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原建立元王朝之前,元世祖忽必烈便已沿襲宋、金經驗,開始發行紙幣了。由於紙幣在商品交換中使用和攜帶方便,很快就推行起來。
太宗窩闊臺八年(1236年),一位名叫於元的人,建議推行紙幣“交鈔”。元廷接受此建議,並吸取金人發行紙幣惡性膨脹的教訓,對紙幣發行十分慎重,並限額髮行。
最初,元朝政府分道分散發行地方性紙幣,規定二、三年為一屆更換,不準越境流通。不過,這種互不越境流通的地方性紙幣,極大妨礙各地商業往來和商品流通。
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元廷建立統一的紙幣制度,併發行“中統元寶交鈔”即“中統鈔”。
據《元史•食貨志》載:“世祖中統元年,始造交鈔,以絲為本。每銀五十兩易絲鈔一千兩,諸物之直,並從絲例。是年十月,又造中統元寶鈔。其文以十計者四:曰一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計者三:曰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貫計者二:曰一貫文、二貫文。每一貫同交鈔一兩,兩貫同白銀一兩。又以文綾織為中統銀貨。其等有五:曰一兩、二兩、三兩、五兩、十兩。每一兩同白銀一兩,而銀貨蓋未及行雲。”
最初的中統鈔,均採用以銀為本的信用兌換券性質,還在各路設平準行用庫,用銀本作保證,鈔有多少,銀本備足多少,可互易銀鈔,以舊換新。且規定全國各地均可通用,不用兌換,使用時期沒有限制。
可見,平準行用庫是一個以銀本作保證,互易銀鈔,以新鈔換破舊鈔的金融信用機構。
“中統鈔”票面有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一貫文、兩貫文九種。每貫可換白銀一兩。
由於實行嚴格兌換制度,在發行中統鈔初期的十幾年間,幣值較為穩定。據《經世大典•鈔法》雲:“印造支發,歲有經數。”這就是自中統元年到至元十年的十四年間,所印的中統鈔都在數萬錠之間的數字中間徘徊。因此,當時的幣值不落,也沒有造成通貨膨脹的惡果。
不過,好景不長,不到二十年,中統鈔又開始貶值了。
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廷把諸路平準庫金銀幾乎全部搬運至大都,至元十九年又宣佈禁止私人買賣金銀。自此,元朝的中統鈔其實已成為不兌換的政府紙幣。
當時的紙幣發行,被用來填補虧空越來越多的財政,於是中統鈔貶值更快。元廷不得不對中統鈔的“虛弊”進行改革。宰相盧世榮受命“整治鈔法”主張印造絞券、鑄造銅錢與鈔並行和恢復民間金銀自由買賣。
他認為,紙幣的過多發行,很多都是由財政上的缺陷引起的。因此他提出了“裁抑權勢所侵”、“興販市舶”、“制市易稅”、“榷姑”以及“立平準周急庫、輕其月息,以貸平民”等措施。
於是,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又印造“至元寶鈔”,票面從五文到兩貫共十一種,每貫為“中統寶鈔”的五貫,與整頓後的中統鈔一併通行,同時廢止銅錢流行,自此進入至元鈔時代。
作為中國乃至世界上最早的不兌換紙幣條例,《至元寶鈔通行條畫》可以說十分完備。許多如票面、發行、流通、換易等諸多立足於現代視角在不兌現紙幣發行過程中應當注意的環節,都有明確規定。
同時,《條畫》還強化政府對準備金的管理,把原本每月一次的定期檢查改為每半月一次,對偽造、偷盜、挪用或“禁治不嚴、流轉澀滯、虧損公私”等貪腐行為,都做出嚴格戒律。
儘管元廷在金融領域如此嚴格,還是無法抑制通貨膨脹。
順帝至正十年(1350年),鈔價日落,遂廢中統鈔,定“至正交鈔法”,發行“中統交鈔”與至元鈔並行,並鑄造“至正通寶”錢,確定其與至正鈔的比價,恢復歷代舊錢的流通。
元廷本想期盼透過“與歷代銅錢並用”“以實鈔法”。但是此時,通貨膨脹日益嚴重,貨幣貶值的大勢難以挽回
此後直到元朝滅亡,紙鈔始終是主要通貨。明、清時期也發行過紙鈔,但流行不很廣,紙幣的大量流通還是到近代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