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風——魏風——葛屨
糾糾葛屨,可以履霜?摻摻女手,可以縫裳?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好人提提,宛然左闢,佩其象揥。維是褊心,是以為刺。
糾糾:繚繚,纏繞,糾結交錯。葛屨(jù具):指夏天所穿葛繩編制的鞋。
摻摻(shān 山):同“纖纖”,形容女子的手很柔弱纖細。
要(yāo腰):衣的腰身,作動詞,縫好腰身。一說鈕襻。襋(jí及):衣領,作動詞,縫好衣領。
好人:美人,此指富家的女主人。提提(shí 時):同“媞媞”,安舒貌。⑤宛然:迴轉貌。闢(bì 避):同“避”。左闢即左避。
揥(tì 替):古首飾,可以搔頭。類似發篦。
維:因。褊(piān 偏)心:心地狹窄。
刺:諷刺。
腳上這一雙夏天的破涼鞋,怎麼能走在滿地的寒霜上?可憐我這雙纖細瘦弱的手,又怎麼能替別人縫製衣裳?做完後還要提著衣帶衣領,恭候那女主人來試穿新裝。
女主人試穿後覺得很舒服,卻左轉身對我一點也不理。又自顧在頭上戴象牙簪子。正因為這女人心腸窄又壞,所以我要作詩把她狠狠刺。
葛屨為魏風第一篇,這裡解釋一下何為魏風。準確地說,魏不能稱之為諸侯國,因為他沒有被周王室正式封為諸侯。此時的魏為春秋時期的魏,並不是三家分晉時的魏。
據《史記·魏世家》,在武王伐紂之時,有“畢公高”,與周同姓“姬”,得封於“畢”而後為“畢”姓。在“畢公高”之後,其子孫之封斷絕,而成為庶人,或在中國,或在夷狄。其後裔有名為“畢萬”者,追隨晉獻公。所以,只有畢公高在世時封為畢,實為魏而後世子孫皆為庶人,無有諸侯之稱,所以,本篇實不應納入國風中,但詩經所納,皆以陳其禮,載明道理,而列魏風七篇以入國風,也是以明理而已。
葛屨,葛指葛布,屨為鞋,以葛布做的鞋子。這就是篇名之意。而以葛布為鞋,只適用於夏天穿,魏地地處北方,冬日嚴寒,應穿皮革做的鞋以禦寒,這裡是全篇的用意,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文之釋義。
糾糾葛屨,可以履霜?糾糾,是纏繞的意思,這裡是形容葛鞋的花紋還是形容做葛鞋的過程,也就是說這個詞是名詞還是動詞?後邊的履霜是指在霜上行走,形容已是秋末冬初之季。
摻摻女手,可以縫裳?本句對應上句一起,摻摻,是形容詞還是動詞,而從後面的縫裳來看,應該是縫裳的動作,所以,摻摻應該是動詞,也就是在說縫製衣服的動作。那麼反推第一句糾糾,也應該是製鞋的動作。
要之襋之,好人服之:要,指腰,襋,指衣領。好人,是女主人,服,穿。這句是形容縫衣的女子給女主人縫衣時的過程,注重每一個細節,怕有一點錯誤,更說明一點,這件衣服不是給她自己穿的,而是給女主人穿的,那麼說明她只是一個下人。
全句的意思就是說,一個在深秋時節還穿著葛鞋的女子,在給她的女主人縫製衣服。
好人提提,宛然左闢,佩其象揥:女主人穿好衣服,試了試,然後並沒有對女子表示出什麼,而是向左轉身走了,自顧自的整理自己的頭鉓,只留下一個背景給身為下人的女子。
維是褊心,是以為刺:這句才是縫衣女子的心裡話。也是她想表達的全文的意思,前面只是鋪墊,最後寫出心意。
文中只是寫了兩個不同身份的女子的不同待遇,卻反映著貧窮與富貴的差距。
詩序說:《葛屨》,刺褊也。魏地陿【同狹】隘,其民機巧趨利,其君儉嗇褊急,而無德以將之。
詩序所解之意明顯不是上文中所說之意。那麼,應該如何解釋本篇呢?
其實,詩序認為,本篇中從頭到尾只有一個女主人公,而沒有第二個人。所謂摻摻女手,是指這個女子,而摻摻是指少女之手,而縫裳,所謂裳,應為下衣。
《毛傳》曰:“摻摻,猶纖纖也。婦人三月廟見【同現】,然後執婦功。什麼是執婦功,就是婦女所做的家務活,這裡專指縫裳。那麼回頭再說摻摻女手,注意,這裡用的是女而不是婦,解釋說嫁過門未滿三月,是為女。所以,這裡的摻摻女手是出嫁不滿三個月女子的手,本來不應該執婦功的,這裡卻提前開始執婦功了,這是有違禮法的。所以這是一個引入點。
好人提提,宛然左闢,佩其象揥。這句話說了三重意思。首先,好人,這裡是指執婦功之女子。提提,安舒貌,這是第一重意思,女子的文靜,安然,順從的意思。宛然左闢,為什麼是左闢。這裡是指丈夫歸來,女子上前迎接,而其夫必是有禮,女子不敢受,所以向左側避開,這是第二重意思,說明女子躲避的樣子儀態輕盈,謙卑順從。佩其象揥,是指女子的頭飾,說明其修養。
所以一句三段話,全是歌女子之詞,可是就是這樣一個懂禮的女子卻提前開始執婦功,這說明什麼,說明其家不守禮,而其夫對其有禮,那麼從側面說明不僅是其家不守禮,而是環境使然,大家都不守禮,是以以刺君,刺國。這才應該是詩序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