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藝流程:
防水一次閉水試驗→防水保護層→地磚鋪貼→防水二次閉水試驗
二、控制要點:
1、防水施工完成後,應將地漏部位封住,蓄水 24h,最高點部位水深不宜小於 20mm,24 小時後觀察樓下及周邊牆體根部有無滲漏。
2、若有滲漏,需停止蓄水,進行修補完善處理;若無滲漏,可進行防水保護層施工。
3、防水保護層施工時,禁止用鐵掀等易破壞防水層的工具攤鋪,傾倒砂漿材料時,下部墊膠手板,防止手推車腿及前鬥坡壞防水層(若設計無保護層時, 需透過圖紙會審或聯絡單等方式要求增加保護層)。
4、(需貼地面磚時)面磚綜合排版後進行鑲貼,達到上人強度勾縫後,進行二次閉水試驗,蓄水 24h,最高點部位水深不宜小於 20mm,觀察樓下及周邊牆體外側根部有無滲漏。
5、蓄水試驗的前期每隔1小時應到樓下檢查一次,後期每隔2~3小時到樓下檢查一次。若發現有漏水情況,則應立即停止蓄水試驗,重新進行防水層完善處理,處理合格後再進行蓄水試驗。
三、實施效果:
減少衛生間滲漏隱患,提高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