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不久的一個晚上,我在倫敦得到了一個極有價值的教訓。當時,我擔任羅斯·史密斯爵士的經紀人。在戰爭時期,史密斯爵士曾是澳大利亞飛行員,被派往巴勒斯坦。宣佈和平之後不久,他因為在30天之內飛行了半個世界而轟動了全世界。在此之前,還從來沒有過如此壯舉,所以這件事轟動一時。澳大利亞政府獎勵他5萬美元,英國國王封他為爵士,於是一時間他成了英國境內最受關注的人。有一天晚上,我參加了歡迎羅斯·史密斯爵士的宴會。席間,一位坐在我旁邊的先生講了一個幽默的故事,這故事正好應驗了一句格言:“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這位講故事的先生提到這句話出自《聖經》。他錯了,我敢肯定。於是,為了顯示我的自重感和優越感,我討人嫌地想糾正他。他堅持他的說法:什麼?出自莎士比亞?不可能!絕對不可能!那句話確實出自《聖經》。他非常自信。
這位講故事的先生坐在我右邊,而我的一位老朋友弗蘭克·加蒙坐在我左邊。加蒙先生潛心研究莎士比亞的著作已有多年,所以這位講故事的先生和我同意請加蒙先生做裁判。加蒙先生靜靜地聽著,用腳在桌下踢我,然後說道:“戴爾,你錯了。這位先生是對的。那句話確實出自《聖經》。”
那天晚上回家的時候,我對加蒙先生說:“弗蘭克,你知道那句話出自莎士比亞。”
“是的,當然,”他回答說,“《哈姆雷特》第五幕的第二場。但是親愛的戴爾,我們只不過是參加一次盛會的客人。為什麼非要證明一個人是錯的呢?那樣做難道就能使他喜歡你嗎?為什麼不給他留點面子呢?他並沒有徵求你的意見,而且也不需要你的意見。你為什麼要和他爭辯呢?應該永遠避免爭辯。”
說這句話的先生給我的教誨難以磨滅。我不僅讓講故事的人不舒服,而且讓我的朋友處境尷尬。如果我不爭辯,那該多好呀!
這個教訓對我來說極其重要,因為我向來是一個非常固執的辯論者。在我青年時期,我曾和我哥哥就天下所有的事爭論過。上了大學以後,我又研究了邏輯學和辯論術,並參加了許多辯論賽。後來我又在紐約教授辯論課;不好意思的是,我還打算寫一本辯論方面的書。從那時起,我曾聽過、參加過好幾千場辯論賽,並注意到了它們的影響。透過這些活動,我得出一個結論:天底下只有一種贏得爭論的方法——那就是避免爭論。就像避免毒蛇和地震一樣避免它。
十之八九,爭論的結果只會使雙方都比以前更加堅信自己是絕對正確的。你贏不了爭論。要是輸了,你也就輸了;但即使你贏了,你還是失敗的。為什麼?如果你勝了對方,把他駁得體無完膚,證明他毫無是處,那又能怎樣?你也許會覺得很好。但是他呢?你只會讓他覺得受到了羞辱。既然你傷了他的自尊心,他自然會怨恨你的勝利。而且一個人即使口頭認輸,但心裡根本不服。
多年以前,帕特里克·哈里參加了我的輔導班。他受過的教育很少,但卻非常喜歡爭論!他當過汽車司機,後來又嘗試推銷卡車,但是並不怎麼成功,便到我這裡來求助。我稍微問了他幾句,就可以看出他總是同他的顧客爭論,並冒犯他們。假如有某位買主對他推銷的卡車有所挑剔,他就會怒火難捺地和對方爭論,直到對方啞口無言。那時他的確贏過不少次爭論。正如他後來對我說的:“每當我走出人家的辦公室時,總會對自己說:‘我總算把那傢伙教訓了一頓。’我的確教訓了他,可是我什麼也沒有賣出去。”
我的第一個難題不是教哈里如何與人交談,我立即要做的是訓練他如何剋制自己不要講話,避免與人爭執。
現在,哈里先生已經是紐約懷特汽車公司的一位明星推銷員。他是怎麼成功的呢?下面是他自己的敘述:“假如我現在走進一個顧客的辦公室,而他卻說:‘什麼?懷特卡車?它們可不怎麼樣!你白白送給我,我都不要。我只買某某牌的卡車。’我說:‘那種卡車的確很不錯,你買那種卡車絕對錯不了。那家公司的卡車質量可靠,而且推銷員也很優秀。’“於是他就無話可說了。他沒有爭辯的餘地了。如果他說某某牌卡車最好,我說確實不錯,他就只好住嘴了。既然我同意他的看法,他當然不能整個下午不停地說‘某某牌卡車最好’了。
於是,我們不再談某某牌卡車,我開始向他介紹懷特卡車的優點。
“我若是在當年聽到他剛開始說的話,一定會大發脾氣。我會立即和他吵起來,挑剔某某牌卡車。而我越是挑剔,我的顧客則會越賣力地辯護;他越辯護,就越喜歡我的競爭對手的產品。
“現在回想起來,我真的不知道我一輩子究竟能賣出多少東西。我把自己一生中的許多時間都耗費在爭論上了。現在我緘口克己,很是有效。”
正如睿智的本傑明·富蘭克林常說的:
“如果你爭強好勝,喜歡爭論,以反駁他人為樂趣,或許能贏得一時的勝利;但這種勝利毫無意義,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好感。”
