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個人的主觀意識不能完全熟知和改變客觀規律的存在,但是客觀規律的存在卻能夠主導任何事物的發展。
世間的任何事情都需要依據那件事情本來存在的道理而形成,沒有人能夠用背道而馳的方式達到自己所期望的結果。
不管一個人對一件事情的規律瞭解有多少,一件事情的存在和成立,都需要在符合當下事情的道理上才能存在,不管一個人是以自己的主觀努力順應規律還是偶然作為的運氣使然,都是如此。
這就是人生以通達事物規律為基礎,來獲取良好結果的道理。
《格言聯璧》之中有一句話說:不近人情,舉足盡是危機;不體物情,一生俱是夢境。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做事不合人情世故,只要開始做就會面對重重困境;而做人不體察世道人情,那麼一生都要面對虛無縹緲的夢境。
對於人生來說,很多人能夠看清自己處理問題的方式,但是卻看不清自身形成這種方式的思維。
所以在生活中經常存在這樣一種現象,就是一個人總犯過度主觀,自以為是的錯誤,並且時常要為這種錯誤付出代價,最後往往不能意識到這種錯誤形成的根本原因。
在謀劃事業的時候,總是以侷限的眼光去看待問題,在面對人情世故的時候,也總是以偏執孤傲的習氣去解決人際關係,這樣的狂妄舉動自然不能給自己帶來良好的人生結果,所以終其一生也只是碌碌無為,將切實可行的人生活成了虛無縹緲的困境。
在魏晉時期,當時的統治階級內部十分混亂,矛盾鬥爭非常明顯,司馬氏和曹魏貴族兩方勢力為了爭奪權力互相爭鬥,許多士大夫因為依附於其中一方而遭到對方仇視,最終都在其中淪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因此,在這樣特殊的時期,如何能在亂世中保全自己的性命,反而是當時士大夫最應該考慮的問題。
其中有一人叫孫登,他孑然一身,到了山中挖了一個窯洞隱居下來,夏天為自己編草做衣,冬天就蓄著長髮裹身,孫登平時喜歡讀《易經》,閒來無事的時候還常常在山中彈琴作樂。
當時有一位名士叫嵇康,他受魏文帝託付就去拜訪孫登,並且和他一起生活三年,嵇康問孫登人生目標是什麼?孫登沒有說話。
後來三年之後嵇康要回去了,告別的時候就對孫登說:“先生難道就沒有任何話要跟我講嗎?”
二、
而孫登這個時候才說:“你知道火嗎,火升起來就有火焰,如果不會用光,光就如同虛設,沒有實際的作用,只有懂得用光,光才會有意義。人一生下來就有才能,但如果不會使用自己的才能,便會招來禍害。因此,用光焰在於得到木炭,才能保持光明,用才能的目的就是認識事物的本來面目,獲得道德的真才,這樣才能保住自己的生命。現在,你雖然有才,但是孤陋寡聞,見識淺薄,很難脫離世俗的環境,希望你謹慎。過於想發揮自己的才能就很容易招惹是非,除了讓別人知道自己的才能外,人生還應該有別的追求。”
當時嵇康並沒有聽進去孫登的這番話,或者說嵇康也沒有足夠多的智慧去聽懂他所說的這番話,後來也應孫登的預言,最終嵇康被司馬昭以不忠的罪名殺害,死的時候也只有39歲,直到他的生命走到盡頭的時候,才幡然醒悟。
對於生活中的任何人來說,不管處在什麼樣的職位和環境之中,偏執都是讓自己的人生越來越糟的重要特性,一個人需要在順應客觀規律的基礎上才能造就自己的事業,而人性則是組成規律的重要因素。
所以在恰當的時候能放下偏執,通達人性,或者說避開人性的鋒芒和卑劣之處,才能在保全自己的同時塑造功業,讓自己的才華得到正確的發揮。
一個人僅僅能倚仗自己的才華,並不能創造多麼大的價值,還有可能會給人生帶來錯誤的結果,只有能夠使自己的才能存在於恰當的位置,也就是具備熟知規律的智慧,才能避免自己招惹是非,使人生成就功業。
就像當初曾國藩平定太平天國運動的事情一樣,曾國藩最初創辦湘軍的時候就是性情耿直,而在這種狀態中也是屢屢碰壁。
後來他察覺自身存在的問題之後,痛定思痛,讓自己的狀態產生了翻天覆地的大變化,而這個變化最重要的一個特性,就是包含了對人性的接納和順應。
這不是一種消極懈怠的態度,反而是一種積極應對的策略,最後才在這種順應規則的基礎上建立湘軍,達成了自身所期望的事業。
所以說,一個人應該將自己的眼光從事情的表象,迴歸於自己看待事情的態度上面。
很多時候,不要僅憑自己處理某件問題的方式來評價自身,而是能夠從自己面對問題的態度上反省自己思維意識中的問題,讓自己放下偏執,能夠真正做到順應規則,通達人性,這樣的智慧才能給自己的人生帶來更好的結果。
“只有懂得用光,光才會有意義,人如果不會使用自己的才能,只會招來禍害。”
作者|國學書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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