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山西省人民檢察署關於張三元案件的調查報告(檔案型別:文書檔案;儲存地:最高檢檔案館)
建國初期,檢察機關依據法律規定,把檢察嚴重違法亂紀、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行為作為重要任務。1953年1月5日,黨中央發出“反對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當時簡稱“新三反”)的指示,要求從處理人民來信入手,檢察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分子的情況,並開展堅決鬥爭。檢察機關積極貫徹中央指示,把查處嚴重違法亂紀案件作為1953年的工作重點。1953年1月至9月,全國各級檢察機關辦理嚴重違法亂紀案件3400餘件。其中,最高人民檢察署直接領導平反了山西革命烈屬張三元被陷害致死一案。毛澤東同志在該案的專題報告上批示:“此件已閱,甚好。”檢察機關反對違法亂紀的鬥爭得到人民群眾熱烈支援,稱檢察署是“能為人民伸冤的新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