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大對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紓困幫扶力度,加強政策儲備,做好跨週期調節。會議指出,今年再新增3000億元支小再貸款額度,支援地方法人銀行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貸款。
中小微企業是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吸納就業的重要主體。去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不少中小微企業資金壓力加大,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的政策措施,取得明顯成效。今年3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貸款支援計劃延至今年底。此次新增3000億元支小再貸款額度,正是在此基礎上對小微企業幫扶力度的強化。
相對於一般貸款,再貸款提供的資金穩定、成本低、期限較長,能夠起到強化支援作用。金融機構該如何用好再貸款資金,並加大普惠金融服務力度,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呢?
首先,金融機構深入開展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提升工程,強化金融科技手段的應用,提高風險評估能力,提升線上服務水平。進一步把政策落實到位,加快貸款投放進度,為普惠型小微企業配置專項的信貸規模,以優惠利率的信貸資金,實現精準滴灌的效果。其次,適當下放信用貸款審批許可權,加大信用貸款投放比例和力度,降低對傳統抵押物的依賴。金融機構可綜合利用內外部大資料,整合相關資訊創新小微金融服務,更好地對接企業融資需求,尤其是更多地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再者,金融機構還需完善內部激勵機制,落實相應的盡職免責要求,構建和形成“敢貸、願貸、能貸、會貸”的長效信貸機制。
在此基礎上,各銀行機構應結合自身特點和業務本身,因地制宜制定相應措施。比如,重點圍繞服務面、投放額、客戶數量提升等目標,推出具有針對性的貸款產品和實施細則,以此充分用好用足再貸款資金,確保“應快儘快”“應簡盡簡”“應貸盡貸”。特別是,要注重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援,注重促進實際貸款利率下行;促進商業性貸款等市場化融資方式與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在支援實體經濟發展上的有機結合,從而實現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各銀行分支機構還要上下聯動,加強監督管理和風險防範,努力築牢風險防控的堅實屏障,確保信貸資金髮放依法合規,防止“跑冒滴漏”。
當然,也要看到,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不僅需要提供短期流動資金以解燃眉之急,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與其融資需求相匹配的長效融資體系。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田耿文 《農村金融時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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