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黑豆老末兒
近期做了些家庭教育個案,多是媽媽來求助,在敘述的過程中,說到孩子的行為怎麼怎麼的不好?自己為此多麼地無力焦慮?諸如此類的表達,真的有一種深深的感慨!
從媽媽的角度來說,很能理解家長的焦慮和無助,作為第三人旁觀者角度來看,我也能理解孩子們,他們的本意並不是讓媽媽焦慮,而多是在順應自己的生命成長規律。在家長表達自己的抱怨焦慮無奈過程中,在他們吐槽自己孩子的時候,我一般會請他們覺察一個問題:
這是真的嗎?
比如說,一個媽媽吐槽十幾歲的閨女,啥都不會,沒有什麼特長,也很懶等。
事情我們都知道,每個人對同一件事物或者同一個人的看法不同,是因為我們每個人的角度和持有的觀念想法不同,看他人的故事的時候,所以我們的立場是我們自己是“法官”,法官能很清楚地評判出誰對誰錯,在評判楚誰對誰錯的同時,我們也在不自覺的站隊在“對的”一方。
在我們評判他人對錯,站隊“對的”一方的同時,我們忽視了我們這個行為的前提,也是站在了我們自己的角度,用我們自己的觀念和想法作為標準,去套故事中他人的言行舉止,這無意識中就把自己放在了一個絕對正確的位置,把自己放在了一個“法官”的位置。
(當然我在說這些文字的同時,也是有我自己的觀念和想法做基礎的)
在現實生活中,可以說,幾乎沒有人能跳脫這種模式,只要一開口一行動,我們就已經做出了價值選擇,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那一套價值體系,孩子也不例外。
所以說我們和別人的交往,即便是親子之間,夫妻之間,朋友之間,不管任何一種交往,都是兩種標準的交往,是把人或者事放在了兩個標準裡,進行你來我往的一種平衡、推進。如果這兩個標準基本相同,那麼大家就會相談甚歡,如果兩個標準區別太大,很難融合,那這兩個人就很難相處,或者是相處得很難。
而這個標準在哪裡呢?
這個標準,並不是一個有形的東西,這個標準是人的一種思維認知。有的人能明確的意識到自己的這種認知,而很多很多的人並不能很明確的認知到自己的這個標準,於是就帶著一種習慣,一種模糊的認知去和身邊人相處,對於孩子或者最親近的家人也會用這種模糊的認知去愛,用自己下意識認為的“對的”或者“好的”去要求對方,很難考慮到對方對於“對或錯”、“好或壞”也有自己的一套判斷標準,自然也就很難感受到對方的感受和想法。在這樣的相處中,如果是親子之間,那麼孩子自然會習得家長的這種思維模式,於是各自站在各自的角度,都認為自己看到的自己認為的是對的,一旦有了對錯,那麼就會不自覺地認為和自己不一致的就是錯的,於是就有了“應該”或“不應該”之說。這樣就進入了一場輸贏對錯之爭,忽視了——家是“談情說愛”的地方,於是把愛的港灣變成了法庭。
每個人頭腦中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往大里說是人的三觀,往細裡說,這是一個人的習慣思維。家長對孩子的種種不滿意,大多是陷在了自己的這套標準裡,而沒有自知,更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用自己的標準去要求孩子,而且自己的這個標準孩子很可能是根本不認可的。一人對自己不認可的事物自然不願意接受的,更何況一個還在成長中的孩子,一個具有阻擋不住生命力量的孩子,面對一個兜兜裡踹滿了條條框框、還隨時直接拿出這些框框去度量孩子行為是否合格的“法官”們。
不是孩子不讓家長省心,更多的是家長自己不想省心,家長放不下自己的哪些標準。不僅是放不下自己的哪些標準,還隨時準備好了用這些標準去度量孩子。
放下標準,不是說不要原則底線。放下多餘的標準,反而可以更好地守住原則和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