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審計廳
黑審文〔2021〕6號
關於做好2021年度高階審計師和正高階審計師
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行署、市、縣審計局,省直各單位:
按照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1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發〔2021〕11號)要求,現將2021年度全省高階審計師和正高階審計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範圍
2021年度高階審計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人員為參加2018、2019、2020年度高階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或參加2020年度高階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達到省內合格標準,並符合評審申報條件的人員。
正高階審計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人員需符合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會計、審計、統計、經濟4個系列正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試點工作的通知》(黑人社發〔2011〕43號)要求,繼續採取面試答辯與專家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員計算任職資格、聘任時間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工作業績和學術成果等各類評聘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31日。
(二)按照國家關於事業單位“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的要求,各級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須按照崗位管理核定的各層級專業技術崗位空額情況,合理確定推薦參評人員數量。
(三)按照國家和我省關於在職稱與職業資格密切相關的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關係和銜接機制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職稱,並可據此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具體按照《關於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規〔2018〕12號)執行。
(四)嚴格執行申報材料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對學歷、經歷、崗位聘用、申報渠道、業績成果、能力水平等申報材料造假抄襲的,一律取消當年評審資格;對透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五)推薦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推薦要求、履行推薦程式,嚴格執行職稱政策公開、推薦程式公開、推薦結果公開、聘用崗位公開、評審結果公開制度,公平、公正做好稽核推薦工作,違規推薦的要追究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
(六)全省職稱認定、評審、自評直聘、聯合評審、自主評審、委託評審等涉及的資訊錄入、稽核上報和接收反饋等均應透過“黑龍江省職稱管理平臺”組織實施。部門使用者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個人使用者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
(七)按照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年度評審工作的要求,材料申報分時段、分批次進行,申報人員需在材料申報前與工作人員電話聯絡,確定時段、批次後再申報,以避免或減少人員聚集。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材料目錄》(附件1),貼上在材料袋上。
(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兩份)。
(三)《個人資訊確認表》(平臺列印並經本人簽字、工作單位蓋章確認)。
(四)有效期內的高階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貼上在評審表相應位置)。
(五)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被聘在崗1年以上的最後一次崗位變動工資審批表和本年度工資晉升審批表;企業參評人員應提供勞動合同。
(六)連續學歷學位證書。
(七)現任職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及現任職資格證書;透過考試取得現任職資格人員需提供現任職資格證書和《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八)《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附件2)。
(九)單位綜合推薦意見(附件3)。內容包含:基本情況、主要工作經歷與能力、專業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知識、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成果業績以及單位推薦程式、推薦結果、公示情況。
(十)後取得學歷且所學專業與申報專業不一致人員,按照省人社廳《關於非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生所學專業與從事專業不一致人員申報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5號)要求,提供《崗位任職合格證明》(附件4)等相關材料。
(十一)人事檔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申報人員應提供《流動人員審查表》(附件5)。
(十二)同級改職人員需提供《同級改職人員審查表》(附件6),並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的右上方註明“改職”字樣。
(十三)任現職以來審計及相關理論研究成果原件,包括論文、論著、教材、成果證書原件等;評審標準規定的審計工作經歷、審計業務成果的有效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影印件或其它證明材料無效。報送材料要求規範、齊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中的內容要填寫清晰、準確、無漏項。
申報人員需將個人資訊確認表、學歷學位證書、現職務資格證書、事業單位聘任證書、合同(含工資兌現表)及同級改職、流動人員表等材料單獨成冊。
四、申報時間及地點
高階審計師、正高階審計師材料申報時間: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材料報送地點:省審計廳人事教育處(哈爾濱市南崗區東大直街106號,805室);聯絡人:黃振宇;聯絡電話:0451-82563024。
五、其他事項
(一)評審費用按照黑價聯〔2017〕30號檔案規定的每人300元標準收取。
(二)本通知可在黑龍江省審計廳官網資訊公告專欄查閱。
(三)其他未盡事宜請到省人社廳網站查閱《黑龍江省審計專業高階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標準》、《黑龍江省審計系列正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標準(試行)》、《關於做好2021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檔案。網址: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wwww.hl.lss.gov.cn)-職稱評審專欄。
附件:1.申報材料目錄
2.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
3.單位綜合推薦意見模版
4.崗位任職合格證明
5.流動人員審查表
6.同級改職人員審查表
黑龍江省審計廳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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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報 材 料 目 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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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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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畢業學校 及專業 |
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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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稱 |
授予部門 |
授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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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從事專業 |
專業年限 |
受聘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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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單位性質 |
主管部門 或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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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職務 |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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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名 稱 |
要求份數 |
報送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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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A4紙正反面列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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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人資訊確認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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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階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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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現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合同)和工資兌現表或勞動合同(企業人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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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連續學歷學位證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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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非相關學歷申報證明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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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現任職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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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同級改職人員審查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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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流動人員審查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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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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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單位綜合推薦意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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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的論文、論著、著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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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任現職以來審計工作經歷、審計業務成果證明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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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省人社廳開具的委託函(中直單位申報人員提供) |
1 |
附件2
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
單 位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參加工作時間 |
學歷及學位 |
畢業學校、時間及專業 |
參加何種學術團體及任何種職務 |
專業技術資格及取得時間 |
高階審計師考試成績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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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 |
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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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工作經歷 |
業務工作成果 |
理論研究成果 |
附件3
(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人姓名)
同志的綜合推薦意見
黑龍江省審計系列評委會:
(正文。主要內容包括:申報人自然情況、工作表現、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後的主要審計工作經歷和業務成果、審計及相關專業理論水平、研究成果以及對申報人申報高階審計師資格的意見,單位推薦程式、推薦結果、公示情況)
負責人: (單位主要領導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崗位任職合格證明
姓 名 |
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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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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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歷畢業院校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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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畢業院校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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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專業技術職務 及授予時間 |
被聘現崗位 及聘任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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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崗位工作 情況及單位 鑑定意見 |
單位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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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 |
市地/省直人事部門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流動人員審查表
姓 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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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畢、肄業學校及專業 |
畢、肄業時間 |
文化程度或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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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稱 |
授予部門及時間 |
擬晉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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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時間 |
受聘單位及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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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保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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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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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 單位 意見 |
負責人簽字: (蓋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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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 主管 部門 審查 意見 |
負責人簽字: (蓋 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同級改職人員審查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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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
畢(肄)業 時 間 |
畢業學校 |
專業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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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技術職稱 |
授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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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聘技術職務 |
聘任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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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單位及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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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單位及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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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 評 技 術 職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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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職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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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層 單 位 意 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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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 省直 主管 部門 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黑龍江省審計廳辦公室 2021年9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