所以,你自己應該考慮好:你是要一個毫無實質意義的、理論上的勝利?還是得到一個人的好感?你不能兩者兼得。
有一次,波士頓《臨摹》雜誌刊登了一首很有意義的順口溜:
威廉·傑的屍體躺在這裡,他死去之時還認為他是正確的——
他是正確的,絕對正確的,當他匆匆而去時,但就像他的錯誤一樣,他已經死了。
在你與人爭論的時候,你或許是對的,甚至絕對正確,但你若想改變對方的想法,你可能會一無所得,正如你錯了一樣。
巴森是一位所得稅顧問,他因為一項9000美元的賬目發生了問題,而與政府的一位稅收稽查員爭論了一個小時。巴森先生認為這9000美元實際上是一筆呆賬,永遠不會收上來,所以不應該徵稅。“呆賬?胡說!”那位稽查員反駁說,“這稅非徵不可。”
“這位稽查員非常冷漠、傲慢,而且固執,”巴森先生在我班上講述經過時說,“我和他講道理擺事實,都沒有用……我們越是爭論,他越是固執。於是,我決定不再和他爭論,而是改變話題,給予他讚賞。
“我說:‘與你所要處理的其他重要而困難的事相比,這件事簡直微不足道。我也曾研究過稅務問題,但我只是從書本上獲得的知識。而你的經驗和知識全都來自實踐。有時我真希望能有你這樣的工作。它可以讓我學到許多東西。’我說得非常認真。
“‘啊!’那位稽查員在椅子上伸了伸腰,向椅背上一靠,興奮地講起他的工作來。他告訴我他發現過許多在稅務上巧妙舞弊的鬼花招。他的口氣逐漸變得友善起來;接著他又談起他的孩子來。臨走時,他告訴我說,他會再考慮我的問題,並在幾天之內給我決定。
“三天之後,他來我的辦公室,說他決定不徵收那筆稅了。”
這位稅務稽查員正表現出了一種人類最常見的弱點。他需要一種自重感;巴森先生越是和他辯論,他就越強調他的權威,以獲得自重感。一旦巴森承認了他的權威,爭論立即偃旗息鼓。自重感得到了滿足,他也就變成一個富有同情心的、和善的人。
佛祖說:“恨不止恨,唯愛能止。”誤會永遠不能靠爭論來消除,只有靠技巧、調解、寬容以及用同情的眼光來看待對方的觀點。
有一次,林肯責罰一位與同事發生了激烈爭執的青年軍官。“凡是決心想要成功的人,”林肯說,“絕不能在私人成見上浪費時間。爭論的結果是他無法承受的,包括脾氣變壞、喪失自制。如果你們各自都有正確的一面,你不妨多讓步些;即使是你完全正確,也不妨做些讓步,哪怕少讓一點。與其同狗爭道而被狗咬,還不如讓狗先走。因為即使將狗殺死,也治不好傷口。”
在一篇《點點滴滴》的文章中提出了一些如何使不同意見避免爭論的建議:
1.歡迎不同的意見。應該記住這句話:“當兩個合作者總是意見一致時,其中一人就不再需要了。”如果有些問題你沒有想到,而有人向你提出來了,你就應該表示感謝。也許這種不同的意見是使你避免犯大錯的最好建議。
2.不要相信你的直覺。當有人提出不同意見時,我們的第一反應,也是自然反應,就是自衛。但是一定要小心。要保持平常之心,並且警惕你的直覺反應。因為這種直覺可能是你最致命的錯誤,而不是最好的決策。
3.自我剋制。記住,你可以根據一個人在什麼情況下會發脾氣來推測這個人的氣量和成就有多大。
4.傾聽。讓你的反對者有機會說話。讓他把話說完,不要抵制、不要自衛或爭論,否則只會加深矛盾。努力建立溝通的橋樑,而不是再加深誤解。
5.尋找共同之處。當你聽完了反對者的意見之後,應該先想想哪些意見是你可以贊同的。
6.待人以誠。承認錯誤,坦誠地說出來。就你的錯誤向人道歉,這樣有助於解除反對者的戒備,減少他們的防衛。
7.認真考慮反對者的意見。要發自內心。你的反對者可能是對的,這時認真考慮他們的意見無疑是明智之舉。如果等到對方這樣說:“我早就告訴你這件事了,可你就是聽不進去!”那時你可就無地自容了。
8.感謝反對者的關心。任何人只要願意花時間來表達他的不同意見,就一定是和你一樣關心同一件事情的。如果你把他們這種不同意見當成是對你的幫助,那你也許會將反對者變成你的朋友。
9.三思而後行。建議你在當天稍晚些時間,或次日再開會討論,把問題考慮清楚。在準備下次開會的時候,要問自己下面這些問題:
“反對者的意見是不是對的?部分是對的?他們的立場和論點是否站得住?我的反應是在解決問題,還是為了自尊而不願接受對方意見?我的反應是使反對者親近我,還是讓他們更加遠離我?我的反應是不是能夠提高別人對我的評價?我將成功還是失敗?如果我能成功,代價是什麼?如果我不說話,反對者的意見就會消失嗎?這是不是我的一個新機會?”
男高音歌唱家傑恩·皮爾斯結婚近50年了,他有一次說:“我夫人和我在很早以前就訂了一條協議,不論我們如何不滿對方,我們都必須遵守這條協議:當一個人大吼大叫的時候,另一個人應該安靜地聽著——因為當兩個人都大吼大叫時,就毫無溝通可言了,有的只是噪音和震動。”
第一項規則:贏得爭論的唯一方法是避免爭論。
第十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