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朋友在樓下等人,這是從樓梯裡走出來了一個5-6歲的小女孩。
滿臉通紅還留著淚水,嘴裡喊著。不要!不要!這時我朋友也是好心,就把小女孩叫了過來。
問一下原來今天是週末,孩子的父母給孩子報了一堆輔導班,一會就要去輔導班了,孩子不想去,畢竟是週末,況且孩子的父母前幾天也答應了孩子說週末帶孩子去遊樂園,結果孩子的父母沒有兌現承諾
我朋友瞭解一下,就安慰小女孩,我在你這麼大的時候都沒有向你這樣,還哭鼻子
不就是沒有去遊樂園嗎,以後有的是時間玩,你現在的工作是學習,然後說了一大堆的話,反正小朋友聽懂沒聽懂,我不知道,反正我朋友說的挺開心。
最後小朋友要走的時候,我朋友說了再不聽話,就打你的小屁屁
小朋友慢慢的走了,沒多大一會警察叔叔就來了,把我朋友帶走,說有人報警我朋友猥褻他女兒,我朋友當時就蒙圈了。
我朋友說這不可能,一定是搞錯了,什麼的,反正就是一頓辯解。
沒多大一會報警的人就來了,是那個女孩的父母。
原來孩子回家以後就對父母說,有一個人跟我說耍屁屁,孩子的父母一聽當時就火了,直接報了警。
就這樣我朋友是百口莫辯,怎麼也說不清楚了。
猶豫小女孩還小,只記得耍屁屁,也沒法證明朋友的清白,最後只能檢視監控了,
一看監控才知道,我朋友根本就沒有猥褻小朋友,猶豫小朋友還小有些字的,發音不標準等等,到最後才證明我朋友的清白。鬧了一個大誤會,也讓我朋友,長了一個教訓,以後再也不亂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