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劇或文學作品中,經常都有此描述:“緊急公務,八百里加急!”,一卷黃塵滾滾,駿馬疾速飛奔,手持朝廷令牌,遇卡過卡,遇城過城,無人膽敢上前阻攔。
古時候交通不便,公文傳送靠的全是快馬,一般每隔20裡左右有一個驛站,若接到公文上註明“馬上飛遞”的字樣,按規定每天要走300裡,如遇緊急情況還可酌情遞增,以800裡為最快。
每個驛站內都設有快馬,在這裡服役的人一般叫作“驛卒”“驛夫”“驛丁”等,身份極為低下,傳送公文也極為辛苦,無論是炎炎烈日之下,還是寒風凜冽的冰雪天,又或是風沙暴雨中,都亳無例外的身背文書袋,一路急馳飛奔在驛路上。
所謂的“八百里加急”,其實就是形容情況特別緊急,最快時甚至要求日馳500裡,唐天寶年間的“安史之亂”,安祿山在范陽起兵造反,而唐玄宗遠在三千里之外的華清宮,僅在6天之內就收到了訊息,可見公文傳遞的速度之快。
盛唐時期,全國共有一千六百多個驛站,從事驛務的人員共達到二萬多人,其中有驛兵一萬多人,郵驛分為:陸驛、水驛、水路等三種。
各驛站還設有驛舍,配有驛馬、驛驢、驛船等,以保障驛路的暢通和公文的上下傳遞,法律規定的特別詳細,若是稍有差錯,便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每個朝代都設有驛站,只是編制有所不同,驛站內設有驛長,擔負著主要責任,所有驛站物資和人員不得有誤,折損驛馬者必須賠償,若因管理不當或偷奸耍滑,而造成驛卒或驛馬減員,則要領受刑法。
對於驛卒的處罰則更為嚴厲,傳遞公文時,驛卒抵驛必須換馬更行,一驛過一驛,中途不得停歇,若因耽誤行期而造成公文延遲者,將受到朝廷重罰,甚至是處以徒刑或勞役。
“八百里加急”代表的是當時最快的通訊,能在短時間內將所有公文散發至全國各地,既保障了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又代表了皇權的高度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