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江蘇徐州,一家農戶大棚裡芹菜長勢良好加之價格又高,被人偷偷給打了毒藥,結果芹菜乾枯沒法上市銷售,農戶憤而報警,嫌疑人得知農戶報警後主動找到對方,求協商賠付損失。農戶稱芹菜價值5000元,她給了3000元,大家也都互相認識,看著挺可憐的,便不再追究了。
怎麼說呢,真應了那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因為別人過得比自己好一點,就心生妒忌,觸犯法律的界限,最後落得個損人不利己的結果,幸好這次事故並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如果有人因食用芹菜中毒,就不僅僅是3000塊錢能解決的事情了。
幾年前,在湖南就發生過一起女子疑心鄰居因之前的小矛盾在自己菜地投毒致使自己和家人中毒腹痛,一怒之下竟然拿著刀闖到鄰居家裡,捅死了鄰居的兩個孩子,兩個孩子一個才4歲,一個才2歲。
鄰里之間天天見面,生活中有小摩擦也是正常的,打擊報復顯然不是好的解決鄰里問題的方式,協商不成還能報警、報警不成還能走司法途徑,以暴制暴傷人傷己。
在鄰居地裡投毒可能構成什麼罪名?
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對於該罪,需要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或者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亦或是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等其他嚴重情形,才會立案追訴。法律中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數,因為農戶稱芹菜價值5000元,所以該投毒女子很有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我國刑法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數額未作出明確界定,不過數額較大一般認定為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數額巨大則為五萬元以上,所以無論投毒是否這件事是否產生更嚴重的影響,投毒的人都有可能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芹菜地投毒案中,受害人原諒了投毒的女子,不再追究女子的責任,她大機率會得到從寬處理甚至是不追究責任的結果。
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如果女子有以投毒為手段去實現毒死芹菜主人的目的,則涉及故意殺人罪。
可能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
關於投放危險物質罪,刑法是這樣定義的:【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根據目前的新聞報道,女子的投毒暫時沒有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是否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關鍵是要看女子的行為是否會對不特定公眾造成危險,如有不特定人會對這些芹菜進行採食,甚至是因沒有投毒痕跡而流入市場的情形。
可能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
第二百七十六條 【破壞生產經營罪】由於洩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裝置、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毀壞機器裝置、殘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其他方法則多種多樣、如切斷電源,破壞鍋爐、供料線,顛倒冷熱供給程式、破壞電腦致使生產指揮、工藝流程產生混亂,以影響工業生產、破壞農業機械、排灌裝置、農具,毀壞種子、秧苗、樹苗、莊稼、果樹、魚苗等,毀壞農業生產;破壞運輸、儲存工具,影響商業經營,等等。
如果女子一個犯罪行為同時觸犯了多個罪名,那麼結果就會擇一重罪處罰。
鄰里相處一定要記住3個原則:
1、不故意炫耀也不心生妒忌,總有人過得比你好,但也總有人會過得比你差,自己過自己的生活,沒必要互相比較徒增煩惱;
2、不影響自己生活的問題,可以適當讓步,減少矛盾,保持友好對所有人都好,正所謂遠親不如近鄰;
3、不與傻瓜論短長,遇事以暴制暴不能解決問題,還會把自己也搭進去,損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