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北京望京某二房東跑路事件在網路上引發較多關注。
據瞭解,該二房東透過從鏈家、自如、我愛我家等中介手中租來房屋,以低於市場價20%的價格轉租給租客。收取下游年付的租金,月付給上游渠道,以此方式套取資金後跑路。目前受害者超過180人,主要以美團、阿里、位元組跳動等網際網路大廠員工為主,涉案金額千萬計,且多數租客都面臨著被房屋中介公司和業主清退的現況。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租客對紅星資本局表示,事前都以為二房東就是房主本人,甚至有房子出現三房東、四房東轉手多次的現象。
二房東捲款跑路,看上去是其個人和租客們的矛盾,但是二房東從鏈家、自如、我愛我家、斯維登等中介平臺收房後,中介對其轉租行為真的懵然不知嗎?這樣的行為是被允許的嗎?事發後中介又是怎麼處理的呢?
10月26日,自如對紅星資本局回應稱,平臺“不允許私下轉租”;鏈家則表示,轉租由房東和承租人商定,以落地合同為準。
京師律師事務所房產事業部主任律師王冠舜告訴紅星資本局,在此類事件中,中介、二房東、租戶都需要承擔一定責任。如果二房東“跑路”,則中介需要承擔大部分責任。
個人版所謂“長租公寓”成風?
有人捲款跑路,有人暴力清退
10月26日,有阿里、美團多位員工對紅星資本局表示,自己在內網平臺上看到的租房資訊,說是“房東直租”,其實是二房東從中介平臺收來的。現在二房東跑路了,中介平臺開始暴力收房。
據瞭解,這位在望京租房圈內小有名氣的二房東,名為張偉,常年為阿里、美團、位元組跳動等網際網路大廠的員工提供租房。
“我是在阿里的內網上看到的租房資訊,張偉說房東是他表哥,也給我們看了房主的身份證、房產證的影印件,加上之前也有朋友租過他的房子,我們就信了。”租客羅琦(化名)對紅星資本局講起了其租房的經歷。
羅琦稱,這套房子的位置、價格、服務都超出預期,只有一點要求就是必須租金年付,“月租金9100元,12個月租金+1個月押金共11.83萬元。”
但是近12萬的房租付給張偉,羅琦卻並沒有住進理想的房子,沒過兩天,鏈家和房東就來向羅琦收房了。
“鏈家的人來了才知道,這個房子並不是張偉表哥的,是被張偉轉租了,他和鏈家籤的合同是季付,簽約價格為13500/月。而張偉只給鏈家交了1個月租金作為押金,甚至都沒給房東押一付三,就跑路了。”羅琦說道。
相比張偉和鏈家的簽約價格,羅琦從張偉手上拿房的價格,甚至不到上游七折,這是相當誘人的優惠。價格也成為張偉和租客們年付談判的關鍵。
除了採取大廠內網、熟人介紹的方式外,張偉還曾使用假的房產證掃描件或影印件獲取租客信任。
韓平(化名)是2019年11月與張偉簽訂的租房合同。簽約時,張偉拿出了一張他和別人名下共有的房產證掃描件,“後來我才知道,房產證是要去房管局核實的,但我當時沒有核實。”
就在韓平以為張偉確係房東,並完成簽約後,2020年4月,真房東崔女士帶著自如管家和房產證找上了門,韓平此時才知道,張偉手上的房產證可能是假的。“兩張房產證上除了房主名字不一樣外,別的資訊都一樣。後來我也從物業側面瞭解了一下,崔女士才是真的房東。”
值得注意的是,韓平所租的房子,張偉甚至不是二房東。張偉跑路後,一個名為徐淑慧的女子上門,自稱是和自如真正簽約的承租人,現在要求韓平清退。徐淑慧對韓平表示,自己是做民宿生意的,從自如在望京周邊已租了10多套房子,張偉是其承租人之一。
換言之,韓平所租的房子,已經過手了三個“房東”,轉手四次租金,而這些韓平事先都不知情。
根據韓平提供的錄音錄影顯示,拒絕清退後,徐淑慧於10月21日至25日期間,多次採取拉閘斷電斷網、凌晨敲門、撬鎖等方式要求韓平清退。“自如沒有出面,因為他們現在還可以收到徐淑慧付的房租”,韓平說。
類似羅琦和韓平的情況還有很多,紅星資本局瞭解到,目前受損租客們已組成維權微信群,群內超過180人,涉及到150多套房屋,多數租客都面臨著被房屋中介公司和業主清退的現況。
二房東大量收房轉租
自如稱轉租必須在自如APP內完成
二房東捲款跑路,看上去是其個人和租客們的矛盾,但是張偉從鏈家、自如、我愛我家、斯維登等中介平臺收房後,中介對其轉租行為就真的懵然不知嗎?二房東的行為是被允許的嗎?事發後中介又是怎麼處理的呢?
