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起草的《網際網路平臺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共三十五條,從資料管理、資料安全、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多個方面對網際網路平臺經營者作出規範。
按照《網際網路平臺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徵求意見稿)》,超大型平臺,是指在中國的上年度年活躍使用者不低於5000萬、具有表現突出的主營業務、上年底市值(或估值)不低於1000億人民幣、具有較強的限制平臺內經營者接觸消費者(使用者)能力的平臺。
按照上述對年活躍使用者的分級依據,騰訊、阿里巴巴、頭條、拼多多、京東等平臺都將按照超大型平臺管理。
尤其是前三家頭部公司未來將面臨更嚴格的監管,這也許是本週騰訊跌幅近6%的原因,週五美股騰訊控股ADR也跌了3%,下週初的日子可能也不會太好過。
這則訊息我覺得可以解讀為短期內有影響,長期是利好。
從長期來看,有了統一的競爭規則,明確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我不認為這會導致騰訊的競爭優勢會有所減少。相反,我認為這更能凸顯騰訊的競爭力,而且可能還會增加其他公司的平臺成長為超級平臺的難度。
對騰訊的收入模式、成長邏輯依然看好,如果跌回到450,我計劃再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