來了失敗。
上海海和藥物研究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和藥物”)科創板IPO在2021年2月獲受理,2021年7月上會遭“暫緩審議”,經一輪問詢後,9月17日上會被否。
海和藥物是一家專注於抗腫瘤創新藥物發現、開發、生產及商業化的自主創新生物技術公司,公司以靶向藥、表觀遺傳調節、腫瘤免疫治療及聯合療法為核心,佈局了靶向蛋白降解技術,建立了以“生物標誌物”為指導的精準醫療平臺。
首次上會,海和藥物現場被問到了4個問題,多個問題裡面包含多個小問題。單純從問題上看,這些提問有些“沉甸甸”,比如第一個小問題:說明發行人核心技術在主要產品研發中發揮的具體作用,發行人是否獨立自主對引進或合作開發的核心產品進行過實質性改進並做出實質性貢獻;這次上會提出的“需進一步落實事項”更是顯得有些尖銳:請發行人結合其已開展二期以上臨床試驗的核心產品均源自授權引進或合作研發的情況,說明發行人是否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稽核規則》規定的第五套上市標準。
9月17日第2次上會,海和藥物現場再次被問到了多個問題。
這一次審議會議沒有“留作業”,但審議結果是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資訊披露要求。
暫緩審議不意味著終止
暫緩審議在科創板IPO稽核中出現的時間不長,去年12月上交所披露《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稽核規則》(2019年3月實施2020年12月第一次修訂),新增了這一規定。
該規則第五十二條明確,上市委員會審議時,參會委員就稽核報告的內容和發行上市稽核機構提出的初步稽核意見發表意見,透過合議形成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資訊披露要求的審議意見。發行人存在發行條件、上市條件或者資訊披露方面的重大事項有待進一步核實,無法形成審議意見的,經會議合議,上市委員會可以對該發行人的發行上市申請暫緩審議。暫緩審議時間不超過二個月。對發行人的同一發行上市申請,上市委員會只能暫緩審議一次。
事實表明,暫緩審議並不意味著科創板IPO終止,只要發行人、中介機構將相關事項核查、披露清楚,按照規則還可以順利推進上市。
業內人士指出,暫緩審議的目的在於隨著申報企業的增多和稽核的常態化,從提高IPO資訊披露質量和上市公司質量的角度考慮,嚴把“入口關”。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金融系副教授葉小杰曾分析,設定暫緩審議機制,在客觀上確有必要。隨著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不斷推進,改革逐漸進入深水區,新增申報企業情形越發複雜多元,稽核中遇到複雜問題、難點問題的情形逐漸增多,這些都是以往未曾出現過的,因此需要透過暫緩審議來核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