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李逵回到了東阿縣城,他好喝酒,找到了一家酒店喝了兩壺酒,吃了兩大塊牛肉,付錢的時候,一摸口袋裡面沒帶錢。這可難了,要是按照原來的脾氣,他就一走了之。上了梁山後,山寨紀律嚴明,他要維護山寨名聲。
正在為難時,突然聽見街上喊:“看賣藝的去呀!”李逵心想:我何不到場內玩玩,掙幾個錢交酒錢?隨即,李逵讓店家算帳,不多不少正好四百文。李逵對店家說:“你等會,我去給你拿錢。”說完就去賣藝場去了。
李逵到了那裡,看見一個老人帶著一個男少年打場子。李逵來了到場內,向老者拱拱手,說到:“我耍四百文的。”沒等人家答應,他就來了一路拳腳,又耍了兩路板斧。觀眾齊聲喝彩。老者一看,這黑大漢武藝超群,連忙向前施禮:“英雄請留名”!李逵哈哈大笑:“說來慚愧,我是梁山上的李逵,沒法還酒錢,我想耍四百文錢還店家酒錢。”眾人都紛紛仍錢,李逵拿到四百文錢就走了。
到了酒店剛要交錢,從後面來了一名青年婦女,看到李逵便拜:“不知救命恩人駕到。”李逵仔細一看,原來這是在東阿縣判案時被告的那個年輕婦女。李逵連忙說:“你怎麼來到這裡了?”
那女子說:“自那日您斷清官司後,俺婆婆不敢再虐待我了。我男人往南方做生意也回來了,我今天來走孃家。”說來也巧,這酒店正是青年女子的孃家爹爹開的。掌櫃一聽女兒這麼說,不但不要酒錢,還要教女兒重新擺酒席款待李逵。李逵可不幹了,丟下四百文錢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