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延明/發自北京
跟隨房地產行業的蓬勃發展,施工單位作為房地產行業下游企業,有著“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天然優勢,有的在發展過程當中涉足了房地產開發業務。但是按照目前執行的法律法規,施工企業承建旗下子公司或關聯公司的房地產專案涉嫌違法。
山西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建投”)在多元化發展過程中,旗下子公司就涉入了房地產開發。同時,旗下公司在房地產專案建設招標過程中,被指存在關聯或控股公司之間相互招標、投標現象。
“自家”企業吃蛋糕
山西建投是山西省規模最大的綜合性國有投資建設集團、省管重要骨幹企業。擁有建築科研設計、建築施工、裝置安裝、建築裝飾、道橋施工、工程機械製造、建築構件生產、房地產開發、工程監理、物資供應、機具租賃、建築技術開發、高層民用工程等建築企業。
“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施工企業涉足房地產開發領域時,往往子公司為專案業主單位,母公司或關聯公司以施工單位參與專案施工建設。子公司招標,母公司投標現象卻違反正在執行招投標法律法規。”近期,有施工領域知情人向記者透露。
據知情人稱,2020年10月26日,山西建投旗下三級子公司山西晉龍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晉龍置業”)成功摘得晉中市龍城大街東延地段JZGT2020T10地塊(後期規劃為建工·紫宸府專案),“該專案施工、設計招投標就存在上述情況。”
2021年6月10日,晉龍置業在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釋出了關於建工·紫宸府專案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據公告顯示,該專案分四個地塊兩期同時開發建設。
2021年7月8日,晉中市公共交易網公佈了建工·紫宸府專案中標候選人公示。其中一標段為建投·紫宸府一期T23地塊、二期T21地塊;二標段為建投·紫宸府一期T22地塊、二期T24地塊專案。
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後,一標段評選出山西四建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山西二建集團有限公司三組公司參與投標。
第二標段公示結果顯示,僅有山西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兩家(聯合體)公司進行了投標。
“按照招投標法規定,專案招標最低要有三家或三家以上具備承擔招標專案能力、資信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投標。即便招標方已經有了意向單位,還需要邀請三家施工單位參與投標。”知情人說。
顯然,第二標段招投標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規定三組企業進行投標的要求。
最終,經過評審委員會審定以及三個工作日公示之後,2021年7月12日在晉中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佈中標結果:建投·紫宸府一標段一期T23地塊、二期T21地塊專案由山西四建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標,中標價格54537.249萬元;建投·紫宸府二標段一期T22地塊、二期T24地塊專案設計、施工總承包由山西建投,山西省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標,中標價格56462.6588萬元
順利中標
透過企查查對招標企業以及投標企業的股權穿透發現,晉龍置業為山西園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建投控股三級子公司。參與投標的山西四建集團有限公司為山西園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為山西建投全資子公司;山西二建集團有限公司為山西建投控股子公司;山西省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為山西建投控股子公司。
如圖:
參與建投·紫宸府專案投標的施工、設計企業均與山西建投存在控股關係或關聯公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實施條例》規定,從業主單位與投標單位維度來看,參與投標公司並不具備投標資格。晉龍置業負責本次招標的郭濤對此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晉龍置業與山西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確是一家,都是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所以就不存在利害關係人這一說法。”
另一維度來看,參與投標的施工企業,均為山西建投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間接控股公司,按照相關規定也同樣不具備投標資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實施條例》規定,有業內人士提出質疑稱:本次招標屬於無效投標,應該予以作廢,重新進行招標。但是中標價高達十多億元的專案,卻透過評審委員會評審、監管單位審查,山西建投、山西四建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順利中標。
對此,建投·紫宸府專案招標負責人郭濤並未正面回應記者提問,只是稱:“我跟領導碰一下,再回復”。此後未作回應。
招投標市場尚須規範
工程招投標是一件嚴肅、客觀、公平的事情,不能淪為孩童式“過家家”。招標企業不審查投標企業資格,投標企業抱團走過場,評標委員會和監督部門“睜隻眼閉隻眼”透過招投標。這種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存在的混亂現狀著實令人擔憂。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上述問題,該專案招投標監督單位晉中榆次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張科長表示:在他們的日常管理中,投標單位的法人只要不是同一人,就認為企業可以參與投標。作為監管單位,對現行的法律執行上是否有偏差,尚待商榷。
2021年1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標題為《工程領域反腐:嚴防“工程上馬,幹部下馬”》文章,多名中管幹部因在工程建設中謀利而受到處分。文章提到,工程建設是反腐敗重點領域之一,通常具有資金密集、涉案金額較大、涉及面廣、腐敗環節多、利益鏈條長等特點。因此工程建設領域反腐敗要繼續緊盯“關鍵少數”,防止“工程上馬、幹部下馬”。
兩部委發文
招投標市場的不規範行為的出現,不僅使得招投標工作流於形式,而且嚴重擾亂了建築市場正常的秩序,妨礙了競爭機制的發揮,為招投標市場帶來的巨大危害性。
8月3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釋出《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針對工程建設領域以下突出問題開展重點整治工作。
通知強調,重點打擊在招投標過程中對投標人串通投標、以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掛靠或借用資質投標等惡意競標行為。同時,在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脅迫其他潛在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脅迫中標人放棄中標、轉讓中標專案等強攬工程行為同樣為整治物件。
通知提出要警惕“設定門檻、圍標串標”“規避招標、虛假招標”“違規發包、違法分包”“評標不公、故意洩密”這四類在工程招標投標中易發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9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公佈《關於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就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各方主體行為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特別提到,當前招標投標市場特別是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還存在不少問題,如招標人主體責任缺失、招標投標市場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市場壁壘還未完全消除等。
意見從規範開展履約管理、落實監督管理職責等多方面提出了相關措施,並要求進一步健全招標投標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為建立公平有序的招標投標市場、打造良好營商環境提供有力保障。
長期以來,招投標在執行過程中經常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現象。隨著國家和各級政府打擊力度加大,相關整治措施不斷出臺,招投標市場會逐漸趨於公開透明化。有行業人士提出,如果能夠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招投標制度,細化規定,同時不斷推進招投標制度創新,招投標過程會更加透明、更加公平,“只要制度完善和監督更加有力,懲罰更加嚴厲,就可以有效地遏制招投標活動中的腐敗現象”。