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故事說,有一對鄰居,本來關係很好。一年天災,其中一家顆粒無收,陷入飢寒交迫困境。另一家因做生意,小有家產,於是給窮人送去一碗米。窮人接過米,感動萬分,曰滴水之恩,日後定當湧泉相報。
後來,窮人雖熬過了困苦歲月,但日子比富人還是有很大差距。富人出於好心,又送給窮人一斗米。不料窮人接收後,四處說富人的壞話:“你家裡有那麼多糧食,為什麼不可以多給點?一斗米頂屁用,吃完了老子還不是捱餓。”
於是,恩人變仇人。
故事的反轉令人欷吁。
又據報道,2002年11月29日,電影演員xx得知一少年因家貧,幾乎天天到一餐館打工,為的是能夠飽餐一頓。動了惻隱之心的xx找到這位少年,給予了一筆可觀的救助金,並承諾會一直資助到少年學業結束。後來,少年考上了大學,xx為他交了學費,買了手機,付了生活費。
“上了大學後,貧窮少年變成了吸血鬼,而且吸得一次比一次狠,一次比一次越理直氣壯”。xx心寒,斷了對少年的資助。於是,少年寫了6000字的討伐文,公之於媒體,“一個被救濟了10年的孩子,突然之間,卻恨不得把恩人置於死地。”
現代版的“農夫與蛇”的故事,令人大跌眼鏡。
這些都可以理解為“恩將仇報”的人性醜陋,但也告訴我們一個道理,讓人記情很難,但記仇容易。十件事你幫他九次,但他往往記住的是沒幫上的那次,或者是他認為沒幫上的那次。
習慣了接受就忘記了感恩。對他人,“不幫是本分,幫助是情分”。任何人都有守住“本分”的義務,但沒有對“白眼狼”盡“情分”的義務。合理的幫助是不讓“接受”成為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