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0月28日訊(記者 吳佳潼)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時GDP的全球份額只有4%,人均GDP只有8700元;目前中國GDP全球佔比達到了17.4%,人均GDP達到72000元。有成員認為,在綜合國力日益增長的背景之下,中國應該放棄在世貿組織享受發展中成員特殊與差別待遇。
對此,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表示,WTO中有專門的規定,發展中成員在市場開放和遵守規則方面享受特殊與差別待遇,具體的權利和義務,還要透過談判來決定。中國在加入世貿組織的時候,中方就秉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權利和義務相平衡的原則承擔力所能及的義務。所以,在加入的時候,中方實際上享受到的特殊與差別待遇,比其他發展中成員要少。加入世貿組織之後,中方也從未將特殊與差別待遇作為一個“擋箭牌”,實際上中方的立場和做法為世貿組織一些談判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10月2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釋出會,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紹相關情況。中國網 董寧 攝
王受文舉例,世貿組織達成了《貿易便利化協定》,協定有一些C類措施,就是發展中成員只有獲得發達成員給予的資助以後才能執行的措施,中方堅持自己完成,不需要別人的資助,這就是中方沒有要求享受特殊與差別待遇。
《貿易便利化協定》裡面還有一些B類措施,要有過渡期才能執行的措施,發展中國家在過渡期後執行,發達國家需要立即執行。中國是個發展中國家,但中方B類措施很少。這樣的努力,就為《貿易便利化協定》的達成以及實施作出了貢獻。
在《資訊科技協定》擴圍談判中,中方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根據權利和義務的平衡來這樣做,中國是談判的重要貢獻方,推動《資訊科技協定》擴圍談判取得了成功。中方還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在WTO中,在南南合作框架下,給一些最不發達國家提供支援和幫助。
“以上案例都說明,在加入世貿組織以後達成的這些協定裡,我們享受的特殊與差別待遇也比較少,我們是根據權利和義務平衡來確定我們要不要享受特殊與差別待遇。”王受文表示,在未來的談判中,中方作為負責任的大國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仍然會堅持權利和義務相平衡,根據中國自身經濟發展的水平和能力,務實處理特殊與差別待遇,推動世貿組織改革,維護髮展中國家的合法權益,捍衛多邊貿易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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