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
墨家主張兼愛非攻:“夫愛人者,人心從而愛之;利人者,人亦從向利之”墨子所設想的理想社會便是這樣,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天下相親與相愛而已。
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一人以利天下也;殺己以存天下,是殺己以利天下。“墨者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就表示殺一人為不義,就算是不得已而為之,也是不義,殺人就要償命!比如鉅子腹朜的兒子殺了人﹐雖得到秦惠王的寬恕﹐但仍堅持“殺人者死”的“墨者之法”。但如果要犧牲自己以立天下,那墨家肯定是當仁不讓。
一個人犧牲自己的生命,拯救千萬人,就是大義,叫做捨生取義,殺身成仁,這樣,後繼者都以犧牲自己拯救他人為使命,才會有千萬人效仿。
孟子曾經評論墨家說,“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殺別人利天下,行不行不一定,但殺自己而利天下肯定不會遲疑。
兵家
兵家是最講究實際功效的一家。兵家的目的很明確:取勝。
帶兵打仗就沒那麼多哲學和道德問題,因為你的道德潔癖很可能連累三軍的,所以兵家家的觀點相當的功利:
凡誅者所以明武也,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殺一人而萬人喜者,殺之;殺之貴大,賞之貴小,當殺而雖貴重,必殺之是刑上究也。
這就說的很明白了,如果殺一人而三軍震懾,就毫不猶豫地殺掉。兵兇戰危,但凡有利於勝利的,那麼即使殺人也無妨。只要所得大於所失,即可。
兵者國之大事啊,所以容不得絲毫的憐憫,當斷則斷,一切為了勝利!
這種思想指導下,曹操能夠說出:“寧可我負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負我”,所以他也會在缺糧的時候,借糧官人頭一用以平息眾怒,所謂“殺一人而萬人喜者,殺之”。
儒家
儒家流派很多,普遍講究一個“仁”字,以孟子為代表的觀點是:
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
明確反對因為利益而殺人
但如果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殺人,儒家也很懂得辯護,比如對於自己的父親殺人這件事,孟子給出的解決方法就是:和父親一起逃跑,因為你既不能徇私枉法,又不能不講孝道,所以國法人情之間只有一箇中間。
這或許就是儒家的中庸思想。很多事情難以分出對錯,每個人眼中的正義都是不同的,沒有一種統一而萬全的方案處理所有命題。
法家
法家推崇重刑主義,注重法治,主張以法律治國。
如果一個人犯法了,那就用法律去懲罰他,如果他沒有犯法,殺戮無辜是有損國法的事情,一萬個無辜的人和一個無辜的人在法家的眼裡是一樣重的。殺人了,不合法就要收到法律的制裁。
不過若是必須要殺人的,且人人無辜的情況下。法家的主張是:設重賞以勸死
重刑少賞,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刑,上不愛民,民不死上。是故興國罰行則民親,賞行則民利。——商君書
人怕死是因為賞不夠重,重賞之下則民爭死。
楊朱
這位的觀點不用多說,“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一毛不拔便是出自於此,這是極端的個人利己主義。
伯成子高不以一毫利物,舍國而隱耕。大禹不以一身自利,一體偏枯。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列子
為什麼要犧牲呢?別人犧牲他關我屁事,要我犧牲對不起啊,你看看還有沒有別人,反正如果你讓我犧牲了,那我可以不是人。
只要不是自己去死,殺一人救萬人和殺萬人救一人是一樣的
上面是就五個比較出名的學派,參考他們的邏輯給出的回答。你們覺得哪一種說法你們會比較認可呢?至於更多其他學派會如何回答這個問題,知道的朋友可以分享在評論區。
最後我的觀點是:
我覺得犧牲自己可以,這是品德高尚的犧牲,
犧牲別人不行,你得問過別人
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別人的生命,除非那個人自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