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騎腳踏車作為綠色出行的方式之一,越來越受到人們青睞。話說清末民初的腳踏車(時稱腳踏車)可謂奢侈品,不亞於時下街面上的豪車。故事說來話長。
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簽訂,中國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個沿海城市被闢為通商口岸,舶來品陸續湧入。1868年年底,上海出現了幾輛由歐洲運來的腳踏車,其實它在歐陸才發明不久。
很快,腳踏車就進了清宮,那是外國使團送給光緒皇帝娛樂的。當時的腳踏車並非鏈條傳動,而是腳蹬子與前輪軸相連,前輪傳動帶動後輪。再有,前輪上面安一根橫木杆當扶手,騎起來當然比較吃力。赫德蘭回憶錄《一個美國人眼中的晚清宮廷》中記載,有個太監看見遊廊上放著輛腳踏車,十分好奇,當他獲知一些這車子的資訊後,馬上似懂非懂地報告給了光緒,光緒立刻想學騎車,可惜第一次上車,“他的長辮子捲進腳踏車的後軲轆裡,從車上摔了下來,他從此不再學騎腳踏車了”。慈禧太后得知此事後很不高興,稱“一朝之主當穩定,豈能以‘轉輪’為樂,成何體統?”
1922年,溥儀十六歲時其堂弟送了一輛車給他,雖然師父陳寶琛反對,但溥儀卻開心,有太監前呼後擁保駕著,他幾天工夫就學會了騎腳踏車,還留下了鋸掉門檻的故事。
時風擋不住,現代腳踏車陸續進入中國,到甲午戰爭後,在我國沿海通商口岸城市裡的外國人聚集街區,腳踏車已不是什麼稀罕物,有的市民也追時髦效仿一騎。1909年蘭陵憂患生在《京華百二竹枝詞》中描寫當時街面上屈指可數的幾輛腳踏車時說:“騎腳踏車者,見其有一種專門身法,拱其臀,聳其肩,鞠其躬,兩目向前……人每遇之,急避兩旁,而騎車者遂得意,洋洋飛行如鳥而去。”
進口腳踏車的價格讓人瞠目結舌,每輛一二百塊銀元,這天價讓一般小青年望而卻步,但他們挖空心思到處或借或租腳踏車也要一試身手。最初就像溥儀那樣找人扶著騎,也免不了挨摔。有的少年試騎時在轉彎處往往人仰車翻,當街出醜,但他們爬起來飛上車子仍一溜煙地與電車、膠皮車賽跑。至1932年,北平城已有六萬多輛腳踏車、三四十家經營腳踏車的商號。同時,買進口零件組裝腳踏車也蔚然成風,擁有時尚腳踏車的成本大大降低。
來源: 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