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看到這樣一個故事,大意是:我(文章作者)去買羊肉,碰到一個“髒兮兮”的老奶奶也要買羊肉,但她只有10元錢,羊肉一斤42元,10元買二兩多點,老闆不願意買,因為一刀下去割二兩肉實在不好割,可老奶奶一定要買,老闆堅持不賣。於是我看老奶奶可憐,就買下3斤多羊肉143元和3斤多羊腿139元送給老奶奶,老奶奶只要羊肉不要羊腿。老奶奶拿著羊肉走了,後來我走到菜市場門口,碰到老奶奶在等我,要給我那10元錢,我不要並對老奶奶說以後出門買肉多帶點錢。沒想這個話刺痛老奶奶,說你跟老闆一起以為看有錢不拿出來,我哪有錢,老伴看病都沒錢。於是我向老奶奶道歉說錯話。後來我又看老奶奶穿的破穿的少,又帶她去買棉襖花180元,買兩套內衣花100元送給她,老奶奶就拿著羊肉和衣服走了。我看著老奶奶的瘦小身影覺得很可憐,能幫上她一點我也是願意。有人說現在有些老人都在裝可憐騙人,我想哪怕被這可憐的老人騙了,也不會心失落。至少我幫到她。
姑且不論這個故事是真是假,文章作者的舉動說真的有點不能讓人信服,細節中有點不符合常理,邏輯上也有點講不通。只是這裡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人性中的同情和憐憫。人性有善良的好的一面,人也確實應該要善良之心,憐憫之心。古語曰: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惻隱義同憐憫。檢視百度,憐憫指的是對遭受打擊或不幸的人表示同情,哀憐。近義是同情,憐惜。並舉了一個有意思的例句:看到街邊行乞的老人,小華心中升起一股憐憫之情。
有憐憫之心,就等於可以自以為是,理所當然地對他人做出憐憫之舉嗎?就是在做好事,幫了別人?大錯特錯,決非如此。正常的人哪怕是窮人,弱者,老人,小孩,沒有幾個願意在公眾場合無緣無故地接受別人的憐憫同情,接受別人的幫助,哪怕是最小的幫助或憐憫之舉。也許一個人在極端無助困難的情形會接受幫助。正常人,四肢健全,只不過弱點窮點穿的破點,他為什麼要被憐憫,別人為什麼要去幫助他?他也完全沒有這個想法與乞求。現實中常發生有些人莫名其妙地善心外溢,大發慈悲地憐憫人,結果鬧的灰頭土臉。
為什麼會這樣?就是因為這種強加於人的“小恩小惠”,讓對方難看又難受,實在是多管閒事。同時還讓他在別人面前,揹負一個可憐的人的形象,是一個無能的可憐蟲。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自我防護的意識,有不想被幹擾的固念。你非親非故對他的憐憫幫助,就是對他人格的侵犯與貶損,因此他的內心是排斥的不高興的。一個乞丐在街邊安安靜靜乞討,你突然過去又送吃又送衣,儘管你以為做了好事,其實是“狗拿耗子”。
進一步說,一個人要向他人表示憐憫之心,要幫助人一定要徵得他人意願,不經人同意的憐憫舉動,會讓人感覺受到看低,像是被窺探了內心的隱秘,被人揭了短,而處於窘迫的境地。不要以為你幫助人是有憐憫心同情心,你善良,你正能量,以為理所當然,別人就應該感激地接受。可是人家同意沒,願意得到你的憐憫嗎?所以,當你要憐憫幫助人時,不要居高臨下,問問人家。比如“請讓我幫助你,可以嗎?”
何況,假如你憐憫的是騙子,壞人,而這類的欺騙是時常發生的。寓言中的“農夫與蛇”,“東郭先生與中山狼”,這幾年則有“水泥姐”、“水泥妹”,還有網上頻頻暴出哪裡哪裡老奶奶買不起肉,後被證明都是假的。像這樣,你還會覺得做了好事,你還會覺不後悔?如此,那就不是有善良同情心,而是腦子有問題了。
通常情形下,對人做出憐憫舉動是愚蠢的。人無論怎樣活都是在活著,都有各自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他們需要並不是憐憫。你覺得他們苦,他們可憐,那是你的看法,他們並不認為自己可憐。因為那就是他們的生活,他們本來就那樣生活著,這也許就是社會的生存區別,一種法則。而且,你的憐憫可能在助長騙子的惡行,你的憐憫也可能喚醒人性的貪念與惡,那時不但不會認可你的好,反因你不再憐憫而咒罵你,記恨你。
所以,這種有優越感,充滿自我,帶著獨斷式施與的憐憫還是別濫用。你不能改變什麼,人家也未必會改變什麼。與其人送人幾斤肉幾件衣,不如與人尊重,與人理解,理解每個人不同的屬於各自的生活方式。
所謂富人的生活你不懂,反過來也可以說,窮人的生活你也不懂。既然不懂,就讓他們按各自的方式生活著,這其中的事情不是你的憐憫可以解決的。人的社會問題,終究要靠社會來解決,而不是這種幾斤肉幾件衣無用的憐憫之舉。(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