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瀏覽別人寫的育兒文章時,看到了一條這樣的評論,讓我很震驚。特別想仔細剖析下這段話:
約束那麼多,還是證明你沒本事
對於孩子的行為約束、父母有沒有權勢我覺得這兩點並不相斥。若父母有權勢但言行舉止有禮有節並能以身作則,相信對孩子簡單的正確引導,孩子必然不會走上歪路;相反,若父母有權勢,但不注重教育孩子,不正確引導孩子,無限度的寵愛和照顧,便會讓他從小就會有“即便違法也可以全身而退”的錯誤想法。
這不禁讓我想到了“我爸是李剛”。那位有個有本事的爹,卻沒有自我約束意識的孩子而釀成大錯的事件。也許有的人已經忘記這個事件了,這裡大致給大家還原一下:
2010年10月16日晚,其子李啟銘酒後在河北大學內飛車接女友,將兩名女生撞飛,致一死一重傷。在撞人慾逃被截之後,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剛!”
繼而,李剛有了這樣的稱號:
《人民網》[1] 2011年09月10日報道,李雙江與李剛齊名被評為“四大名爹”:“這是一個拼爹的時代,國產四大名爹:李剛、王軍、盧俊卿、李雙江,總有一款你傷不起,拼不起。”其中李剛位列“四大名爹”之首。
事件重現之後,其實我想說,這位李剛父親是沒有權還是沒有錢,他兒子的任性不照樣得負法律責任!
沒有原則和底線的愛就像是剎車失靈的汽車。它沒有了阻礙,直著跑。最終的結果只能是車輛受損。
父母的溺愛最終導致了一場災難,並將他們的孩子徒手送進了監獄。
一個還未長大的孩子,或者說涉世未深的孩子,自己作為家長若能在孩子小的時候就好好教育,給予正確的人生指引,樹立正確的三觀,約束好孩子的言行,怎麼會出現“拼爹”這等可笑的事情。
太早懂事的孩子讓人覺得無奈,孩子就應該任性
孩子任性是天性,每個父母都是認可的,但是對於容忍孩子的任性行為是有階段性的。
2歲之前孩子的任性我們可以無條件的容忍。首先,這個階段的孩子還不能自我服務,需要靠各種我們大人覺得任性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需求;其次孩子沒有能預料自己的行為會帶來什麼後果的能力;再次,這是為了和孩子建立親密關係。
3歲開始當孩子有一定判斷能力的時候,我們必修明確告訴孩子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讓孩子開始建立“界限感”,培養他們明便是非曲折的能力。從這之後,任性在家長養育規則中必定得讓孩子意識到這是一種錯誤的表達方式,並且要及時引導,不要讓我們的假仁慈變成溺愛,成為孩子成長道路上的絆腳石。
3歲以後孩子的懂事行為,是孩子獨立性和對這個社會適應性的一種表現,家長不應該覺得是無奈,而應該慶幸!
(別跟我說會觸犯法律啊,惹大麻煩啊,社會會替你管教啊)就是你沒本事,才只能教育孩子懂事有規矩,細品!
教孩子懂事有規矩,啥時候成了沒本事的象徵,這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嗎?評論者兩次強調的“沒本事”,我想應該是指沒錢沒權之普通人吧。大千世界,芸芸眾生,不管是有本事之人還是普通人,都是千千萬萬中的一員,皆是為了五斗米而不停奔走,只是有的走的快些,有的走的慢些之分。
“細品”二字說的更是富有深意,評論者是經歷過或者目睹過多少這樣的苟且之事,讓之有了這樣的想法。其實,提個小小的建議,我們有幸生於一個法治國家,不公之事皆有出處,且必有其解決之法。
我們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裡,即便我們不能為這個美好的國度添磚加瓦,也不要拖後腿。作為家長的我們無論現在的生活是怎樣的,都要給孩子樹立一個好的榜樣,做出最正確的引導。
作者|蝦子嘚嘚 一個在育兒路上摸索前行,絮絮叨叨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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