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經三十多歲,孩子也一歲多了,目前就是我們兩口子自己帶孩子。
關於“養兒方知父母恩”這句話,已經忘記了第一次是什麼時候聽到,印象中是經常聽到媽媽說,尤其是妹妹不聽話的時候,一直感覺很有道理。
我自己小孩兒一歲多了,可是自從我有了孩子之後就感覺這句話沒那麼“講道理”了。
一、孩子不是“副產品”
孩子是夫妻愛情的結晶,是兩個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協作而生的“產品”,並非“副產品”。既然都是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最基本的義務就是:負責!
我們生下來他,就要負責!負責基本的人的生命權,負責他的認知,行為,生活,教育等等一切,這是義務。沒有選擇的權利,任何遺棄行為都是犯罪,包括教育,九年義務教育也是義務。那服務盡義務,做他們應該做的事,為什麼是功勞?為什麼我們非要感恩戴德?
我現在為我小孩兒付出的一切都是我心甘情願,我也不會跟我小孩兒說“父母恩”的說辭。我只負責教育好他,盡一切辦法給他最好的,不求回報。因為我生了他,勢必要對他負責。我盡的是一個父親最起碼得責任,養不教,父之過!孩子不是“副產品”,我們有義務對他負責!
二、生不起就不要生
還是那句話:生了就要負責任。生不起就不要生。
每個人作為一個生命體來到這個世界都不是自己的選擇,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被迫來到這個世上,迫使每個人來到這裡的人就是父母。父母難道不需要負責嗎?奈何聽到的都是感恩呢?更有甚至說養兒防老,更是笑話,莫非你生了個養老的工具?
玩不起就不要玩,生孩子是成年人的行為,不要只顧著舒服那幾分鐘,要對自己的行為,以及生命負責,生不起就不要生。
三、贍養老人也是義務
我並非不孝,前邊只是站在我作為父親的角度去看問題。作為子女,還是要孝敬父母,之所以有前邊兩條,是想說明,不要把這兩個對等。生了負責和老了被負責在生物學上是不存在因果關係的。你看哪個動物老了要孩子養?貓?狗?豬?羊?牛?它們都會哺育自己的幼崽,從來不求回報。而人類要贍養老人是法律規定的,一方面我們在守法,另一方面作為比較高階的物種,我們也有自己的“德”要守。
四、總結
不要再說“養兒方知父母恩”之類的話了,你作為父母養兒累。你也想想你的子女也要養育子女,他們也有他們的累,人類繁衍,生生不息,讓他們往前看,教給他們往前看,自己只管做好自己,俗話說:花朵盛開,蝴蝶自來。養兒能防老,而不是養兒要防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