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我們每個人都有,但是總覺得平平無奇,比如說xx鵬或者xx飛,名字波瀾不驚沒有韻味,現下,起名館一條街怎麼也得有兩三家,好傢伙一波孩子唯一區別就是姓不同,都成批次流水線了,現在,我們的名字一般都是姓十名。但是在古代,人們的名字卻是非常複雜的,通常情況下,除了姓、名外,還要有字、號等。
古人一般會在嬰兒出生的第三天,由孩子的父親取名。男子等到二十歲加冠(就是成人禮)之時再取字,女子在十五歲行笄禮(女子成人禮也叫許嫁)兩者相連,稱為名字。那麼名和字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呢?這一點,清朝人王應奎做出瞭解答:名是用來區分彼此的,字是用來表示德行的。兩者的性質不同,用途也不太一樣。一般來說,名是某一階段的稱呼,小時候稱小名,長大後叫大名。但是有了字,名就成了應該避諱的東西,相稱時也只能稱字而不能稱名。古代尊卑區分非常明顯,尊對卑稱命,卑自稱也稱名;對平輩或尊輩只能稱字,(對父母)甚至連字都不能稱,所以尊重歷史的古裝片裡面你也可以看到兒子對外稱父親,稱呼家翁、家父
名、字共同構成一個人的代號,儘管在用途上不太相同,但是二者之間還是緊密相關的,他們的字是長輩取得,但他們還有很多別號,別號就可以自己取了。如蘇軾字子瞻,號東坡;陸游字務觀,號放翁。後人更多稱他們的號而非字。當然對人稱字和稱號都是表達了極大的尊敬。不過古人對一個人最尊敬的稱呼是既不稱字也不稱號,如杜工部(官名),王臨川(出生地),韓昌黎(郡望)等。古人大多會根據名來取字,名與字之間會有一定的聯絡,而兩者毫不相干的情況很少見。如三國名將張飛,字翼德,其中,“飛”是名,“翼德”則是對“飛”的解釋,因為“飛”就是“翼之德”(翅膀扇動而造就的功德)。又如唐代大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名與字之間也有關聯,即“居易”是因,“樂天”是果,只有居處安寧,才能知命而樂天。
近代,民國時期這種習慣仍然在用尤其是知識界和文化界的人使用,如毛澤東字潤之、孫文字載之、胡適字適之。
古人除了有名、字外,還會取號來代替名字。“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有號的多是些聖賢雅士。如:陶淵明號“五柳先生”、李白號“青蓮居士”等。
你看看在古代起名字並不是在附庸風雅,而是有著嚴格的長幼尊卑和寓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