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之第十六計欲擒故縱
辯證法告訴我們,在一定條件下,矛盾是可鑽化、調和的。擒和縱是一對矛盾,在軍事上欲擒故縱的策略更是常被用到。這當中,“擒”是目的縱”是手段,正是出於擒獲敵人的目的,所以要放縱敵人。我們通常不讓被圍之敵逃跑,試圖全開被圍之敵,但是這也意味著要付出更多的時間、金錢,甚至生命的代價,因為敵人被逼得無路可走 時,勢必拼死反撲,我們即使取勝,也會損失慘重。
此計的最早表達是在《老子》第三十六章:“將欲歙(xi)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老子這句話 體現出卓越的辯證思想。後世對此多有發揮。《鬼谷子》指出:“去之者縱之,縱之者乘之。”《大平天國•文書》說:“欲擒先縱,欲急姑緩、待其懈而擊之,無不勝者。"欲擒故縱,亦寫作“欲擒故縱”意思是為了抓住敵人,事先要放縱敵人。這是一種放長線釣大魚的計謀。
使用欲擒故縱之計,必須要有過人的忍耐力和不惜犧牲的決心,表面上要做得乾脆利落 。在尖銳複雜的戰爭環境,要既能手到擒來,又能順手放走,有時要冒著縱虎歸山的危險,有時還要自食惡果。所以使用此計一定要慎重。在敵人被打敗但尚有一定實力時,不要急於進攻,防止敵人垂死掙扎,拼命反撲,給我方造成無謂的損失,這就是兵法上常說的“窮寇莫追”。實際上,也不是完全不追,而是看怎樣去追。如果把敵人逼急了,敵人一定會集中全力,備水一戰,這時失敗的很可能是自己。因此,追擊逃敵只需緊隨其後,而不要過於逼迫敵人,要逐漸消耗其體力、瓦解其鬥志,待其潰散時再進行捕殺,就可以不失一兵一卒而達到消滅敵人的目的。
諸葛亮七擒七放孟獲,目的是使孟獲心悅誠服,永無反叛之意,但其前提是局勢掌控在自己手中。縱敵也須有節有度,否則放虎歸山,也會埋下隱患。項羽在鴻門宴上放走劉邦,後來卻被劉邦逼死在烏江邊;明建文帝放走燕王朱棣,最後卻被朱棣奪去了自己的皇位。這是歷史上縱敵不當致使國破家亡的血淋淋的事實,後人不可不察。因此,縱敵不是無原則地放任不管,而是戰略上的必要放鬆,以防狗急跳牆。縱敵的最終目的是擒敵。“縱”是手段,“擒”是目的,手段始終為目的服務。運用此計要銘記以下三點:
一、跑累了再抓。對於剛剛逃跑的敵人,不要急於追趕,而要讓他們繼續逃跑。等到敵人跑得筋疲力盡、毫無反抗能力時,我們再動手去抓,可謂手到擒來。
二、養肥了再殺。養豬是為了吃肉,所以在殺豬之前,要千方百計地把豬養肥。捨不得精飼料,養不出肥膘豬。急於殺豬,則其肉必瘦。養肥了再殺需要忍耐的功夫。對於自己的宿敵和潛在之敵宜採取這一策略。
三、吹大了再扎。捧殺猶如吹氣球,等到氣球吹得足夠大時再扎破它,才會發出震耳的聲響。在爆炸聲中,被捧殺的物件則會身敗名裂。歷史上的許多“笑面虎”對付地位高、權勢大的政敵多用此法。
由以上敘述可以看出,欲擒故縱的關鍵在於“欲速則不達”,這也是兵家用此計策時常常需要注意和提防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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