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欣立《社稷壇的外來獅》(《首都建設報》2010年7月9日):“這對石獅是從河北省大名縣搬遷來的古物。1918年,大名縣鎮守使王懷慶外出巡查時,在一處坍塌的古廟中發現了一對被掩埋的露頭石獅。”鄧子濤《大名宋朝石獅在北京》(《邯鄲日報》2007年9月22日):“中山公園的資料介紹說,石獅是1918年從大名一座古廟中挖出的,當初發現時,二石獅半埋於地下。大名府鎮守使王懷慶和統領李階平出資買下,捐贈給中央公園,1918年11月14日從大名起運,年底抵京。”
王懷慶真的做過“大名府鎮守使”和“大名縣鎮守使”嗎?
答曰:沒有,因為清朝和北洋政府均未設立這一官職,正確的官職名稱應為“冀南鎮守使”。《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志》(郭卿友主編,甘肅人民出版社) :“冀南鎮守使:1913.6以大名鎮總兵改置,駐大名。王懷慶1914.9.15任-1919.7.31免)。《辛亥以後十七年職官年表》(劉壽林編,中華書局,1995年):“I916年王懷慶任冀南鎮守使,1916年未設大名鎮守使,只設大名道尹。當年大名道尹是姚聯奎。”《中華民國史事日誌》(作者:郭廷以,中研院近史所):“1914年9月15日(並且註明農曆七月廿六)任命王懷慶為冀南鎮守使。”
鎮守使,為中國北洋政府時期臨時軍事官銜編制,設置於省內某一要地,職權與前清總兵類似(有不少鎮守使就是有原總兵改置《清史稿》志一百六○,兵二:“大名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開州協、大名城守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開州協,杜勝營,東明營,長垣營,大名城守營,廣平營,順德營,磁州營。”)其官署則稱為鎮守使署。鎮守使均由中央陸軍部任命,常由現役師、旅長(中、少將)中派充,設立法源為1913年12月19日實施的《護軍使暫行條例》。如果設於擁有軍政長官的省份,是該軍政長官所轄的軍事編制,受軍政長官節制;若該省無軍政長官,該官員或機構則原則上直接受中央管轄。鎮守使普設於邊疆及重要大城市,如隴東鎮守使、上海鎮守使等。後人多將此時期的鎮守使歸為北洋軍閥之一。直至1920年代末期,隨著國民政府象徵性統一中國後,鎮守使官銜編制才陸續取消。
犯有類似錯誤的還有《京畿衛戍司令王懷慶軼事》(《古都北京警衛風雲》李建軍 紀紅建 編著) :“陳二原來是王懷慶任大名鎮守使時專為他剃頭、修腳的人,因為伺候得好,迎得了王懷慶的歡心,於是便成了王懷慶的“紅人”。
有的甚至更離奇。比如北京人民廣播電臺2007年9月13日播出的《茶餘飯後話北京》欄目《石獅子》底稿:“有記載的是1918年叫王懷慶的人,他作為巡撫在河北省巡視的時候,看到瓦礫堆裡露頭了兩隻石獅子,讓人給扒出來了,然後讓人運到北京來。北京的中山公園是1914年對外開放。”出自中山公園的一篇文章《古壇神韻耀京華——歷史長河中的中山公園》:“公園南壇門外還有一對與眾不同的石獅,兩獅重8800餘斤,為蹲坐式,直背挺胸,昂首挺立,雄俊有神。1956年北京市文物組專家鑑定“可能是宋代的文物,距今已有千年歷史”。它是1918年河南大明鎮鎮守使王懷慶和統領李階平在一古剎遺址內發現,買下捐給中央公園的。”不僅把“大名”寫成了“大明”,而且跑到河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