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類風溼關節炎(以下簡稱RA)患者是育齡期女性。所以,保障RA患者育齡期安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所幸,女性RA患者一半以上在妊娠期病情會有所改善,一般在早期妊娠時即開始,可維持數週到數月甚至到生產。
然而,大約九成患者在產後會出現病情復發,尤其是在產後最初3個月內。以下幾方面需要醫患共同關注:
一、RA是否增加胎兒併發症或胎兒丟失?
對於病情活動的RA患者,受孕率及妊娠期間發生流產及胎停的風險比正常人要高,所以要求RA患者要積極控制病情;目前較多研究證實,RA病情充分控制的女性與健康人群妊娠結局是一樣的。
二、使用激素對胎兒有影響嗎?
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患者,分娩的胎兒生理上可能生長會小於實際胎齡,並且或有早產風險。
但病情需要應用激素則優先於對胎兒這種影響;因為晚期妊娠時如果病情明顯活動同樣會帶來類似風險,而且對母體有風險。通俗點說,該用還得用。
三、對於妊娠期需要繼續治療或出現病情活動如何選擇?
這種情況在選擇治療方法時既要考慮到疾病的嚴重程度,還要考慮到對胎兒的影響。
1.致畸風險藥物
受孕期和妊娠期可致畸的藥物包括甲氨蝶呤(MTX)和來氟米特(LEF),風險不明確的藥物也應規避。
2.可能安全藥物
在妊娠期部分或全部時間使用可能安全、但使用有一定限制的藥物包括糖皮質激素、非消炎止痛藥(甾體類抗炎藥,NSAIDs)、阿司匹林和生物製劑中的抗腫瘤壞死因子製劑(TN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