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寫的,一字未改,現在看起來也不算過時
中午的公園裡,來回走動的遊人已不太多。遊廊邊上並肩坐著兩個人,一男一女,年齡都在十八九歲。他們正在低聲談笑。
遊廊裡遊人走過。女孩無意中抬起頭來,發覺遊人正注視著他倆,那目光很是怪異,彷彿在說:“談情說愛也不找個僻靜地方!大庭廣眾之下如此親暱成何體統?”女孩意識到這一點,不免臉色緋紅。“我們不過是普通同學嘛,這些遊人,真是的!”她悄悄地向外挪開一段距離,依然談笑,但聲音卻不得不提高了。
遊人走過,目光依然怪異。男孩頓覺尷尬。是啊,同學之間談話就該離這麼遠嗎?這樣不顯得此地無銀三百兩嗎?別人看了怎麼想?“瞧這一對兒,準是偷著出來約會的,假正經!”想到此,男孩向女孩那邊靠了靠,既不像剛才那麼遠,又不像起初那麼近。
遊人走過,那注視著他們的目光仍然很怪異。兩人都覺察到了,卻再也讀不懂那怪異的目光。雖然心裡沒鬼,可老是受著遊人莫名其妙的質詢,終究不太舒服。於是兩人不約而同地起身離去。
出了公園大門,那遊人怪異的目光也就不再使他們不舒服。他們忽然停住腳,相視而笑。兩人幾乎同時明白了這樣一個道理:“誰也不可能做得讓任何人都滿意。總是附和別人的意見,遲早會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