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三章,很多人認為這是老子的愚民思想,被謾罵攻擊;如果你有同樣想法,我認為正是我之前說的沒讀過其原著,道聽途說、人云亦云,需要好好檢討自己。世界上最容易做的事就是挑別人毛病,特別是在道聽途說、不瞭解其精髓的情況下,用自以為是去指摘聖人,執這種聰明才智的人就是本章老子說的“知者”、莊子筆下的“小知”;如果生搬硬套古人說的,那正是“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我們要用“道”之時變的基本思想來學習其精髓。
要理解本章,我們就要對時代背景有充分的瞭解。春秋中後期,華夏大地的政治局勢出現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隨著周王室的進一步衰落及諸侯的崛起,權力重心進一步下移。周王室其實失去了政治的話語權,也就漸漸失去了財政來源,王室入不敷出,不得不向諸侯們乞討,連基本的尊嚴都沒有了。在各諸侯國內部,卿大夫勢力也日益膨脹,這些卿大夫除了掌握政治權力之外,還可以像國君主那樣分封家臣,形成另一個勢力圈。如此層層分封,最終天子、諸侯、卿大夫手中已經無地可分。到東周時期,大大小小的諸侯國有一百二十多個,可能更多吧,總之,此時小的諸侯國只有依附於大的諸侯國才能生存,大的諸侯國也需要小的諸侯國以壯聲威,這才有瞭如第六十一章所說的“大邦以下小邦,則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則取於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附屬國的爭奪、兼併,戰爭不斷;弒君篡位層出不窮。各諸侯國為了有立錐之地或者以圖稱王稱霸,可謂求賢若渴,這些賢士的加入更助推了動盪的加劇。此後,便是盟主爭奪。春秋300多年裡,大大小小的戰爭將近400次,可謂民不聊生。
正是在這種世代背景之下,老子提出他對治國理政的思考;上面我們說的也只是問題的表象,我們根據表象來分析一下其本質:
“不上賢”中的“賢”:
從背景介紹我們知道,群雄逐鹿的時代,各諸侯為爭霸對人才求之若渴,此時還沒有如此後的科舉制度等有效的人才選拔制度;所以要入侯門先須求“聞達”,為求“聞達”就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了;如竟辨,應該是當時非常有效並常用的手段之一,諸如“白馬非馬”、“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一類的爭辨在當時大行其道,這也正是後來“百家爭鳴”的萌芽;當然還有以孝道、仁義、道德、學問等以聞名的。如《論語·顏淵》雲:“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在邦必達,在家必達。夫聞也者:色取仁而行違,居之不疑,在邦必聞,在家必聞。”可見像現在有些人為求出名可以沒有任何底線一樣吧,當時也有不少詐偽奸佞之徒混雜其中。
但正是這些詐偽奸佞之徒,他們沒有安邦定國之才,但卻有為虎作倀之能。如果一個社會崇尚人才、把他們作為榜樣,但沒有有效的遴選制度來識別和有效的制度監管,當然是危險的;我們說小人無過人之才,則不足以亂國;小人如果持才還身居高位,如清·孫家淦《三習一弊疏》所說:君主有喜諛惡直、喜柔惡剛、喜從惡違之三習,三習養成,必成一弊:喜小人而惡君子。小人進而君子退邦國如何能不亂;此外,能用小人者要麼昏聵、要麼別有用心,如此則禍莫大焉。
《智囊》:“少正卯與孔子同時。孔子之門人三盈三虛,孔子為大司寇,戮之於兩觀之下。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辨,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此,則不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以不誅!’”儒家先聖有識人之能,更可因材施教,尚認為小人之桀雄不可不誅,足見其為禍之大。但識人之難天下共知,識而殺之也只是治標而已;何不如分名立制,名亦即有,夫當知止,即所謂夫王不材於百官,故百官御其事,而民者為之視,聰者為之聽,知者為之謀,勇者為之捍。各司其職,各盡所能,又何須尚賢,更無須為此爭竟奔走,此為治本。
“不貴難得之貨”中的“貨”:
我們常說忠言逆耳,普通人還好,最多少個朋友或者遭個白眼,要是面對君主,太多人只能說二十年之後又是一條好漢了,歷史上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學習老子說話,忠言不必逆耳。
很多人把“難得之貨”想成珠寶美玉那三瓜兩棗的,我們先看看什麼是“使民不為盜”中的“盜”吧。《莊子·胠篋》:“昔者齊國鄰邑相望,雞狗之音相聞,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餘里。闔四竟之內,所以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鄉曲者,曷嘗不法聖人哉!然而田子成一旦殺齊君而盜其國。所盜者豈獨其國邪?並與其聖知之法而盜之。故田子成有乎盜賊之名,而身處堯舜之安;小國不敢非,大國不敢誅,十二世有齊國。”以此可見老子說的盜一是竊國之盜,三家分晉中的韓、趙、魏亦然。另外,縱觀春秋時期,群雄逐鹿,其戰爭氛圍相對“友好”,雙方需要下戰書約定時間地點,雙方列陣完畢然後比試,形同如今小孩子玩的“過家家”而已,但所耗用人力、物力則其巨,目的為爭得霸主之名;相當於耗盡民力,置民於水火以博得一虛名,此是老子說的盜之二盜名也。
當然,當時說的國是為周天子治下的諸侯國。只因層層分封,最終天子、諸侯、卿大夫手中已經無地可分;分封實為將權柄當成“難得之貨”作為“犒賞”之物,天子勢微無以制下,以至於爭竟四起。
“不見可欲”中的“可欲”:
從上面可以看到,“聞達”以求入侯門,達成位尊名顯;諸侯公聊爭竟只為權柄與霸主之名。此兩者,為世所推崇者,為可爭而得之,故為可欲者也。上有所爭,則下有所效,如《道德經》第五十三章:“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采,帶利劍,厭飲食,資財有餘。是謂盜竽。”(諸夫飾智以至於傷國者,其私家必富;國有若是者,則愚民不得無術而效之,效之則小盜生。由是觀之,則大奸作則小盜生,大奸唱則小盜和也。)
我們回顧歷史,每個朝代末期無不是亂自上生,民不聊生才導致民亂。而民基本所求者無非“實其腹,強其骨”;其後則有“飽暖思淫慾”。
綜合上面的分析,老子“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正是針對當時混亂的一劑良方。作為領導充分發揮下屬的聰明才智,讓他們的才智用在其職分範圍內,以實現領導的“無為”而治;因為“無為”,下屬也就“莫知其極”,就是有些小聰明的人也不敢任意胡來。
再我們想想,用本章的思想可否用於公司治理中:(基本條件)公司的董事長看成天子,總經理看成諸侯,副總是為三公九卿。再往下為普通員工,員工要的:“實其腹”不就是保證生活的工資、“強其骨”不就是合理的休息權力、良好工作環境以保證身體健康。而現在有公司制定的996一類的制度、國際有關組織統計每年過勞死的達74.5萬人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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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不上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不亂。是以聖人之治也,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恆使民無知無慾也,使夫知者不敢,弗為而已,則無不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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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書老子校注》《道德經》第三章見解、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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