10月26日,紅星資本局就此採訪自如和鏈家方面。
自如對紅星資本局明確表示,“不允許私下轉租”,並提供了自如APP內有關轉租的規則截圖。截圖顯示,轉租必須要在自如APP內完成,且需要轉租人支付20%的月租金作為保證金。
至於具體如何落實這一規定,自如方面回應紅星資本局稱,“定期保潔,管家尋查”。
但韓平卻對紅星資本局說,在他租房的兩年間,房東和自如管家曾先後於2020年4月和2020年9月兩次入戶,已獲悉房子被轉租的事實。在韓平看來,自如默許了二房東轉租,“可能是因為當時房東和自如可以收到錢,所以沒有發生清退的事。”
另一位租客陳靜(化名)則對紅星資本局表示,張偉跑路後,自如方面向她展示了房屋的租賃資訊,顯示為北京市山海玄華科技有限公司所租,“自如說以為張偉是(代表)公司,房子是租給員工的”。
但天眼查APP顯示,北京市山海玄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並不是張偉,而是李燁,公司成立時間為2021年6月,註冊資本為10萬元。紅星新聞記者試圖透過多種方式聯絡北京市山海玄華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但均未成功。
鏈家方面則對紅星資本局表示,是否允許轉租由房東和承租人商定,以落地合同為準,“鏈家的模式是三方合同簽訂後,服務就結束了。同不同意轉租是房東說了算,網頁上有時候房東也會寫清楚。”
鏈家方面補充稱,因為簽訂合同需要三方在場,所以鏈家對房屋是否允許轉租是知情的,“但是後期我們沒有監管的許可權,因為租出去服務就完成了。”
但根據羅琦提供的錄影顯示,鏈家工作人員甚至在張偉還沒有簽訂三方租賃合同的時候,就已經將房屋鑰匙給了張偉,造成張偉先和羅琦簽訂了轉租合同,後與鏈家、房東簽訂三方合同的局面。
“房東對張偉轉租也是不知情的,他們一直沒收到張偉的房款,上週六想來看看怎麼回事,結果一開門發現是我們。”羅琦說。
律師分析稱中介負很大責任
目前警方已立案
二房東跑路,收不到房款的房東和中介只能要求收房,目前不少租客甚至遭到了暴力清退。
有租客對紅星資本局表示,自如在租客不在家的時候,強制入戶打包了她的行李。照片中,該租客的行李上貼著封條,落款為“北京自如生活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封存”,並蓋有自如公章。
對是否涉及暴力清退行為,10月26日自如方面回應紅星資本局稱,“過往不回應。但對二房東不法轉租行為不知情的租客,我們不會暴力清收。”隨後又補充稱,“涉及租客,我們會積極溝通,幫助他們渡過難關,推進事情穩妥有序解決。”
二房東跑路,中介是否有資格清退轉租租客?遇到這種情況,租客應該如何維權?
10月27日,京師律師事務所房產事業部主任律師王冠舜對紅星資本局分析稱,此類事件中,中介、二房東、租戶都需要承擔一定責任。如果二房東“跑路”,則中介需要承擔大部分責任。
“如果二房東隱瞞了真實身份,以房東的名義出租房屋,這屬於詐騙,需要其本人進行賠付。但中介沒有盡到審查義務,在詐騙案中是附帶民事責任人,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另外,租戶本身也有過失,租房的時候需要租戶稽核房產證等相關檔案,租戶沒有盡到謹慎的審查義務。”王冠舜稱,“具體的賠付比例由法院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王冠舜認為,在此類事件中,一般情況下,房東是沒有責任的,且租賃關係越到後面,房東越難以控制。“即使在房東允許轉租的情況下,在合同上房東合法的權利義務已經轉給了中介,中介作為專業機構,負有審查義務。”
清退方面,王冠舜稱,“中介有清退的權利,但要承擔義務以後才能行使。換句話說,中介需要與租戶協商達成一致,並給予租戶一定賠償後,才能合法清退租戶。”如果遇到收房難的問題,“中介可以透過起訴租戶的手段,合法清退,但是沒有撬鎖的權利。”
10月26日,紅星資本局於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花家地派出所獲悉,目前涉案的租客並非少數,警方正在收集租客資訊著手調查,一旦案件有進展將向租客們反饋。
目前,韓平表示已收到警方的立案回執,“警方說這個房子的糾紛屬於民事案件,只能以詐騙的形式立案,需要跟中介和業主進行民事協調。”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謝雨桐
責編 任志江 編輯 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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