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我司關注到有媒體在網路上傳播格力在美國涉訴案件相關新聞,對此說明如下:
關於格力電器在美國涉訴案件的說明
我司近期與美國司法部消費者保護處、美國加利福尼亞中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統稱DOJ)達成協議,協議涉及的產品為我司2005年至2012年期間生產的出口北美除溼機。
我司於2012年收到事故投訴,於2013年6月向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簡稱CPSC)申報。由於申報不及時,2016年我司和CPSC達成民事和解,支付1545萬美元。
2017年,DOJ就此同一事件要求我司承擔責任。經過多輪談判,近期我司和DOJ達成協議,支付7575萬美元。如我司遵守協議約定,DOJ將在三年期結束後終結案件。
以上協議涉及的問題均發生在8年前,2013年以後未再出現同類問題。協議涉及金額已全部計提,不會對我司的正常運營及本年度業績造成影響。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